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觉得自己无路可走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于是立马掏出手机,给那个人打了通电话。
再见面的时候,童以沫原本以为哥哥梁相濡的女朋友唐倩兮会对自己生疏了,没想到,她忽然一如既往地对她非常热情。
“沫沫,你终于决定要来我们会所驻唱了!我们老板费尔南可是一直在期待着你回归!”唐倩兮高兴不已地拉着童以沫的手,激动不已地说。
自从上次以沫在他们会所驻唱,客人反映她的歌声非常好听后,特别是大部分男客人,都希望能再次听她唱歌。
只可惜,她不唱了。
老板费尔南还多次跟她提起,让她这位小姑子,继续在他们会所驻唱。
本来,她有跟以沫谈好,但是梁家后面又发生了那些事情,让以沫驻唱的事情不了了之。
唐倩兮也是个识趣的女人,既然以沫不愿意,她就不去打扰以沫了。
只是没想到,这次是以沫主动找她,想去他们会所驻唱,她当然求之不得,高兴还来不及。
童以沫虽然仍旧一脸不情愿,但是事已至此,迫不得已地对唐倩兮陪着笑脸,道:“我有前提条件!”
“好说好说,只要你愿意去唱歌!什么事都好说!”唐倩兮二话不说就全部答应了。
“我工作的时间只到十一点半,另外,我只唱歌,不陪酒,不卖身!”童以沫一脸认真地接着说道。
唐倩兮依旧犹如小鸡啄米般猛点头:“这事儿,我替我老板全都答应了!”
这一回,童以沫主动请缨,唐倩兮将她带到老板费尔南面前时,费尔南便拿出了早已准备的合同,让童以沫签。
这么好的声音,他可不想像上次那样,就让她唱了一次就跑了。
童以沫认真地看完了合同后,不禁微微皱起了柳眉,回答道:“五年的时间太长了!”
“那就两年吧!”费尔南将指缝间夹着的雪茄,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童以沫看着坐在老板椅上的费尔南,抿了抿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一年,可以吗?”
“我这里的驻唱……”
“老板,你就答应吧!我家这小姑子,还是个在校生。”唐倩兮连忙帮着童以沫说话。
费尔南深知童以沫的利用价值很大,于是答应了,便让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以沫签了约。
从今以后的一年内,童以沫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之间的时间里,必须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卖身,除了唱歌,不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务。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着她童以沫,这样的合同,费尔南才不会签。
童以沫本身就长得漂亮,不陪酒,还真有点儿可惜。
当天,童以沫在会所里便以“小谢”的艺名,再次出道。
她驻唱时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给她,而为了避免“红颜祸水”,她必须戴上假面眼镜登台驻唱。
童以沫第一晚的驻唱,刚开口没唱几句,就引来了台下一波小骚动。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
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她的声音。
费尔南坐在监控室里,看着童以沫在台上的表现,以及听着她婉转动人的歌声,不禁跟候在一旁的唐倩兮感慨道:“你家小姑子真有当歌星的潜质!”
“怎么?你有认识的熟人吗?要不,捧我家这小姑子当歌手?”唐倩兮逮着机会,就在费尔南耳边煽风点火。
其实,她这也是为了以沫好。
以沫留在他们这大城市里,总比会西镇那穷乡僻野的地方去要好。
“我有意有什么用?你家这小姑子似乎对当歌星不感兴趣。”费尔南双手一摊,无奈地耸了耸肩。ωωω.χΙυΜЬ.Cǒm
也对,以沫确实对当歌星没兴趣,如果有兴趣的话,她早就在第一次来这里驻唱的时候,就会跟她这准嫂嫂谈及这方面的想法了。
但是以沫没有,以沫看起来只想当一名普通的室内设计师,然后嫁一个普通的老公,从此相夫教子,当个贤妻良母。
唐倩兮从未去真正了解过,以沫为什么会对自己只有如此简单的希冀。
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以沫最初衷,对“家”的渴望。
她只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子罢了。
童以沫一边唱着有关于“家”的歌,一边回忆着自己的历历往事。
她不求大富大贵,不求功名利禄,只求有一个温暖的家。
而她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在守护着自己的这个家。
童以沫的歌声里,唱出了对“家”渴望的真实感情,明明会所里的气氛是聒噪的,但因为她那忧伤的歌声,让大家也跟着她的歌声沉浸在一片忧郁之中。
她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在后台,她卸了妆,接着又让唐倩兮带她去了财会部把工资给结了。
童以沫拿着五百块的工资,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昼景曾经跟她说过,他不希望她再去这种地方来唱歌。更何况,她每天所赚的这几百块钱,压根就不够昼景偿还债务吧!
不过,她和昼景的生活费还是够了。
童以沫凌晨十二点差五分的样子回到家时,冷昼景还未回来,于是她先去洗了个澡。
另一边,冷昼景加班到多晚,季思妍就陪他到多晚,连赵斌都回家了,她都还不回家,一直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帮冷昼景一起赶设计稿。
季思妍看着冷昼景埋头工作的样子,恍神间,感觉自己回到了高中时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那边的冷昼景埋头备考做试卷的样子。
这个男人是她的初恋,与此同时,她也是他的初恋。
可结果,他们两之间,却彼此错过了彼此五年。
季思妍画着画,不经意间地一手托腮,微微仰头,双眸深邃,仔细地端详着冷昼景,脑海里思忖自己和他的事情。
办公室里灯火通明,但此刻就她和他两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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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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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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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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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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