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
老三急了:“二哥,你在大姐面前怎么不承认了,之前你也是支持我的啊!”
阿锦用筷子打了他一下:“快吃你的吧,就你话多,饭都被吃没了!”
老三这才发现,立马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吃完饭,阿锦又教育老三:“你整天哪来那么多心思,你姐早晚要嫁人,你难道要让我跟着你们一辈子不成。”
老三挺起胸膛,仰起头:“我姐是最好的,谁也配上你,你跟着我们更好,我们以后有本事了,你就可以享福了。”
阿锦哈哈大笑,笑的腰都弯了:“哎呦,我的建运志向这么伟大呢!行,姐以后跟着你们享福,不过现在你赶紧给我上学去!”
老三又背着绿色的布包跑出去了,老二临走之前,也凑过来说了一句:
“姐,你别被大麦哥骗走了,等以后我们有出息了给你找更好的。”
阿锦踢了他一下:“小大人,快走吧!”
小四已经在帮着扫地了。阿锦看着这三个弟弟,怪不得原主愿意把自己的灵魂能量贡献出来,也要好好的把这几个孩子养大。
的确是孩子实在太好了。
看着小四全身上下穿着的衣服,都是补丁,因为没有衣服可以换,袖子边缘都已经脏的开始发黑了。
因为这几天吃的饱了,脸色开始好看一点了,清秀的眉眼,黑亮的眼睛,就是脸上没有肉,不然肉嘟嘟的肯定更好看。
阿锦觉得任重而道远啊,吃饭问题暂时解决了,还有房子,衣服,甚至还要面临冬天的寒冷。
阿锦也不急躁,日子要慢慢的过,脚步要一步一步的走。
下午去大队上干活,小队长过来找阿锦:
“招娣啊,方大爷说他身子不好,跟不上你了,我给你换了一个人,你跟我来吧。”
阿锦回头看方大爷,方大爷向她挥挥手:“快走吧,多去挣点工分吧,别和我老头子在一起了。”
换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搭档,就能多挣工分,方大爷是不想拖累阿锦。
阿锦跑过去握着方大爷的手:“大爷,谢谢你,我走了。”
方大爷拍了拍她的手:“好娃娃,快去吧。”
这次给阿锦分到的是一个知青,名叫王军祥。
知青学习是一把好手,干农活却不怎么在行,所以搭档也大部分都是年少体弱的人。
王军祥看见来的是一个小姑娘,心下松了一口气,前几天给他换了一个壮汉,差点把他累死。
结果还是没有跟上别人的进度,被人嫌弃了。
“你好,同志,我叫王军祥,是一名知青。”
“你好,同志,我叫方招娣。”
王军祥一愣,他自然听说过方招娣一家,没了爹娘,靠着这个半大的姐姐自己养三个弟弟。
他看着面前的这个小姑娘,一米六左右的身高,还算干净的衣服上都是补丁,身材也是纤细瘦弱,干净的脸上是营养不良的苍白之色。
王军祥心中肃然起敬,就是这个瘦弱的小身板,撑起了一个家,他养自己都觉得很费劲了,更别说给他三个孩子了。wWW.ΧìǔΜЬ.CǒΜ
二人没有多说话,就开始干活了。王军祥把种子塞给阿锦:
“你慢慢在后面跟着我,要是跟不上就喊我!”
阿锦也想看看自己和成年的青年之间有多大差距,也没拒绝就收下了。
天气越来越热,王军祥一才又一下的刨地,汗流浃背,衣服已经湿透了,他没有听到阿锦喊他,于是回头看向阿锦。
阿锦疑惑的看着他,眼神里都是询问,怎么不继续了?
王军祥有点尴尬:“我休息一会,太热了。”
阿锦接过他手里的锄头:“我来吧,你在后面跟不上我就喊我一声。”
阿锦不等他说话,就开始刨地了,王军祥看着前面忙绿的身影,莫名感觉被嘲讽了。摇了摇头,招娣看着这么“柔弱善良”,一定是错觉。
王军祥一开始还能跟上,随着阿锦的速度加快,他慢慢觉得有点吃力,他难道撒个种子都跟不上一个小姑娘吗?
王军祥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于是奋力去追阿锦。
等到傍晚吹哨休息的时候,王军祥已经累脱力了。再看阿锦,就是呼吸有点重,脸上也只有薄薄的一层汗,看起来还有余力的样子。
王军祥心中的“柔弱小女子”的形象崩塌了,这分明就是壮汉萝莉啊!
队长来检查工作,给二人记了六分,阿锦并不满足,每天有十分的话,日子会更好过的,明天看来是要提升速度了。
阿锦回到家做饭,依然还是一样的饭菜。三小只吃的极为开心。
阿锦说道:“小四明年也好上学了,从今天开始你吃完饭也跟着学习。爹娘说了,学习能出人头地,你们要是想以后有出息就要好好学习。学费不用担心,爹娘留下的钱够你们上学了。”
老二还想说什么,就被阿锦制止了:“建福你先学完初中,我们在商量其他的事。”
现在是68年,距离77年恢复高考只剩下八九年的时间了,建福不上高中,不去考试实在太可惜了。
在方家村所属的城镇里,教育制度是小学五年制,初中四年制,高中两年制。
已经基本贴近现代社会的教育雏形了,这还要感谢这里所属的省份重视教育的结果。
阿锦看着老二,自己就算是用硬式教育法,也要把他教出来。
以后就算参军,恢复高考后依然可以从军营里报名参加考试。
老二只觉得被阿锦看的浑身发冷,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大姐,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阿锦说道:“你以后先背课文才能吃饭,背不下来别吃了。”
老二愣住了:“别啊,大姐,你这突然间怎么了!我真不是学习的料啊!”
“谁也不是天生就是学习的料,没有不成功的人,只有不努力的人!”
喝下这碗心灵鸡汤,你就能获得成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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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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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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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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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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