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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阅达到5o%or等待章节替换~~多谢理解啦么么哒~~想必,那人已经听说了两只走狗被人宰了的消息了吧?

  叶无倾绝不是只凭一腔血勇,就想上演“荆轲刺秦”的莽夫。有些仇自然该报,却不能懵头懵脑地撞上去。在那人已有准备的情况下,他即便武功天下第一,也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

  搭上一条命,奢望能换来一个同归于尽?

  他的命金贵着呢。

  怕自己的画像已经在各府县张了榜,叶无倾这一路上专走小道,他近期内并不打算进入大名府,还是得先给自己在附近找个安全的落脚点,待日后寻到机会,再去取那人寄在脖颈上的人头!

  “嗯?前面有声音?”

  转过一个弯,眼前豁然开朗。

  一群大约二十来个衣衫褴褛、满面灰尘的周人全都回着头,战战兢兢地看着叶无倾。这些人有老头有少年,甚至还有三两个身骨粗壮的妇女。怀里抱着、肩上扛着些坛子麻袋,依稀还能透过麻袋的漏洞,看见里面塞着破旧不堪的衣服被褥等,让人很容易就猜到他们这是在迁徙的途中。

  常言道:欢欢喜喜汾河畔,凑凑呼呼晋中南,哭哭啼啼吕梁山,死也不过雁门关。

  其实,吕梁山和雁门关为什么那么惨?底下升斗小民活的朝不保夕,韭菜一样被割了一茬又一茬?还不是因为就在辽周边境,时有刀兵之祸!大名府以北这一带,虽说是比吕梁山那边强一点,可像这种凄凄惶惶的迁徙队伍,一路走来,叶无倾也已经见到好几拨了。

  如同惊弓之鸟,听见马蹄声都要吓得噤若寒蝉。

  他们盯着叶无倾来的方向看了好一会儿,等他骑马错身而过,这才终于相信对方只有一人一骑,且不是掠人财物的山匪,遂全都松了一口气来,互相勉励几句,准备继续赶路。

  但就在这时!

  叶无倾突然一声“吁~”把马停住,一双眼眸亮若寒星,盯住前方那片小树林高声说道:“前面的朋友,出来吧。”

  身后的迁徙队伍顿时一片骚乱。

  只听那片小树林里传来一阵粗豪地狂笑,跳出来一个须皆张、露着胸前一片护心毛的彪形大汉!他手持一柄狼牙棒,身后跟着数十个精壮汉子,也都各持武器——前面十来个还是刀剑之类,排在后面的就是各种农具了,有锄头有耙子有镰刀甚至还有木棍……

  “本想搂草打兔子,不料还能掀出一只肥羊来!兀那杀才,还不赶紧把你那匹马还有包袱都留下!爷爷今天只求财,不害人性命!识相的快点滚蛋,晚一会儿爷爷的狼牙棒就会让你知道厉害了!”

  山匪喽啰们跟着齐声大喊:“知道厉害!知道厉害!”

  周人不善养马,所以马的价格非常的高昂,叶无倾这么骑马往山里走,就跟开了一辆玛莎拉蒂效果差不多,他马背上放着的包裹还鼓鼓囊囊,这群山匪远远望见,眼睛早红透了。

  “哦?我倒想看看,你们是怎么让我知道厉害的……”

  他话音刚落,就打马冲向前,拔出背在身后的剑长身便刺,擒贼先擒王!

  鉴于刚才那山匪头目说了只谋财不害命,叶无倾也就没下杀手,几招将那大汉的狼牙棒挑飞,他欺身而进,点住他的穴道,再用剑尖抵住他的脖子!

  喽啰们一片哗然,昏头昏脑地就要往这边冲。

  叶无倾寒声道:“谁敢乱动!我要他性命!”

  胸毛大汉瞪着一双牛眼,鼻孔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有种你就杀!爷爷眨一眨眼都不算英雄好汉!”

  叶无倾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你以为你死了就算完了?敢得罪我,信不信我能让你们山寨从此鸡犬不留!”

  他的声调非常平稳,仿佛在和人谈笑一般。但里面蕴含着的煞气却如同一块坚冰,让所有离得近的山匪们登时噤若寒蝉,胸毛大汉的脸色也刷的一下变白了,他怒吼一声:“你敢!”

  叶无倾眼眸一垂,手腕一抖,挽了个剑花就朝他的脖颈处刺去——

  胸毛大汉哪想到他这么利落就翻脸了,他自然不怕死,可这杀神摆明了先杀自己后杀所有人啊!他自认功夫不错,一手狼牙棒在百里之内罕逢敌手,不想一个照面就被人制住,虽说有轻敌的成分,可这人的功夫还真是高的了不得啊!他想血洗山寨,不是不可能。

  “停停停!你是俺爷爷行了吧!今日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爷爷,这梁子怎样才能揭过去,爷爷你尽管划下道来!”

  叶无倾的手非常稳,他的剑说停就停,刚好便抵在胸毛大汉的脖颈肌肤上,却一点油皮都没给他蹭破。单凭这一手,就足以另所有人震服了。

  听了对方的讨饶,他突然心中一动,道:“先领我去你们的寨子看看。”

  胸毛大汉认定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绝世凶人,哪敢把人领老巢去啊!那不是引狼入室吗。连连摇着大头:“寨子里都是些屁都不懂的妇孺,俺们都服了,爷爷你就慈悲饶了俺们这一遭吧!俺们清风寨虽说经常干些过路的买卖,可是从来不敢伤人性命的,只为赚些银钱糊口罢了……”

  叶无倾不耐烦地踹了他一脚:“少废话,叫你带路你就给我带路!说的倒是好听,只求财不害命,你们连这些破家的人都能抢,跟害命有什么两样!”

  胸毛大汉马上叫起了撞天屈:“爷爷明鉴啊!这些可不是什么破家之人,他们是故意装扮成这样的!那些坛子麻袋里装得都是北边来的人参、宝石!不信你叫他们倒出来给你看!都是先贩了私盐铜铁去北边,再走私回来的好东西!”

  叶无倾皱眉看过去,果然现那些人脸色剧变,原先麻木悲凉的表情变成了阴狠与警惕,坛子麻袋移到身后,挡住了叶无倾的视线。

  ……他竟看走了眼。

  既然真是群走私贩子,他今日便统统不能放过了。

  不然,等他们前面进入府县,见了他的通缉榜,说不定就会卖了他的行踪换赏银。

  “你们也跟我去清风寨做客罢。”

  ……做个屁的客啊!

  二十几个人见事不能善了,当机立断,全从怀中取出短刀,上中下三路分工,朝叶无倾扑过去!

  这年头敢在边境干走私的,无不是心狠手辣的亡命徒,毕竟走私虽然赚钱,可每天都是拎着脑袋过日子,没点狠劲儿,你也撑不下来。

  舍命不舍财,所以哪怕知道叶无倾不好惹,他们也要亲手称一称他的斤两!

  刷!刷刷!

  一盏茶的时间都没用,所有人走私贩子就都被叶无倾放倒了。

  倒是后面那群山匪,都张着嘴拔着脖干看着,跟群呆头鹅一样。等那边叶无倾打完了,他们还要听从命令,一人一个的把所有人往山上搬。

  余下的搬财物。

  等走到清风寨老巢,所有人都累得呼哧呼哧吐舌头,挺冷的天儿出了一身白毛汗。

  鉴于没人背的动胸毛大汉,叶无倾还好心给他解了穴道,让他自己走。

  这要是在没打私盐贩子之前,胸毛大汉说不定还敢再跟叶无倾动动手,现在他却已经彻底认了命,只求这位爷爷好来好走。等以后再劫肥羊时,招子必须擦亮再擦亮!

  他还主动请缨,要给叶无倾牵马背包裹呢~

  可惜叶无倾将包裹看的死紧,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了。

  清风寨是个小寨子,但借助地形的便利,再加上领胸毛大汉的个人勇武,这些年倒也在此地站住了脚。官兵数次来剿匪,周围的小寨子破的破没得没,唯有清风寨,依旧屹立不倒,颇有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气派。

  叶无倾进了寨子,环视一圈,得来的结果就是——这地方可真穷啊!真想不到一群山贼还能混的这么惨!那边几个瞎跑着玩的小孩儿连鞋子都没有,穿的极单薄,手脚都冻裂了,又瘦又脏跟泥猴子一样,见了胸毛大汉这一行人回来,跑过来一阵欢呼,长长的鼻涕流到嘴边,又嗤的一声吸回去。

  胸毛大汉接住其中一个泥猴子的飞扑,强颜欢笑地往叶无倾这边看,生怕他突然凶性大什么的。

  “给我安排一间屋子。”

  “爷爷你也要跟俺们一起落草?!”

  ……落个屁的草!叶无倾已经感觉到那只陶碗里多了一个纸团了,一心急着找个清净无人打扰的地方细看。

  这边胸毛大汉见叶无倾并未直接拒绝,也不知哪儿来的灵光一闪,瞬间福至心灵,双膝一软,纳头便拜:“爷爷,你要是落草在俺们寨子,从今天起,俺就让出寨主之位,尊您一声大哥了!”

  他磕一个头,再瞪一眼离得近的几个喽啰。

  喽啰们当即也跪成一片,齐呼:“寨主爷爷!”

  叶无倾:“……”

  再三推辞也没让这群大小山贼死心,他一时也懒得再跟他们歪缠,以累了要休息为名,找了间好歹四面不跑风的屋子进去把门插上了。

  取出纸团,纸团上只有几个字:“方便收东西吗?”

  叶无倾回道:“现在可以了。”

  很快,陶碗中就多了一个纯黑色、一面是金属一面是琉璃、看上去十分精美华贵的手掌大四方小板子。

  还有一张密密麻麻又是字又是画的“说明书”。

  哪像现如今的纸钱们,印刷的跟真钱一样,甚至还有美元欧元啥的,面额都是以亿为单位的,生怕吓不死鬼,要多浮夸有多浮夸。

  也正是因为这种年代感,才更让擅长脑补的乔一桥双股战战、几欲泪奔。他想:完了完了完了,这还是个积年的老鬼啊!

  附在碗上跟着他回家来了!

  鬼这种东西,据说活得越久法力越高强,他还不到二十岁,人生刚刚开始,虽说经常被黑粉们骂成狗,可也有那么多真爱粉喜欢他呀!再说他还有老父母健在(老父母:……),如何舍得就这样憋屈地被老鬼害死?

  怪不得老话经常说不要随便捡东西呢,这个黑色的陶碗,是乔一桥拍《逍遥王妃秘史》时,出外景无意中现的。按理像小乔这种富人家的小孩儿,平日里该只用名牌,别说捡东西了,档次稍微低点的都别想让他们看一眼。但乔一桥却十分怪胎,他平常就爱旅个游什么的,见了漂亮的石头、断木,甚至一片瓦一壶净沙,不拘价值,喜欢就捡回家,洗干净打磨消毒,错落地摆在家里,看着别提多有品位了。

  当时他捡到陶碗时,陶碗整个包在一团泥巴里,只露出一点暗沉的釉色,远不及洗干净之后的古拙质朴。记得那个《逍遥王妃秘史》里演王妃的曾莎莎就鼻子一哼,十分看不上他这上不了台面的爱好,只管拿着个小镜子一边翻白眼一边补妆。

  乔一桥彼时有多惊喜难言,此刻就有多悔不当初。吸了吸鼻子,他僵硬着手脚去把柜子里剩下的半截香薰蜡烛找了出来——不是说鬼物就喜欢香烛纸钱吗?这香薰蜡烛虽然不那么专业对口,好歹里面掺着的都是高级精油呢,只盼着老鬼能喜欢玫瑰味儿了——点上,连着一个精美的小支架,一起放进已经把纸灰倒干净了的陶碗中。

  同样的五秒钟之后,点燃的蜡烛不见了。

  ……

  对面的叶无倾正在那两颗人头前点燃三根香,然后一坛好酒多一半倾洒在坟头,剩下的那些则仰头一饮而尽!

  自义父去后,他还是第一次过来祭拜,耽误的时间全用来筹办这两颗祭品了。

  叶无倾的亲生父亲叶刃锋是个武道天才,性子狂放不羁,天南海北四处为家,年逾四十才有了叶无倾这个独子,耐着性子教导他十年,便一去不复返,至今不知生死。

  因为叶无倾生母早逝,父亲临去前,将他托付给了在边关做将军的义父江正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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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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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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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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