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花晴给龙宇几次塞点心时,都会做出刻意避开少年的样子,让“受偏爱者”心生警惕,下意识地将自己与花晴划为一派,情理上更是会对花晴亲近许多,方便下一步的诱哄与洗脑。
可以说,这个少年时在这一环节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怕年纪尚小,做的事情却也隐含着恶意。
但是经过洛书的观察,却又觉得少年身上极为矛盾。
最简单的就是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情,与少年身上的气质和顾盼之间流露出的、与年龄不符的哀愁悲悯,他的气质极为干净,照常理不应该做出助纣为孽的事,而这也是洛书当初去把他从十八身下救出来的原因。
再者,少年能参与进来,应当是地位不低,但是若真是地位不低,花晴又怎么会让他担任被对比,甚至被嫉恨的对象?尤其是他们三个人,虽说这样说来有些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他们三个人的颜色在南风馆中绝对是一绝,加以□□,日后绝对能成为南风馆的“优势产业”。将他立在他们三个的对立面……到底是为何呢?
洛书内心疑虑重重,面上不显,飙出二百迈的演技应敌。
洛书:老司机无所畏惧?(???)?
“哥哥?”洛书见少年不说话,眨了眨眼睛叫道。
软软糯糯的嗓音像十里香的桃花糕,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少年回过神来,将手中的物件放到浴桶旁的架子上,洛书一看,原来是一件新衣服,还有一碟绿豆糕。
洛书:少年,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少年看着洛书亮晶晶的小眼神,不由地露出一个软软的笑,左脸颊上的小酒窝若隐若现,引得人想伸手戳一下。少年微微俯下身子,微微下垂的眼角让他看起来温柔又无害。
“我叫花影。花晴哥哥为你取了名字,以后你就叫谷雨了。”
“花影哥哥!”洛书像每个乖巧的小孩一样应和地唤了一声,接着又微微歪过了脑袋,像是想不通似的问道:“为什么要改名字呀,书洛的名字不好听吗?”
书洛是洛书胡诌的假名,看这清纯不做作的名字倒用,就知道这是一个像万千起点男主一样的起名废。
不知花影想到了什么,身子僵了一下,然后很快回过神来,笑容变得有些勉强,但还是认真地解释道:“因为在这里,你们这一批新的……新的、家人的名字,都是按照节气命名的呀,不好听吗?”
可疑的停顿。
洛书嘟起了嘴巴,看起来有些不情愿:“可是书洛也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书洛还要找爹爹呢,要是书洛改了名字,爹爹不知道怎么办呀……”
小孩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期盼和沮丧,看向花影的目光里尽是祈求。
来吧,面对一个完全不知道南风馆是什么所在的、完全是被诱拐进来的乡间懵懂孩童,你要怎么做呢?
花影的指尖颤了颤,眼中又流露出了那种洛书所熟悉的悲怆。
房间内一时极静,书洛眼睛中流星雨落,慢慢聚起了点点泪水,摇摇欲坠,好像只要主人眨眨眼睛,泪珠就会顺着脸颊滚下来。可是书洛倔强地不肯眨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书洛不是龙宇那种小少爷,在京城中的小公子们,对这些烟花之地,虽然年纪尚小没有进去看过,但是到底是隐约知道这是什么所在的。书洛的父亲带上了书洛进城,想把家里的传家宝玉当了,给缠绵病榻的老母亲抓药,只是一时走散了。乡下民风淳朴,加上书洛家境贫寒,平日里的收入连供给老母亲抓药都不够,又怎么可能进到南风馆这等销金窟。
但是书洛的经历告诉他,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连乡里乡亲之间走动,都要你给我两个鸡蛋,我给你一捆青菜。现在平白进入了这样好的所在,还有新衣服和好吃的点心,怎么可能不用他付出半点?
可是他又有什么能交换的呢?
书洛不知道,但他本能地觉得惧怕。
花影的指尖又颤了颤,最终手指慢慢收拢,握成了拳。花影微微别过头,转移了视线,然后又很快地对上了书洛的眼睛,“在这里不好吗?”
锦衣玉食,金迷酒醉,不好吗?
书洛用力点了点头,睫毛粘上了泪珠,亮晶晶的,“好呀。”
“那你为什么要找爹爹呢?”
孩子很多的穷苦人家,把孩童带到喧嚣的人群里,让他待在原地,而他自己却再也没有回来。这样的家,为什么要回去呢?是回去继续吃糠咽菜呢,还是等待下一次的走散呢?花影看着洛书神色莫名,那神情完全不像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少年,反倒是像历经了悲苦,伤透了凡心。因此一颗心脏千疮百孔,碰都碰不得,一碰便是痛彻心扉。
书洛还在看着花影,花影的神色渐渐坚定,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开口——
“你的爹爹不……”
“因为他是我爹爹呀~”
说了一半的话被打断,罪魁祸首却是满脸无辜,像是完全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问这么个“蠢问题”,理所当然地说:“他是我爹爹呀,我怎么能不找他呀?”
你为什么要找你爹爹?
因为他是我爹爹呀。
我要找我的父亲,只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与其他的什么全无干系。
……
洛书从浴桶里爬出来,美美地给自己穿上了新衣服,用内力烘干了头发,然后端着绿豆糕美美地吃了起来。
绿豆糕主料为绿豆,可夹内陷,入口虽松软,但无油润感,清甜可口,丝毫不会发腻,带着淡淡的豆香,咬一口,甜甜的滋味慢慢在口腔蔓延开来,并不刺激,却回味悠长。洛书吃掉一个清水绿豆糕,下一口咬到了玫瑰内陷,口感润滑,比清水的还要甜一点,花香在口中爆炸开来,轰地脑袋晕乎乎的,简直飘飘欲仙;再一口是红豆内陷,绿豆部分紧实,红豆部分绵软,是最有嚼劲的一种……
洛书吃到泪流满面。
这特么才是人吃的东西啊!商城里卖的都是什么鬼玩意儿啊!
不过片刻,盘子已经空空如也,被商城荼毒过的经历让洛书连碎渣都没有放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等到吃饱了,洛书才有心情去考虑些别的,比如说刚刚失魂落魄走掉的花影。
一看就是个可挖的墙角。
他那一圈徒弟还没有联系上,听十八所说,龙宇的父亲很难发现被掉包的龙宇,而月怜虽然没有说过自己的情况,但是每每龙宇提起自己的父亲,月怜的表情就会出现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看来也没有援军。单靠他们三个平均年龄六岁的小土豆,还真没有办法把南风馆连根拔起。
况且这两个小家伙是在太小,洛书也不指望他们能硬碰硬,洛书说了要罩着他们就要罩着他们,能活泼泼地送出去是他的底线。
哪怕他可以一个人KO一群人,但是伤的也只是南风馆的毛皮,伤不了筋骨。若是一击无法得手,那再下手就难了。
毕竟是小三儿的管辖范围,不管怎么说也要把这颗毒瘤除掉。
洛书本身的强大,是他浪来浪去还没被人捅死的资本,因为实力强大到无所畏惧,所以许多事情洛书完全可以一时心血来潮就去做,而不用害怕有后患。
包括这次的混入南风馆,洛书确实是被气到了,于是这次的心血来潮,洛书就混了进去。其实洛书本来只是想先进来探探虚实,接着找外援一击必杀,却没想到遇上了“留风宴”,而龙宇出现在这里的背后似乎另有隐情,时间紧迫,容不得他慢慢做来。Χiυmъ.cοΜ
因此人手就变得分外关键。
在夜间的短短时间,根本不够他像收集龙珠一样找到他的徒弟们,洛书倒是找到庞贵和高富,通知他们做准备,但是两人的主要任务是在藏衣阁伪装,赚钱加之收集消息,手下也没有多少能用的人,而且奇怪的是,他们两个每次见他都企图用各种手段把他留下,简直不让人好好说话。
最好的消息大概是他们通知了星辰,只是不知道星辰能不能及时赶过来。
至于报官,这一手必须要用在刀刃上,南风馆不是寻常的红楼,里面侍卫大多身负武功,纵使粗浅,也不是寻常衙役能敌过的。再说,若是衙役浩浩荡荡地过来了,那这几十个孩子早就被闻讯的管事人转移了阵地。空手而归不说,还易打草惊蛇。
所以洛书只好充分利用时间收集情报。
嗯……还有挖墙脚。
熟练地做了伪装,吹灭蜡烛,洛书悄悄地潜进了夜里,准备去瞅瞅他的墙角。
“呜呜……”
“啊!”
“哇啊……”
嗯?
洛书耳尖动了动,后背的寒毛竖了起来。
他好像在寂静的、黑暗的走廊上,隐约地听见了哭声和惨叫?
庞贵上前几步,微微低下了身子,尽力与洛书平视,笑着弯起了那双眼睛,问道:“不知小兄弟怎么称呼?”
虽似有大恩,但不得不防。谁也不知道这人是不是那几个藏头露尾之徒,派来故意演戏来骗取他们信任。
洛书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从那双眼睛中看出了隐藏极深的浓浓警惕,他在心里赞赏了一句,抬头又是天真无邪的样子。
“我是洛书,河图洛书的洛书。”
赞赏不代表信任,他们不信他真如所表现的一般无害,而他也不敢完全信任他们对老三的忠诚。
……
一问一答到了捆绑银四所在之处,庞贵与高富打眼就看见了瘫倒在椅子上生死不知的银四,庞贵也不去管假庞贵和化成毒水的银三,急急忙忙地往银四那边跑,高富蹲下来查看假庞贵的尸体。
粗粗一看,心中却是一凛。
假庞桂内脏受损,似乎是与人内力对撞不敌而伤及肺腑,但是致命的伤口却是在心脏,被银三的匕首穿心而过,一刀致命。
然而令高富惊讶的,却是他竟然没从假庞贵身上找到其他的伤口,就好像是三个人间起了内讧最后同归于尽,或者……
或者那名叫洛书的小孩子内力之强劲,将假庞贵撞击到内脏受损。
洛书溜达到庞贵身边,仰头看他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指头凑到了高富鼻下,接着失落地长叹一声:“死啦。”
死了?
洛书眉头一跳,磅礴内力卷向庞贵,自己也擦着银四吐出的暗器借力后退。不知这银四用了什么功法,原本吊着一口气的身体充满了活力,面色赤红,双目充血,竟然生生崩开了千绕万匝的白绫!银四看见洛书躲过了暗器,面上闪过可惜与强烈的怨毒,洛书警惕地看向银四,却发现他移开了视线,像是疯魔了一般环视四周,忽而哈哈大笑,下一刻竟是要咬舌自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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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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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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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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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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