还好我现在已经学会了鬼晒衣服的频率,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去洗衣服,洗好了就挂到外面,等到太阳出来就会自然晒干,晚上落日以后就去收。
我坐在桌子前,思考着新坑的大纲。
没错,我又想开新坑了,以樱庭步梦为笔名,试着写点有深度、能来快钱的短篇。
当然,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持怀疑的态度的——这可是大佬云集的大正时期啊!就我这垃圾水平,真的能和大佬们掰头文笔吗?万一发出去就被退稿,可是很打击写作自信心的......
不过写文就是这样,连这点信念都没有的话,还是不要写了。
我思索片刻,把我这几天所遇见的事情抽取少许片段,融入我写的文里。
---------------《桃花》
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一桩事。
按理来说,像我这样害怕与人交往的社会恐惧人士,不应该知道得这么快的。每每有了新闻,等到左邻右舍都咀嚼过一遍,再被倒进茶舍酒居里反刍,待到人们提都不愿提起后,我才会得知这些消息。
可偏偏我却成了这件惨案的第一目击证人。
我知道有许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得上这样一种病。每当大家提到我的时候总是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就是游走于阴沟里的老鼠,亦或是连三岁孩童都不如的无能儿。可是我也没有办法,从小时候,大家就不理解我,只有我的妈妈会关爱地看着我,握着我的手,用慈爱关切的目光看着我。
大夫也瞧了许多,他们都摇着头,什么也不说,只是叹气。大家逐渐把我当做这家里的透明人,就好像我从不存在一样。一方面是为了不打扰加深我的病情,让我尽量少见外人;另一方面,则是我的父亲对此羞于启齿,不愿意向人承认——我这样的废物居然是本地豪族家主的长子。
渐渐地,我晓得了,这是一种病。
那天我还是与往常无异,天不亮就在租住的屋子里洗好了衣服,端着盆到位于二楼的阳台上去晒。
是的,我的病情已然严重到了这样的地步。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一大清早到院子里去晒衣服,那将会是多么可怖的场景啊!晨起跑步的人、上班上工的人、还有出去上学的孩子,都会经过我这条原本幽静的小路,看到正在晾晒衣服的我......
他们会说什么呢?
「真可怜呐。」
「有病。」
「别学他。」
这样的话虽然听了许多遍,但我还是不能接受,只要听到就会浑身打着冷颤,胸腹处慢慢渗出黏腻的汗液,将我的衣服打湿。
我走到阳台上,在杨木的长凳上放下堆积着湿漉漉的衣服的盆子,照旧向外打探了一番,免得有人在我背过身的时候见到我。
此时才刚过四点,天黑的像被一个巨大的浴桶笼罩了一样,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路上也没有半点行人的踪迹,只能看见许多祖国风格的小屋子交织在电车线里,一个挨一个地绵延到居民区的尽头。城外的青山像一条巨大的凶兽,蛰伏在悬挂着点点星星与弯弯月牙儿的天际,骇人非常。
我满意地审视了一遍楼上楼下,没有任何问题,便俯身去拿盆中的和服。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那声音颇为古怪,就像是有一群体格硕大的野兽在进食一般,血肉在口腔中挤压到变形,和着分泌出的唾液搅拌在一起,甚至还有血肉从它们的口角处往下流淌,发出一阵滴滴答答的声响。
「不可能,这里可是大城市,怎么会有那种食人的野兽呢?」
我脑海里第一时间便蹦出了这样的一行字。
可是那样的声音真是太过明显了,让我完全无法忽视。
我决心转过身一探究竟。
可奇怪的是,当我一转过身,这些声音就完全消失了。
我向似乎发出声音的来源望去,那是邻居东岸的家。他们家是普通而幸福的一家三口,丈夫在银行工作,妻子貌美贤良,前年又新添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人都是善良的好人,也是这附近唯一一户从来没有因为我的病情嘲笑我的邻居。
「许是我听错了吧。」
我这么想着,就继续伸手去盆里拿衣服。
那声音又来了,而且似乎比之前更严重了,这一次,我甚至能听到嚼断骨头发出的“嘎巴”声,听起来就像是狼在啃食连血带肉的猎物时发出来的声音,让人无法忽视。
可当我转过头去的时候,那种声音就没了。
这桩非比寻常的奇事,就像我小时候在乡下的家乡听到的食人鬼的传说一般,极为恐怖却又勾地人心中好奇。
我走回屋子里,那般并不是很大的响声就被我关在了门外。
回到二楼的卧室,我拉开窗户,只小心翼翼地把揭开窗帘的一个角儿,细致地打量对面东岸一家的屋子。
他们家院子里的东西丝毫没有凌乱的迹象,院门和房门也关的好好的,院外的一树桃花在路灯的照耀下开的如火如簇,艳丽的如同艺妓唇上最红的那一点脂膏。
这一次,那种声音再一次不加掩饰地如期而至。
可令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当我透过东岸家半阖的窗帘看到的,竟是这样一番可怕的光景!
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陌生男人正附在东岸太太的脖颈处,肆意妄为地啃食,粘稠的鲜血滴落在他的衣襟处,把他做工考究的衬衫染地通红,比院外的那一树红艳艳桃花更为浓重。借着月光,我能看清他的肤色极为苍白,哪怕月光照在上面,都像是映照着一块被拢在黑衣下的硬质玉石。
男人白到发青的手上倒提着一条幼童的腿,他手上的动作是如此的轻而易举,东岸家两岁的小女儿就像是一条腌制的火腿,在空中晃荡。
我的喉咙就像是被石子儿堵住了一般,想要呼救,却发不出一丝一毫的声音。
只消一眼,我便明白,那人是真正的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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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我又觉得是不是过于内涵我们亲爱的老板了。
可是我故意没写是白西装啊,也没说叫西川,他应该看不出来才对。再说了,谁知道老板搞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呢?万一是穿着女装去的呢?或者变小了?
这都是说不定的。
我的主旨也不是要讲恶鬼食人嘛,这种志异怪谈的小说每天都有人量产一大堆,要是我真这么写了,保不齐稿子就会像响凯写的东西一样石沉大海,就算我伸头舔破编辑的鞋,编辑都不会理我的!
虽然每一个作家都想写自己想写的,但是也要考虑到大众的审美因素,不然又有谁会去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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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这是一起寻常又不寻常的凶杀案,只要天一亮,我就能看到许多警察在我家附近拉起一条条警戒线,盛放尸体的白色担架进进出出,一连几个月邻居们茶余饭后的话题都是这起可怕的凶杀案。m.xiumb.com
可是第二天,东岸太太照旧站在门口,给要上班的先生打好领带,小女儿在旁边抱着爸爸的腿脚不撒手,想要他留下来带自己出去玩。
「......或许,只是我看错了呢?」
次日黎明前,那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一次响起来了。
只是这一次,就不是上次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了,而是换成了一个打扮艳俗的中年女人,穿了一身像是花街流行的和服,上面大朵大朵地扎染着红色的芍药,那份红色和血液交融在一起,流淌进漆黑的夜里。
第三天,是一个模样粗俗的平民。
第四天,是一个手持长杆烟枪的商人。
第五天......
第六天......
每天都有不一样的人来分食这可怜的东岸太太的血肉,然而一样的是,每天早上,东岸太太都会一如既往地站在门口,和夜里死去的女儿,一起送丈夫去上班,看起来完全不像遭受过什么攻击。
难道都没有人发现这可怕的事实吗?
很遗憾,都没有。
每当我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想要把这些事情告诉旁人的时候,他们都会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接着,便笑道:「xx,你居然从家里出来了?你不怕人啦?」
就好像我是什么珍稀动物一样!
而我说的话,就更没有人听了。只有在附近一带商场工作的佐野先生愿意听我说完,可他也不相信,只是说我是听错了、看错了,这都是我长久憋在屋子里,把自己搞疯了,眼前出现了幻觉;要么就是我做了个噩梦,把梦当成真事了。
我没有!
我气得浑身发抖,但是无济于事。
食人的声音越来越严重,每天晚上都会出现,甚至已经不限于在我不看或者偷看的时候才有,现在已经到了就算我站在床边够着头往里看,都能瞧地一清二楚了。
我逐渐对这样的声音麻木,哪怕伴着窸窸窣窣的声音入眠,我都能睡的依旧香甜。
来分食的人越来越多,从单人到多人,从陌生人到熟人,里面甚至有那天听了我故事的佐野先生。
只是再没见第一天的黑西装男人。
东岸家院外的桃树似乎是生病了,红色的桃花没过几天就谢了,像是被火烤过一样,掉落的花朵的周边都泛着不自然的灼烧痕迹。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我自己也在食人的人群里面。
我终于明白了。
「原来我是真的病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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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犯了难,究竟要不要写死东岸太太呢?
现实中的小桃没有死,但是女儿变鬼,丈夫被老板吃了,可故事里的她没有真的遇到鬼呀,那我该如何处理呢?
算了,还是春秋笔法吧,反正读者都比我还厉害,会自己脑补的。
我自暴自弃地想,在纸上写下了最后的结局。
主角听到奇怪声音和看见奇怪画面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可社交恐惧的症状却奇迹般地渐渐痊愈了,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每天去工作、正常时分晒衣服,不用再警惕可能出现在背后的人。
当主角可以轻松自在地出入茶舍酒居,与大家一起闲聊今日发生的事情时,心中的愉悦就像看着身上的泥垢被搓掉一样地畅快!
就这样,他加入了邻里间的唠嗑大军,听到了有关那个“貌美贤良的东岸太太”的许多有趣的逸闻。
这些内容也就是小桃在被赎身前的经历,以及旁人对她这样一位从花街张见世从良后的指指点点的说法,这些都是我用血鬼术从那几个地痞流氓那里听来的传言,并非我有意捏造。
其内容之下流污秽,我在此处不做任何陈诉,总之你们懂得就好。
但主角却忘了,他别人不同,他是能看见、能听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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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我在疼痛中醒来。
我能瞧见我的身体,但却一动不能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分食啖尽血肉。这一次,食人鬼们不再是背对着我了,我将他们的脸瞧地一清二楚:
里面有我的父亲,有我的兄弟,有我在家乡的那些家人和邻舍,有我学校里的同学,甚至有附近每日与我谈天说地的邻居......
对面东岸家院外的桃花早就凋谢地七零八落,叶子也全部都枯萎了,整棵树就像是彻底病入膏肓,就像我那愈加严重的病情一般,只能迎来死亡的那一天。
剧烈的疼痛在我周身泛开,原来这一次,轮到我被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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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意地放下笔,瞧瞧昨天我新买的钟表,已经快到下午五点了。
时间刚刚好,来得及让我去一趟京都警视厅,把被我找理子以违反禁刀令的理由举报进去的蜜璃和杏寿郎保释出来。
我可真是一个带善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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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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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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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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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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