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锦西挠了挠头,目露茫然:“想不起来了,等我醒过来就在那个猎户家里了,好像是踩到了什么,头又碰到了什么……”
冯橙听得满心无奈。
糊涂成三叔这样,也是愁人。
接下来更愁了。
看三叔这样,不像注意到那名猎户之女的样子,她要是问了,会不会反而加深印象?
纠结片刻,冯橙决定不问了。
“三叔好好养着,明日我再来看你。”
冯锦西摆摆手:“不用不用,很快就好了。”
被老父亲拿鞋底抽肿了屁股才卧床的,哪来的脸让小辈来看。
等冯橙走了,冯锦西咧着嘴角舒口气,扯得头疼了一下。
扶额之际,脑海中晃过一双大大的眼睛。
他愣了一下,再细想又没了多少印象。
过了两日,突然飘起雪来。
雪粒子洋洋洒洒,漫天飞舞,落在屋檐枝头,渐渐积了一层白。
冯桃跑到晚秋居来,才到院中就欢快喊道:“大姐——”
冯橙走出来,在台阶上站定。
冯桃提着裙角跑过来,欢欢喜喜:“大姐,下雪了!”
冯橙了然:“想去千云山赏梅?”
冯桃猛点头:“想去!”
之前说好的,她可一直盼着呢。
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冯橙答应下来:“那等雪停了如果还不算晚,我们就出发。”
“还要等雪停啊?”冯桃有些等不及,伸手接住几朵雪花。
雪花凉凉的,勾得小姑娘更心痒了。
“雪若是下大了,也有麻烦。”
千云山虽平缓,路滑终归不安全。
听冯橙这么说,冯桃自然乖乖应了,盯着簌簌而落的雪花盼着雪停。
快到晌午时,雪终于停了。
本来就是细细雪沫,如今一停,地上只有白白一层,枝头檐瓦仿佛披了轻薄素纱。
比起年前大雪把万物盖上厚厚素毯,此时赏梅别有一番雅趣。
冯橙干脆带着冯桃直接赶往梅花庵,让妹妹尝一尝心心念念的素斋。
一路上,满耳都是冯桃的叽叽喳喳:“大姐,梅花庵的红梅虾仁,吃起来真的与虾仁一样吗?”
“我想吃素鱼,素鱼不用担心有刺……”
轻松的时间就过得快,感觉还没过多久,千云山就到了。
交代车夫看着马车,姐妹二人带着小鱼一路赏景一路闲聊就到了梅花庵。
这个时候,慕名来吃素斋的游人已经吃完了,二人险险抓到一个饭点儿的尾巴。
上菜的还是那个小尼姑。
认出冯橙后,小尼姑明显比初见时活泼了些,甚至还主动介绍了一道新菜。
“多谢小师父。”冯橙一见这白净纤弱的小尼姑就莫名有些怜惜,从荷包中摸出两块饴糖递过去。
小尼姑一开始坚持不受,冯桃劝道:“两块糖又不值什么。你尝尝,可甜了。”
小尼姑试探着把一块饴糖放入口中,甜得眼睛弯成月牙。
“静纯——”
小尼姑听到这声喊,忙道:“二位施主慢用。”
见小尼姑快步离开,冯桃笑道:“原来那小师父叫静纯,瞧着比我还小好几岁呢。”
“快吃吧,一会儿该凉了。”
姐妹二人埋头吃起来。
大快朵颐之后,二人走出梅花庵,冯桃摸着肚子满足叹口气。
“大姐,这里的素斋太好吃了,我们以后常来吧。”
“若是你喜欢,可以十天半月来一次。”
千云山离尚书府不算远,时而来玩玩也不错。
冯桃喜得眼睛发亮,挽着冯橙胳膊向梅林走去。
今日游人明显不如冯橙年前随冯锦西来的那次多,梅林深深,姐妹二人逛了许久都不见旁人,神态越发放松。
冯桃踮脚摘下一朵开得正艳的红梅,轻轻吹落上面雪沫,不顾冯橙躲避,笑嘻嘻别在她发间。
“大姐,你真好看。”打量着姐姐,冯桃由衷夸赞。
“三妹也很好看。”
冯桃弯唇:“那当然,我是你妹妹呀。”
她会努力长得不拖姐姐后腿的。
突然有声音传来:“王爷当心!”
一只鸟雀展翅飞走,把梅花枝头的积雪踩落。
小厮高抬双手,替锦衣青年挡住簌簌雪沫。
冯桃因为吃惊往后退了一步,发出轻微声响。
锦衣青年听到动静往二人所在方向瞥了一眼。
这一瞥,目光就停了停。
深红浅白的梅林间,两名披着大红斗篷的少女并肩而立,如明珠皓月,令人移不开视线。
锦衣青年回神还算快,遥遥对着冯橙二人点了点头。
冯橙面色平静回了一礼,拉着冯桃折身往回走。
一直到二人背影完全被梅树遮掩,锦衣青年收回视线,掸了掸衣裳上的落雪,淡淡道:“走吧。”
冯桃被冯橙拉着往外走,感觉到姐姐反常的沉默,好奇问道:“大姐怎么了?刚刚那位公子你是不是认识?”
要是陌生人,姐姐不会是这个反应。
冯橙松开手,回眸扫了一眼。
身后梅枝横斜,暗香浮动,已经远离了那锦衣青年。
“他是吴王。”冯橙轻声道。
“吴王?”冯桃猛地回头。
除了梅树,身后自然什么都没有。
“原来吴王长那个样子。”
虽然是尚书府的姑娘,与太子、吴王这样身份的外男并无什么见面机会。
“大姐,你怎么认识吴王?”琇書蛧
“有一次出门偶然见到过,不过只是我听别人说那是吴王,吴王并不认识我。”冯橙胡编几句。
她不但见过吴王,还见过太子。
当初跟着陆玄,见到了身为尚书府大姑娘可能永远不会见到的人。
那时候,吴王与太子争得越发激烈,而成国公府是太子最坚定的支持者。
吃着陆玄的小鱼干,她当然对吴王没好感。
今日梅林偶遇,冯橙突然想了起来,吴王时常会来千云山,据说是喜欢梅花庵的素斋。
“没想到吴王也会来这里。”
冯橙想到那名叫杜蕊的花娘,笑意微冷:“什么人都有可能来,不奇怪,咱们回家吧。”
回到尚书府,走在春意未至的园子里,冯桃依然兴奋着:“大姐,过几日咱们再去千云山吧,今日遇到那个吴王,都没玩尽兴。”
“过几日再说。”
二人走过去后,从花架后缓缓走出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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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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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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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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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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