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走进宿舍,还没喝水,便瞧见小乔正看着一本崭新的书,眼睛瞬间睁大,震惊地问道:“你什么时候买的?刚才我才从书店回来,白熠的《三行情书》已经卖完了。”
说着,沈冰很是激动,手一伸想要拿过小乔手里的书。
不曾想,小乔将诗集一收,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望着沈冰,眉头一挑,眼睛一眯,意味深长地说道:“借你看,没那么容易。上次你找白公子要签名,还有合照都没叫上我,我可一直都还记着。”
“只要你把白公子的那个签名送给我,我就将这本诗集送给你。”
沈冰一听好友提这话,脸色微微一变,忙不迭摇了摇头,眼神十分坚决,直接拒绝道:“不行!”
“那我可就不能把这书借给你看了,我可告诉你白公子这本《三行情书》真的写得太好了,每一首诗,哦不,应该说每一封情书都很精彩,意义深远,十分感人哦。”
“我发现我真的爱上白公子了,怎么办啊?”
听见小乔这番话,沈冰心里如猫的爪子在一起挠她,很是急切,眼神里满是期待,她早就等着白熠这本亲手写的情书。
沈冰直直地盯着小乔手里的那本《三行情书》,那眼神直勾勾的,有些渗人,瞧着小乔都觉得可怕。
“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心里慎得慌,这可是我一大早排了好久才买到的。”
提到这件事,小乔就忍不住感叹道:“你是没见到,一大早好多人就在书店门口等着,都是冲着白熠的情书。那一条长队,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可怕。”
“白公子情书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个还真是豁得出去,原本我还以为我算早的呢,还有人比我更早。”
沈冰一听小乔这话,心里有些生气,急急地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叫我一起。”
“哼,就是不叫你,谁让你有白公子的签名不叫我。”
小乔冷哼一声,还不等小乔话没说话,沈冰已经跑过来,打算直接抢小乔手里的书。
“停停,停!”
小乔一看沈冰居然这么疯狂,吓了一跳,急忙说道:“别等一下,就是我告诉你,别激动,我给你也买了一本,记得把钱还给我。”
说着,小乔赶紧从自己书桌抽屉里面拿出另一本《三行情书》。
沈冰一听这话,一句话不说,直接拿过另一本崭新的《三行情书》。
看着诗集的封面,沈冰早就忘记了刚才的疯狂,瞪大了眼睛,惊喜地说道:“好帅,白公子他真的太帅了。”
小乔对于沈冰的反应并没有觉得大惊小怪,之前她第一眼看见这个诗集的时候,都被那封面给惊艳到了,绝对的惊艳无比。
诗集封面是一张白熠的照片,虽然只露出侧脸,但是棱角分明,年轻帅气,那一双眼睛明亮夺目,绝对的小美男子,更让人惊艳的是白公子手中还拿着一支红玫瑰。
就是这张照片,再加上一旁那四个大写的红色字“三行情书”,瞬间让所有人惊艳,同时也让所有人感受到了十四岁少年身上那股独特的魅力。
沈冰看着封面,最后映入眼帘的是封面右下角处一段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就是这样一段话,直戳人心。
沈冰忽然觉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心里像是被塞了一块石头,那种感受让她有些酸涩,又有些欢喜,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滋味。
“快看啊,我告诉你白公子的字真的很好看,里面每一封情书都太经典了。”
听见小乔这句话,沈冰回过神来,翻看书页看了起来,书一划拉,不经意间就翻到其中一页,书页上是短短三行诗,瞬间就让沈冰怔住了,再也没有翻动,也无法翻过这一页。
“当我在抱怨羊城和燕京的远距离恋爱时”
“奶奶只是微笑着说:我的远距离恋爱从20年前就开始了呢。”
“天堂里的爷爷,你听见了么?”
站在沈冰身旁的小乔也看着沈冰的书页,看见沈冰发呆,一直盯着那三行诗看个不停,目光又落在这首诗上,忍不住说道:“是真的吧?真的写得太,写得太——”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就好像,就像是是被电麻了一下。”
……
就像沈冰和小乔被电麻了一样,读者和粉丝一直都等着3月23这一天,其他买了白熠这本个人诗集《三行情书》的读者也纷纷被白熠的情书电到,一个个在看了其中一封情书,其中一首三行诗后都怔住了。
良久无言,沉默许久,心里却是掀起了无数的涟漪。
……
“跟我走吧”
“不愿意?”
“不愿意的话,我跟着你走”
……
“你的那些恶作剧”
“我是故意中招的”
“只是想看见你的笑颜”
……
“请你从我梦里出去”
“或者”
“再也不要离开”
……
“我”
“只在做一件事的时候才会想你”
“那就是呼吸”
……
“关于生小孩是不是真的很痛”
“一直问妈妈却得不到答案”
“因为她总是,摸摸肚子上长长的疤痕,然后微笑”
……
“妈妈说怕有一天真的上手术台”
“她说害怕以后不能再照顾我”
“我说那就让我来照顾你”
……
“如果人可以长尾巴”
“会觉得有点难为情呢”
“因为和你在一起,我总会忍不住摇尾巴”
……
这样的每一封情书,每一首情诗就像是突然的闯入者,一个个都敲响每位收到白公子情书读者的心灵。
情真意切的文字,简简单单的句子,没有太多华丽的修饰,或许肉麻,或许感伤,又或许俏皮可爱,但就是这样的简单情书让无数的读者为之感动,戳中泪点。
或许内容很简单,但却给所有读着的《三行情书》的读者很大的冲击。这样的平常,却又必然算是情书。虽然看上去和人们以前所习惯的情书全然不同。
这种感觉就像是被电麻了一下,又或是被火轻轻灼伤了。
那火热的情书,满是深情的情书,如同棉布,简单但却是柔软的,旧旧的,朴素的,家常的,即便是洗过很多次之后干干净净、略有些褪色的,依旧贴身的,带着一点点接近于无的清香。
或许像棉布一样简单,但每一首三行诗,每一封情书都真情真意,字里行间,短短三句话带着一股从心底发出的火热,让人觉得温暖,甚至是内心有被灼伤的感觉。
无论是火热的只要呼吸就想你,还是深深母子情的让我照顾你,又或是奶奶远距离恋爱的微笑,都让读者深受感动。
读者们都感受到了三行情书里面的火热和那颗滚烫的心。
滚烫的心,十分火热。
这份火热不只是这白公子亲手写的每一首情书炙热的温度,火热温暖,更多的是现在出版发行的这本白公子诗集《三行情书》。
《三行情书》同样是火热不已,销量火爆大热,温暖了,火热了整个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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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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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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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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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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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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