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就是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民宅,老旧,低矮,但并不破败。
不显破败的原因,陆玄走进院中打量过后就明白了:小小的院中有一株石榴树栽在墙角,这个时节已是绿意盈盈,晾衣绳上晒着几件浆洗得发白的衣裳,简陋的柴房只有一个顶棚,能看到柴火堆放得整整齐齐。wWW.ΧìǔΜЬ.CǒΜ
小院收拾得干净齐整,便显不出破败来。
陆玄与林啸对视一眼,问王三:“家中是令爱收拾的?”
说是更夫收拾的,不大可能。
果然王三点头道:“是春杏收拾的。”
“令爱很勤快。”
似乎提到了得意之处,王三话多起来:“不是小民吹嘘,方圆十里,就没有比春杏更勤快的丫头了。特别是她娘没了后,里里外外都是春杏收拾,这个家比她娘在时还干净敞亮呢。”
夸着女儿,王三又红了眼圈。
诸葛二忍不住插话:“是啊,四邻八舍都夸春杏是个好的,要不是王三早放话说要给春杏招婿,来求亲的恐怕要踏破他家门槛。”
陆玄与林啸听着两个更夫对失踪女孩儿的夸赞,走进屋中。
统共三间屋子,中间堂屋用来吃饭待客,东屋是王三住的,西屋是春杏的闺房。
二人把检查重点放在了西屋。
“你回来发现春杏不见了,有没有动过她屋中的东西?”林啸问王三。
王三想了想,道:“几乎没动过。屋子就这么大,小民回来发现春杏不见了,屋里屋外找了一圈,只打开这个柜子看了看。”
王三指的是一个半人高的箱柜,身形娇小的少女确实可以藏进去。
林啸打开箱柜,里面是半箱旧衣裳,有些凌乱。
王三不好意思道:“打开后小民翻了翻。”
“没翻之前是什么样?”
“就整整齐齐叠着,那孩子不喜欢乱,晒过的衣裳都会叠好收起来。”
“春杏平日在家穿的鞋子呢?”陆玄盯着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地面问。
他没有在床榻附近发现绣鞋。
王三神情有些激动:“就是鞋子不见了!”
“什么样的鞋子?”陆玄语气平静。
“软底的青布鞋,上面绣了两朵花……”王三描述着鞋子的模样。
“春杏出门也穿这双鞋?”
王三立刻摇头:“春杏什么都会,就是不会绣花,这双青布鞋上的两朵花还是隔壁婶子给她绣的,她只在家里穿,出门穿别的——”
诸葛二先一步反应过来:“王老弟,你闺女肯定不是自己跑了啊!”
王三眨眨眼,也回过味来,当即就慌了:“若不是自己跑的,那,那是怎么回事儿?”
看着王三惊恐的样子,陆玄与林啸心情都有些沉重,避开两个更夫交流。
“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把家中搭理得井井有条,可见春杏是个颇有自制力的人。以我多年来与各色人打交道的经验,春杏这样的人不大会冲动私奔……”林啸分析着。
自制力强、责任心重的人,往往更会受到世情束缚。
陆玄赞同点头:“不见的是她只在家中穿的鞋子,若是她主动离家,不合常理。”
到这时,二人已经能够肯定春杏是被人劫走的。
他们再叫来更夫询问。
“你可有仇家?特别是那种身手利落习过武的?”
王三因为吃惊,眼睛都瞪大了:“小民一个白日睡觉晚上当差的更夫能有什么仇家?想结仇都没机会啊!”
诸葛二深有体会附和:“可不是。”
“至于习过武的,小民就更没打过交道了,小民哪能认识这样的人。”
安安分分过日子的老百姓,认识地痞混混的可能不大,更别说那种游侠儿。
林啸忽然问了一个问题:“春杏除了勤快,还有什么长处?”
“那长处可多了——”
林啸打断王三的话:“说说最显而易见的长处。”
王三还在犹豫,诸葛二脱口道:“春杏那丫头生得好啊!”
林啸见到张小郎后就猜测春杏不会丑,听了这话毫不意外。
能让一个外人脱口而出,可见春杏生得不是一般好,陆玄便问:“有多好?”
诸葛二看看陆玄,再看看林啸,大着胆子道:“只说长相,春杏站在两位大人身边还挺般配哩。”
陆玄与林啸齐齐皱眉,但也知道更夫没有别的意思,而这个说法让他们对春杏的美貌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
毕竟出身不同,环境不同,对美的认识不同,生得好的差别太大了。
“大人,在一条臭水沟里发现了这个!”一名衙役走进来,拿着一只鞋子。
王三一看就叫起来:“是春杏的鞋子!”
林啸仔细检查过布鞋,问衙役:“怎么发现的?”
他的属下虽还算能干,也不大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就去翻臭水沟。
“一只野狗叼着鞋子玩,被一个大娘认了出来,说是春杏的鞋子……”衙役讲着发现鞋子的过程。
那个大娘,正是给春杏鞋子绣花的隔壁婶子。
虽然当着苦主的面这么问有些残酷,林啸还是问道:“翻过水沟了吗?”
衙役明白林啸的意思,忙道:“那水沟不深,已经拿竹竿探过了。”
这就是说臭水沟中没有尸体。
“大人,我闺女难道已经——”王三颤声问。
林啸安慰道:“根据种种迹象分析,春杏更可能是被拐子盯上了。”
这个安慰没令王三觉得好到哪里去,红着眼睛口中喃喃:“春杏,春杏你在哪儿啊!”
向王三保证会好好寻找,陆玄与林啸离开了王家。
阳春三月,处处都是明媚春色,二人却不约而同沉默着。
“陆兄,你说春杏是落进了拐子手里?”
“容貌出众,正值妙龄,春杏确实有被拐子盯上的可能。”陆玄轻轻按了按眼角,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拐子一般都是在闹市街头物色目标,三更半夜潜到目标家中这种情况太罕见。再加上身手不错这种可能,就更不像拐子了。”
二人讨论着春杏失踪的蹊跷之处,直觉事情不简单。
几日过去,春杏还没寻到,林啸接到报案,又一名少女失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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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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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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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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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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