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咝,怎么跑顾拐子家了,这些东西不会是顾拐子家买的吧?”
“怎么可能,顾拐子家在咱们村子里最出了名的贫穷,就算把他们全部都给卖了,也买不起这么多东西,这些算着,估摸着,怎么着也得二两银子吧。”
“什么二两银子,我看得要三两呢,你没看到那肉有多新鲜吗?还有那鱼,还是活的呢,再看看那些蔬菜,那可是当季刚出产的,可贵着呢。”
“天啊,买这么多肉,我们家一年,也吃不了这么多啊,这是谁啊,也太有钱了吧。”
“咝……你看,还有床呢,那床可不便宜啊,好像是正德木材店买的,那里的东西都贵着,但是质量扛扛的好。”
随着驴车越来越近,顾拐子心里直发悚,看了顾秋莹一眼,似乎想询问,到底怎么回事。
顾秋莹摇摇头,也许,他们是走错方向了吧,他们家穷得紧,哪里买得起这么多东西,她想都不敢去想的。
不过……那衣服……好漂亮……也好厚……
要是穿在身上,肯定很暖和的吧,要是能够有这样一件衣服,她做梦都能笑醒了。
她也要努力赚钱,等有钱的时候,也买一件,再买一件给爹爹跟阳阳。
不仅顾秋莹盯着那衣服,顾拐子的视线也挪不开,他做梦都想要有一件棉衣,可是他想都不敢去想,活了大半辈子,他也从来都没有穿过棉衣,更别说那一床床厚厚的被褥了。
再看顾秋莹,她的眼神神采奕奕,盯着被褥与衣裳有着无法掩饰的热切,随便一看,就能看得出来,她很喜欢那衣裳与被褥。
哎……都怪他无能……是他没有本事。
“哇靠,你们看,还有成品衣呢,那是什么布料,怎么那厚?是棉衣吗?”
“好……好像是呢,现在天这么冷,要是有一件棉衣,那该多好,这里却有这多件……买的人,真幸福,有棉衣可以穿。”
“爹,我也想穿棉衣。”
“去去去,咱家哪有钱买棉衣,前几年大旱,如今又洪灾,能不能熬过这个冬还不知道呢。”
“那棉衣,得有五十文钱吧。”
“五十文钱哪里够,我刚刚可仔细看了,那可是咱们镇子最好布料店买的,也就是阿新布料店买的。”
“阿新布料店?那不是镇子上最贵的布料店吗?据说那可是达官贵人才能买得起的啊,咱们村子来了贵人了吗?”
“谁知道啊,我倒是很喜欢那被褥,盖下去,整个冬天肯定都不冷了。”
“……”
村民们叽叽喳喳的议纷声,即便顾秋乔不想听,也传到了她耳里,帮楚阳盖好家里唯一的薄裳外,起身,往门外走去。
楚莫一直嘿嘿的傻笑着。
虽然他也很想去看热闹,可他却不敢,他怕楚阳饿坏了肚子,只能赶紧将火起好,把水烧开,尽快做好米饭,再做一些好吃的给家里的人吃。
一想到今天有好吃的,楚莫笑得更欢了。
有多久,他们都没有吃过肉了。
“请问,这是顾秋乔家吗?”送货的小哥问道,他的态度很好,带着恭敬,带着讨好。
顾拐子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只能愣愣的点点头,“你们是……”
“是这样的,顾姑娘在我们店里买了许多东西,这不,我们老板让我们亲自送过来,老板还说了,多谢顾姑娘的抬爱,以后要是有喜欢的,可以去我们店里再挑挑看,价格好说。”
咝……
一句话出来,全场瞬间安静下来。wWW.ΧìǔΜЬ.CǒΜ
村民们不可思议。
真的是顾拐子家买的,他们家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有钱了?不会是偷的吧?
又或者……是盗了神医留下的草药拉去镇子上卖,这才得来的钱?
村民们安静了好一会,这才全部炸开,再次议论纷纷。
“这……你们搞错了吧……我们家哪里买得起这么多好东西。”顾拐子连连摆手,怎么都不敢相信,直以为他们走错路了。
送货的小路子也有些蒙了。
难道他们真的走错了?
可按顾姑娘留下的指示,是往这条路没错呀,刚刚也问了村民,村民们都说是这家呀。
小路子等人抬头看了看破败的屋子,这屋子一看就是老屋子,东倒西歪的,随时有坍塌的可能。
小路子不确定的又问了一句,“请问,这里是顾秋乔顾姑娘家里吗?”
“是我家呀,顾秋乔是我女儿。”
“那村子里有几个叫顾秋乔的?”
“整个杏花村只有我家女儿叫顾秋乔,我说,你们肯定是送错了,你们赶紧走吧。”顾拐子摆摆手,不想招惹什么是非,他们家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说话间,顾秋乔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虽然只是一身布衣,不带任何装饰,依然掩饰不了无双的风华。
她只是静静站在门口,刚升起的太阳金光踱在她身上,多了一层神圣,让人不敢亵渎。
她哪怕不说话,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便不敢让人轻看,那种超然的气质,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小路子等人看到顾秋乔,当即眉开眼笑,恭敬的行礼,讨好道,“顾姑娘,您真的住这里,可让我们一阵好找,您看,我们把货都送来了,您要不要点一下。”
另一个送货的,也赶紧奉承道,“是啊,顾姑娘,您可真低调,明明那么有钱,却住……”
却住这种房子……难道,现在有人钱,都好这口?
“不用了,帮我把货卸下来就可以了。”顾秋乔无视一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只是淡淡的吩咐着。
“乔丫头啊,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吗?你哪来那么多钱?”
顾拐子急了,虽然他们穷,可是他们穷得有骨气,坑蒙拐骗的脏事儿,他们不干。
“爹,此事说来话长,待我一会再慢慢跟你说,你们先卸下粮食,给楚莫。”顾秋乔道,她可没有忘记,楚阳都饿晕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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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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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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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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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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