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坐在院中凉席上,抬头仰望星空。
“听说世上每个人都对应着天上的一颗星,人死后星辰便会陨落,不知我对应的是哪颗星?”
张茉笑了笑,“传说不可信,天上的星星其实跟我们生活的世界一样,是一个物体,流星也不是因为人死了才有。”
徐福显然没将张茉的话听进去,自顾指着天边诸多暗淡的星辰道:“或许,我只是哪些最不起眼中的一颗。”
张茉煞有其事点头,“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都是那些暗淡的星辰。”
徐福沉默,许久后突然道:“阿茉,我不想叫徐福了。”
“那你想叫什么?”张茉转头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怎么觉得你跟从前不一样了?”
徐福继续沉默。
“阿福哥,事情已经过去了,再说了,那事追根究底都是我惹出来的,你若没替我出头,也不会有后面这多事情,你不必自责。”
“不,我不是在自责,只是觉得,靠匹夫之勇保护不了想保护之人,我想去拜师读书。”徐福转头看着她,目光很温柔,语气却极坚定。
“那好啊!你这般聪明,阿娘也一直想让你好好读书,她知道肯定会很高兴的。”
“嗯,阿娘和阿父都会高兴的。”
少年捡起旁边一根小木棍,“阿茉,教我写庶字好吗?”
“哪个庶?”张茉接过木棍。
“庶民的庶,我以后便叫徐庶。”少年道。
“徐庶?”
张茉诧异地看着他,不确定道:“你确定要叫徐庶?”
徐福认真点头。
竟然是徐庶?
模糊记得历史上的徐庶,似乎从前也是游侠,后来犯了事才改名徐庶,只是她不知改名前的徐庶叫什么名字,眼前这位难道就是日后刘备身边的大谋士徐庶?
弃武从文,十有八九就是同一个人了。
张茉认真在地上写上“庶”字,突然道:“日后你若学有所成,不管是为谁效力,记得要把家人都带上,一定要记住。”
这个满身才华的徐庶,因为家人被曹操抓走,不得不弃刘备入曹营,发誓终生不为曹操献一计,白白埋没了一身才华,甚是可惜。
徐庶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告诫,却依然郑重承诺:“阿茉放心,我记住了。”
“还有,日后你们不卖胡饼了,改做豆腐吧!”
“豆腐?你会做?”徐庶是知道豆腐的,阳翟就一家豆腐作坊,每日做的豆腐都是供不应求。
“嗯,我还会做豆干,豆皮和豆腐脑……”
她想,有这门技术活儿,徐家的生活水平应该能得到改善,徐庶也能有条件去求学。
…………
次日一早,张茉辞别徐家人,跟着王允离开阳翟。
王允作为豫州刺史,实则并无兵权,前番之所以能带兵,不过是灵帝听闻豫州战事不利,令他和曹操领援兵相助。
现下颍川虽平,汝南郡各县依然频频失陷,陈国、荆州南阳亦不容乐观,皇甫嵩、朱儁分身乏术,只得让王允往讨汝南。
那日听王允说要去汝南,张茉以为皇甫嵩也一起去,此人镇压黄巾,威震天下,贼军畏他如虎狼,有他在,她一点都不担心。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队伍在阳翟城外就分兵了,王允和曹操领五千人马南下汝南,皇甫嵩则东出陈国,朱儁去往南阳。
分就分吧,好歹有威名赫赫的曹大老板在,他武力虽一般,但脑子好用,关键是前期一心想扶汉,和自己可谓是志同道合。
正想着路上要好好结交一番,将来或能助王允一臂之力,却没想,还没来得及搭讪几次,五千人走到上蔡又一分为二,曹大老板领两千人南去阳安,她则跟着王允东去汝南治所平舆。琇書蛧
王允搞点阴谋诡计可能还行,领兵作战嘛,不是她瞧不起人,跟皇甫嵩和曹操比,简直就是渣渣级别,虽知道他不会这么早死,但张茉怕因自己插手阳翟破城之事会引起蝴蝶效应,这一路走得是胆战心惊,生怕和黄巾大队人马撞上。
好在王允首次领兵,态度还是很谨慎的,一路广派探哨,小心翼翼行了几日,刚入平舆境内不久,就有斥候飞马来报,东南二十里外,一支万余人贼寇正攻打村寨,战况甚是激烈。
“村寨?”
王允以为自己听错,自他从雒阳带兵出来,听到的战报都是哪个县官吏出逃,哪里又失陷了,抵抗者寥寥无几,没成想村寨民众竟有如此胆魄?
“周旺,汝带粮草辎重慢行,其余人随吾速往驰援!”王允下令。
王允年近五十,但多年来坚持习武强身,上去杀敌或许不行,策马疾行却是没问题,命令传达下去,他便在亲兵护卫下,和众将士飞奔而去。
运粮车上,张茉看着剩下寥寥无几的辎辅兵,心里不停祈祷,千万别碰上蛾贼们,否则小命又要休矣!又催促粮草押运官周旺快点跟上去。
王允等行了一阵,远远已能看见斥候所探村寨,见果然有诸多贼众围着,此时双方已战罢,正僵持着。
官兵突至,蛾贼们条件反射就想逃窜,刚逃出几步,队伍中一领头贼子高声喝道:“都给老子稳住,来者只有两千来骑,未必不可一战。”
众蛾贼稍安,仔细看去,官兵人马确实不多,自己这边可有一万多人,蛾贼们馋官兵座下战马和武器铠甲,心中那点胆怯一下尽去,列好队,举着手中五花八门的武器,兴奋盯着奔驰过来的战骑。
对骑兵来说,里许路程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
如雷般的马蹄轰隆声越来越响,奔驰中带起的尘土遮天蔽日,数千骑如洪水巨浪般扑上来,这股迫人的威势,让众蛾贼不自觉咽了咽口水,握着武器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些皇家卫士骑术皆精,距离把控得极好,眼看要撞上时,冲在最前的骑士微微拨转马头,分左右贴着敌阵略过,手中挥出的兵刃在动力加速下威力十足,只听一阵哗啦啦巨响,蛾贼们手上兵器不是被斩成两截就是被打落在地。
骑士们绕着敌阵外围而过,手中长枪、长矛不断探出、收回,每一次都能带起一蓬鲜血,引起一声惨叫。
官兵在外围绕过一圈后,慢慢减速,开始驾驭坐骑碾向人群,被带倒地上的人尚来不及发出惨叫,后头骏马即至,马蹄不断从人身上踩过,片刻功夫,地上之人便化成一滩肉泥。
官兵如狼入羊群,所过之处,无不哀嚎连连,血雾弥漫。
蛾贼们手上所持器械多是锄头、斧头、棍棒,根本抵挡不住朝廷精锐,胜负已毫无悬念。
王允在亲兵护卫下,停在后方,观看片刻后,眼神移向村寨。
寨子前,一身长七尺许,腰粗膀圆少年扯着牛尾,正呆呆傻傻看着前方厮杀,那牛在他手上不动不叫,竟是如绵羊般温顺。
片刻后,少年回过神,拉着牛尾,将其倒拖进寨门,自始至终目光都没离开过战场。
王允不禁赞叹,“如此神力,堪比西楚霸王!”
等张茉跟着押粮队赶到的时候,厮杀已经结束了,士兵和村寨民众正在打扫战场。
放眼看去,寨前遍地断尸残骸,多数被踩得变形,还有一些已看不出那是个人了,只剩一滩血泥。
村民用锄头把血泥翻起,铲进箩筐里,旁边有人挑起,往寨子远处走去,一滴滴暗红血水顺着箩筐下角滴落,一路延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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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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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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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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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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