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艺术人生>第二十四章 【深情至死】
  演唱结束,现场依旧是掌声不绝,欢呼声一片,现场的气氛可以说被白月华这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完完全全地调动起来,就算白月华已经离开舞台,观众心里依旧想的是那首血腥疯狂的歌。

  因为白月华的演唱,后面的歌手不可谓不压力大,经过那样疯狂的一场欢呼,节目组所有人心里都已经有了答案,这次竞演的第一名将会是谁。

  张雨激动地站在白月华身边,神色兴奋,完全被白月华刚才那首歌所融化,像个小粉丝一样,不停地说着:“月华姐,刚才那首歌表现实在是太棒了。”

  ”现场所有观众都站起来了,为月华姐你加油呐喊,那场面实在是太疯狂了。“

  白月华笑着点了点头,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她现在的心还砰砰跳个不停,刚才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她甚至以为自己是刚出道的新人,心脏和血液都在疯狂地躁动着,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去形容。

  录制还在进行中,因为还要进行演唱完的一小段采访,最重要的是还要等导演宣布本次竞演结果。

  等白月华采访结束,中间还有一小段休息时间,倒还不用急着去开始录制,倒有时间和白熠说会话。

  方楠神情依旧有些激动,兴奋地说道:”月华,这次你的演唱一定会是第一名,实在是太完美,太疯狂了。“

  这样的话,白月华已经听了不少,她心里也很高兴,目光落在白熠身上,眼神闪烁,欲言又止,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不要这么看着我,我心里慎得慌。”

  白熠知道白月华想说什么,话题一转,避开白月华的眼神,故意开起了玩笑。

  听见这话,方楠和白月华忍不住都笑了。

  白月华蹲下身子,忍不住捏了捏白熠的小脸,说道:“你老妈我现在真的感到幸福,有你这样一个天才儿子,写出这么好的一首情歌,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这就是白月华心里最大的想法。

  对于一名歌手来说,有一首歌能够让自己演唱的如此尽兴,完全地沉浸其中,感动了所有听众,这无疑是最大的幸福。

  方楠也点了点头,她也知道这次白月华的演唱最大的优势便是白熠写的那首歌,一切都是因为那首疯狂的歌,现场才会变得疯狂。

  “你这样说,我心里更加慎得慌。”

  白熠往后退了一步,望着白月华,说道:“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

  白月华笑了笑,她知道白熠的意思,她们母子之间又何必言谢,只是她心里真的很激动,经历过那场淋漓尽致的演唱,她才发现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回归到了这个舞台上,不用在意天后的名气,就像个新人一般,那样热血沸腾地唱着,执着地唱着,疯狂地唱着。

  这才是当年那个她!

  “这首歌是你写的,你觉得你老妈这次演唱的怎么样?”白月华又问了一句。

  唱的怎么样,其实已经很清楚,并不需要白熠再多说什么,现场的观众都在欢呼呐喊,还有什么比这个还能证明白月华的演唱的精彩。

  正如所有预料的那样,白月华本次竞演毫无意外就是第一名。

  情歌天后风姿不减,依旧霸气非凡,以一首情歌打动了所有人。

  而这还只是开始······

  等到最新一期的《SINGER》播出,收视率依旧夺冠,而且在白月华演唱那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收视率达到最高,并且打破了以往的记录。

  可以说,白月华演唱的那一首情歌震撼了所有人。

  无论是音乐媒体,还是网站都在疯狂地议论着白月华这次演唱的新歌《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如此可怕的一首歌,如此令人震惊的歌词,不同于以往那些缠绵悱恻的情歌,这首歌曲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如此的独一无二。

  因为这份疯狂,所有人都见识到了情歌天后的魅力。

  节目播出的时候,现场所有观众都起身欢呼呐喊,疯狂不羁,听着白月华那撕心裂肺的高音,几乎所有人都头皮发麻,浑身颤立。

  他们无法想象有这样一首情歌,居然会如此疯狂。

  随着最新一期的《SINGER》,情歌天后霸气地向所有人宣告她的存在,光芒万丈,直接夺下第一,所有人都不敢小觑,似乎这才是当年那位情歌天后真正的回归。

  各大网站都在报道此事,“《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震撼全场”、”情歌天后震撼复出,掀起了一股血腥风暴“,“《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太狂暴”各种各样的题标题出现,都是围绕着白月华那一首疯狂血腥的情歌。

  网友们都在疯狂地议论,推荐这首疯狂血腥的情歌,尤其是那些被这首歌击中内心,心稀巴烂了一次又一次的文艺青年都是如痴如醉,完全被这首歌所折服,沦陷其中。

  “太可怕了,太好听了,当我第一次听见白月华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真的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这首歌真的太可怕。”

  “听这首歌,像是一直暗恋的男生突然为你唱情歌一样起鸡皮疙瘩。”

  “录制时,我在现场,真的很想说说现场的感觉。当时开始感觉旋律很简单,现场特别静。到副歌部分突然就变了,整首歌给人的感觉就是血腥,疯狂,真的很感动,全场都被这首歌所打动,有那种疯狂呐喊的气氛,全场起立。当时就很喜欢这首歌,现在越听越喜欢,已经完全中毒。”

  “我只想说,这才是天后的实力,这首歌真的太好听了。”

  “相比起白月华前面一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无疑更加出色,更加能打动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首歌都是白月华的儿子白熠作词作曲。我想白熠真的是一位少年诗人,《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也像是一首诗改编而成,真的很佩服这位十三岁的白公子。”

  “白月华和白熠母子联手打造的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实在是太震撼了!”

  ·····

  不仅仅是网友,还有一些著名音乐人都在微.博上发表了对《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的评论。

  “十三岁的白熠,他是高手。这是好歌。先说歌词,五年一遇不过分。内容平凡,表达不俗,一个字也改不动。让我想起舌头歌词的水准。至于曲子。来听,这首歌能够令人感到不好听中的好听。主歌歌词就需要拧巴着展示,副歌歌词就需要隽永开阔,音乐部分对此完成的很好。这首歌,该难听的地方难听了,该好听的地方好听了。整体下来又难听又好听,这个度的精妙拿捏是这首歌最美之处,一首情歌让人从心口窝往外呲血还偏偏感觉温暖通透。这种功底一般人能有?”

  “最精彩的歌曲,这才是天后。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一首情歌,我觉得爱情只是这里的一小部分,我觉得白熠更想表达的是,能为身边的事情悲伤、快乐、痛苦、然后幸福,勇敢的面对,而不是不痛不痒的活着。”

  ·····

  就连和白熠之前有打过交道的文学圈子的人,也都在推荐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

  林莱就在微.博上评论说:“如果有一个女人,你愿意为她写歌,而她每一次听依然动情流泪,那这首歌一定是最动听的,至少对你们的爱来说。”

  ·····

  正如网友们所提到的,《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也是白月华的儿子少年诗人白公子写的。

  白熠的那些粉丝显然更加激动,在听完《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之后,他们完全失去了冷静,一遍又一遍地单曲循环,只有诗人自己才能给诗歌谱最好的曲。

  网友们都知道白熠刚出道时就写情诗,就像《那一世》、《见或不见》,还有《错误》,但是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真的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这位十三岁少年的爱情观,那般疯狂,那般可怕。

  就像白熠最新出版大火的《嫌疑人X的献身》,又何尝不是那样的疯狂,那样的为爱执着,为爱献身。

  读者粉丝们都十分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经历过什么,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能写出这么动人的情歌。这样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真的让所有人都注意到了白熠白公子。

  不管网友们的议论,白月华还有这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真正大火了。

  在第一时间,《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就挤入了各大音乐网站点播的前面,而且数据还在以恐怖的数据上涨,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了这首情歌。

  网友们都在为白月华加油,他们纷纷表示白月华才是真正的情歌天后。

  不同于当年那个唱着《想念》的情歌天后,现在阔别舞台多年,重新回归的白月华在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复出这些事,真正的浴火重生,完完全全的改变,歌声中散着成熟女人的情歌魅力。

  一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至情至性,这才是真正的情歌。

  这才是真正的情歌天后白月华。

  至情至性,深情至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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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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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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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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