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很强?”
“嗯,仅仅比我弱一点,天雾部落目前为止没有他的敌手。如果没有我在,双方打起来的话,部落必败无疑。”
巫再次沉默了,阿锦接着说道,
“不过他的目标并不是我们,我猜测应该是大荒部落。”
“大荒部落?!”
巫显然吃了一惊,她起身从书架上拿出一份羊皮卷铺开,这次的羊皮卷上全是文字,她不断地搜寻着什么,最终手指停在一处,
“找到了,大荒部落。”
阿锦也凑过去看,可惜看不懂。原主没有学多少文字,这种古老的文字更是看不懂了。
巫指着这处解释给她听,
“大荒部落祖上喜好掠夺,所以经常挑起战争。那个时候我们还是大部落,并不害怕他们,所以和他们一直战斗到底。谁知道随着不断的战争,我们部落的人口也越来越少,随后开始走向衰落,直至今天这个模样。”
“哦?竟然还有这种渊源。所以,您认为如果有朝一日这个男人来找我们联手,这件事可行?”
巫把羊皮卷合上,目光灼灼的盯着阿锦,
“可行!这是个报仇的好机会!”
“既然如此,为了避免重蹈覆辙,部落要尽快强大起来,这件事就辛苦你和康明了。”
巫激动的握着阿锦的手,
“不!这是未来最重要的事!我相信康明也不会有任何抱怨的!”
“麻烦您出去的时候多带点药草回来,战争爆发后,药草最重要。”
“好,我知道了。”
阿锦答应下来。
随后巫又叫了康明进来,和她说了这件事。正如巫说的,康明再也不抱怨了,反而精神抖擞,干劲十足,比任何好话都管用。
相比起阿锦这边的刚起步,江敏可谓是走在了世界发展的前端。
棣正在给战士们讲解手中石头的用法,
“这个东西叫火石,是巫亲手做的武器。”
人群中发出阵阵的感叹声,
“首领,这个要怎么用?”
棣压下他们的议论声,
“你们慢慢听我说!这个火石是可以用来烧的,等以后我们出去打仗的时候,便把点燃的火石扔向敌人。最好是扔到他们的屋子上,他们部落瞬间就会被烧毁。”
战士们大惊,烧毁屋子,这不是神罚吗?
在他们印象中,只有雷电才能瞬间引燃屋子,而雷电就是来自神的惩罚。
众人对江敏更添了一层忌惮和害怕。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就出发吧。”
棣带着新武器和战士们,开始了征战。
第一站只是他们附近的一个小部落,里面人口不多,地形却很复杂。
这个小部落处在一片峡谷之中,四周都是峭壁,他们以前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峡谷的入口。
这也是这个小部落能一直生存下来的原因。
这才他们有了新武器,再也不用去找入口了,他们只需要站在峭壁之上,把点绕的火石扔进他们露在外面的屋顶就好。
果不其然,火石扔了下去,他们茅草屋顶开始冒烟,不一会儿的工夫就烧了起来。
小部落的人慌乱的大喊着,
“神罚!是神罚!”
有的逃命,有的灭火,混乱一片。
棣看着峡谷底下的混乱场面,眼神中带着兴奋,看看他们愚蠢慌乱的样子。
他用力握紧手里的武器,这就是掌握别人生死的感觉吗?他再一次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巫说的没错,只有跟着她才能得到力量,部落才能得到永久的昌盛。
棣派人在峡谷四周守株待兔,看看他们的入口到底在哪里,找到入口一举攻进去。
战斗呈一边倒的趋势,棣很快得到了胜利。他按照江敏的话,把所有能抓的人全抓了起来,有了这些人,自己部落的人就再也不用干活受累了。
被抓的战士们也是一脸迷茫,部落战败自己竟然没有被杀,这个部落的人搞什么的?难道是他们部落喜欢吃活人?所以把他们带回部落?
被抓的人互通了眼神,果不其然,大家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所有人脸色煞白,开始拼命的反抗。
“我不和你们回去!杀了我吧!现在就杀了我!”
可惜他们都被绑了手脚,挣扎也没用,还是被乖乖抓回了大木部落。
江敏得知棣回来了,赶忙跑出来查看,她指着地上被抓的人说道,
“这就是你抓的奴隶?”
棣连忙否认道,
“他们不是奴隶部落的,他们是涩部落,都是我刚刚抓回来的。”
江敏扶了扶额,和蠢如笨猪的人说话真累。
“从今天开始只要是战败被抓回来干活的人,都叫奴隶!”
棣一看她发火了,连忙恭敬道,
“是!是!”
江敏显然对这些人不满意,她对棣说道,
“太少了,你再去多抓一些人回来,这点人根本不够干活的。”
棣顾不上吃一口饭,赶忙又带着战士出去征战了。
四处征战的不只是江敏,男主也在忙着四处征战。
只不过他手里可没有那么BUG的武器,他只有一身能打的力气和野兽般的捕猎技巧。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也不需要奴隶,不臣服就杀。臣服的回去整合一下,下一次带着出门继续征战。
他每次想到阿锦,心中的压力便愈发的大,连天雾部落都打不过,大荒部落就更别说了。
在他的印象中,大荒部落可比天雾部落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而天雾部落却完全沉寂下来,疯狂的屯粮,屯肉,屯武器,为了未来的的战斗做准备。
就在这火热的气氛下,冬天来了。
冬天的到来让所有的部落都安静了下来,部落里的人基本上就是睡了吃,吃了睡。
过膝的厚雪,寒冷的环境,每个人都被厚厚的兽皮衣包裹着,茅草木屋已经不能住人了,部落里的人都迁到了山洞里,洞里升着火堆。
狩猎队也从每天狩猎一次,改成了七天一次,甚至只是在深林外围抓抓兔子野鸡之类的。
还好他们早就屯了很多的食物,阿锦偶尔还到森林深处猎只野猪之类的,这个冬天应该不难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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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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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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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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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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