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雷吉又一次在在这里擦着刀,不过这次他拭擦的刀并不是平时那一把让他视为爱人的刀,而是一把名刀。
名刀雪丸,这就是刀名。
“咚咚咚~”
突然间,敲门声出现。
雷吉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进来吧。”
下一秒钟,门被打开了,身上缠着大量绷带的巴尔走了进来,他并没有因为受伤就忘记面对雷吉时的礼仪,规规矩矩的向雷吉行弟子礼,然后说恭敬地说道:“雷吉师父。”
“坐吧,伤怎么样了?”
雷吉见此,停下手中的动作,对巴尔点点头道。
“已经不碍事,过几天就好了,谢谢师父关心。”巴尔继续恭敬地回答。
雷吉再次点点头,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这个对他恭敬到了极点的弟子,眼里不禁露出一丝遗憾。
直到现在,雷吉还是有些不太喜欢巴尔,这并不是巴尔对他不够恭敬,只是他不太喜欢不够纯粹的剑士。
在他看来,唯有足够纯粹的剑士才能够攀越剑道的巅峰。
比如十几年前他遇到的那名年轻的剑士,对方当时的年纪可能就跟眼前的巴尔差不多,但他的剑术却已经远超当时名扬伟大航路的他,明明手中拿的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打刀,却有能力将他的爱刀冰鬼斩断。
从那以后他就知道明白自己与真正的剑术天才的差距有多么大,所谓的冰剑豪在那个年轻人眼前只是一个笑话。
从此以后,他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剑士。
他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埃尔斯,因为他从埃尔斯身上见到了那一名年轻剑士的影子,虽然性格截然不同,但对剑术的那份热情,同样纯粹。
果不其然,他没有看错人,埃尔斯展现出了惊人的剑术天赋,才短短一年就成为一名掌握初级剑术的剑士,假以时日,他必定能够超越他,成为一名名扬伟大航路的剑士。
不过自从巴尔出现,尤其是他用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就击败了被他视为衣钵传人的埃尔斯,他就对自己的认识产生了怀疑。
作为一名饱经风霜且有所成就的剑士,他一眼就看出巴尔不可能成为一名纯粹的剑士,并且看出巴尔表面恭敬下隐藏的冷酷。
还有通过这段时间与巴尔的相处,他看得出来,巴尔是一名有故事的人,想必曾经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这才导致他无法成为一名纯粹的剑士。
但是,巴尔身上有一点是雷吉十分欣赏的,那就是巴尔追求力量的那份执着,是他见过的人中最强烈的,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每天在剑术道场将坚持长达至少六个小时的高强度剑术训练当做家常便饭。
而且他也听说了,巴尔平时私底下还会进行加练,如果平时工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他一天的训练时间可以达到12小时。
雷吉必须承认巴尔确实个怪物,普通人像他这样天天高强度训练,早就练废了,怎么可能越来越强,他当年都不敢这么玩命的训练。
承认自己不如巴尔,这并不丢人。
雷吉早就知道这世界上确实存在一些怪物一样的同类,最典型代表就是新世界的那位女性海上皇帝。
“不对,我的认识是正确的,严格意义来说,巴尔也是一名纯粹的剑士,只不过他这份纯粹跟单纯喜欢剑术的埃尔斯不同,巴尔就是单纯将剑术当成他追求力量的工具,并且自身对追求力量无比执着,这就是一种另类的纯粹啊。”
雷吉看着眼前的巴尔,回忆起他当时与巴尔切磋时巴尔的眼神和巴尔平时训练时的眼神,他突然有些懂了,明白巴尔的剑术为什么能够提升这么快。
一时间,雷吉突然也能够从巴尔身上见到那位年轻剑士的一丝影子,看向巴尔的眼神柔和了一些。
巴尔此时心里很忐忑,他不清楚自己这位便宜师傅为什么一直不说话,就一直盯着他,他可不记得自己有做过任何让对方讨厌的事情。
一直以来,他对雷吉都是毕恭毕敬的。
难不成是他没有听取雷吉的意见,就擅自决定去拉姆帮的贫民窟地盘当一名小头目有关吗?
在来雷吉这里之前,巴尔曾被叫去与首领拉姆见面。
他这次击杀克拉克和哈雷特果然有了上位的资本,拉姆决定提升他的职务等级,并且给了他三个选择。
一是去最拉吉掌控的商业区当一名小头目,二是去盖特拉掌控的花街当一名小头目,三是去霍顿掌控的贫民窟当一名小头目。
三个选择,单单从表面来看,去拉吉掌控的商业区当一名小头目无疑是最好的,因为商业区十分稳定,冲突最小,并且油水也十分充足,其次是盖特拉掌控的花街,最后才是霍顿掌控的贫民窟。
不过思来想去,巴尔最终决定前去霍顿的贫民窟当一名小头目。
为什么会这样选择,原因很简单,巴尔在爆发冲突最为激烈的贫民窟地盘中见到了最快上位和迅速扩展自己势力的希望。
而且由于贫民窟最近发生的冲突非常多,折损了非常多人,现在地盘里的拉姆帮成员以新面孔居多,巴尔去到那边的担任小头目,基本上不用担心手下那些老资格的成员会捣乱,可以很快接手他管理的地盘。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巴尔在贫民窟当小头目,他被拉姆赋予了可以收小弟的特权。
巴尔有了这个特权,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在拉姆帮中发展自己的势力,不用再像巡逻组那样偷偷摸摸的拉拢人,费时又费劲。
一般情况下,收小弟这个特权拉姆帮中只有拉姆和五大干部有资格使用,新成员的加入一般是需要拉姆或五大干部点头才能够加入。
但贫民窟的情况比较特殊,拉姆帮在这里地盘很大,又跟其他黑帮不断爆发冲突,加上里面充斥着各种不好惹的外来势力,底层成员的消耗速度很快,一个运气不好,可能昨天收的小弟,今天就全军覆没了。
但管理地盘需要人啊,小头目在贫民窟里没有收小弟的特权,只能够向上头要人。
霍顿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管理型的人才和有耐心的人,他才懒得去天天自己去找小弟,然后将自己好不容易收到的优秀小弟送出去呢,而其他四大干部也不愿意让自己手下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人去贫民窟送死。
于是,为了方便贫民窟的管理,贫民窟小头目就渐渐拥有了收小弟的特权,他们完全可以越过上级先行收人,只要事后再向上面进行报备就可以了。
虽然这样做很容易会让小头目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但拉姆和五大干部对此却是一点都不在意。
因为贫民窟油水太少了,根本不足以让小头目有发展出很大的势力,然后反抗拉姆帮。
而且贫民窟的人员消耗速度真的很快,除了有点实力的小头目,大部分底层成员根本活不过一年,基本上都是短命鬼,甚至小头目都有可能是这样。
因此在拉姆帮中,许多人都不想去霍顿掌控的贫民窟当小头目,宁愿去其他最高干部手下当个巡逻队长。
所以在见到巴尔竟然会选择去贫民窟当小头目时,拉姆对此感到很惊讶,他也由此彻底记住了巴尔这名在拉姆帮中上位速度有史以来最快的小头目。
有礼貌、勤奋能干且有上进心的部下,当首领的总是喜欢的。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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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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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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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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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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