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队伍中,一个士兵望着远远飞射来的箭雨,惊恐大叫起来。
这个士兵是去年被许褚等劫杀侥幸逃脱的,他举着盾牌护住脑袋,大声抱怨,“我说汉人有能射两百步的神弓手,你们偏不信,偏不信……”
漫天箭雨如突然受惊的蝗虫,密密麻麻从斜坡飞出,谷中地势虽宽敞,然匈奴人左侧有河流拦着,道路至斜坡这侧又长满灌木丛,张茉挑射的又是匈奴队伍最后面位置,前头有人挡着,众人挤在道上一时间难以疏散开,长弓手几乎每一支箭都能带走一条人命或马命。
三轮箭雨过后,最后面这一节匈奴骑兵已被射杀了数百人,受伤的战马嘶鸣乱窜冲击前队,整齐的队伍完全乱了。
被挤在中间的想驾马跳过河,后面的想往后退逃,却又被箭雨射回来,前面的又想往前冲。
胡符也被这超远射程的神弓吓傻了,他回过神急声大吼,“冲,快往前冲,不要后退!”
这时候根本无法后退,若是被追到袋口狭窄处,死伤只会更多,现在只要和前面那些贼厮混战一起,弓手便不敢再放箭了,自家几千人马,对付几百贼兵,有什么好怕的。
这一会儿工夫,原先冲在最前头的千人先锋已经和许褚等厮杀一起。
许褚、管亥、太史慈、徐晃四人皆穿板甲,就连战马也批了一层甲,四人在前打头,如四把尖锥狠狠插进敌阵,搅起阵阵腥风血雨。
太史慈长枪如毒蛇吐信,不断探出收回,道道枪影便是夺命之索,霎那间便夺走了数条人命。
上次跟着管亥在雁门救援张茉等人时,太史慈算上过战场,但那时敌军已被许褚等杀得差不多,他才刚热身便结束了,这一次必然要杀个痛快。
想他空有一身武艺,却只在郡中做个文吏,始终没有上场杀敌的机会,第一次大开杀戒居然是阿茉给的机会?
太史慈一边杀敌一边忍不住感慨,不得不说,阿茉虽是女儿身,胆识却比多数男儿都大,区区千余可战卒兵便敢来驱除胡虏。
徐晃手上开山斧大开大阖,挥舞起来带着飒飒声响,每一斧下去必然有一个匈奴兵被分尸。徐晃本就勇猛,加之身上穿了板甲,基本无需防御,厮杀起来更是无所顾忌,一会儿工夫便杀入匈奴阵中去。
许褚和管亥同样神勇,尤其许褚,锋利的钢刀加上过人的力气,打马一通直冲直撞,所过之处留下一块块断尸残骸。
附近匈奴兵被这几人杀得胆寒,又见四人浑身包得跟铁桶一样,合围上去也无从下手,对强者的畏惧心理让匈奴兵皆有意避开四人锋芒,转而去后面杀普通贼厮。
然而他们以为穿布衣的普通贼厮也不好对付,一个匈奴兵趁着金鹰卫和另一人比斗时,一刀狠狠砍向他后背,但预想中的血肉横飞并未出现,他只听到叮的一声,手中弯刀似砍在硬铁上一样,蹦的一下飞了出去。
他不可思议转头,却见那贼厮被砍破的衣服里,露出白闪白闪的钢铁面,他那一刀并未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
板甲铸造困难,成本极高,衣面甲却简单多了,只要按上半身身体弧度铸出一块块钢板,紧密镶嵌在皮质衣服内,就如同给身体围了一圈铁桶。
上次从鲜卑回来后,张茉就命谷中青壮加紧铸造衣面甲,而今已经装备了两百来套,除非砍胳膊腿,否则根本伤不了衣面甲士兵。
坚固的铠甲,加之金鹰卫本就是挑得悍勇之人,寨中改制过后,金鹰卫已不事生产,每日只需操练,这里面又有一半多是上次去鲜卑溜达过一圈的,称得上精锐中的精锐。
才刚开始,冲在最前的匈奴骑兵便被斩杀了一半多,胡符看到这战况,知道自己上了大当了,他以为的布衣山贼,根本就是支比官兵还凶残的钢铁之师,自己的士兵在对方手上几乎无还手之力。
文水河畔,飞得老高的尘土中弥漫起阵阵血雾,惨叫、嘶吼、悲鸣响彻整个山谷,河水已经被血色染红,不多会儿功夫,匈奴这支先锋骑兵被斩杀了千余人。
前面冲不过去,胡符只能下令掉头逃,这时候能逃出去多少算多少,要是继续死磕下去,必然是全军覆没。
战阵中,太史慈见胡符要逃,摘下马上雕弓,满弦一箭,胡符刚调转马头,一个不留神后心被扎中,剧烈的疼痛加上到处横冲直撞的战马,他被身边士兵不小心撞了一下,身子不稳,跌落马背,一个亲卫想下去拉他,却见他已被紧跟在后的一匹马生生踩破了胸口。
主将被杀,马贼强悍的战斗力和神兵利器让匈奴兵彻底奔溃,同伴一个个被踩于马下,一颗颗头颅被削飞,一匹匹坐骑奔进河中。xǐυmь.℃òm
众人慌忙打马后逃,被长弓手留下一波人命后,余下两千余骑死命往袋口方向狂奔,许褚等领兵在后直追,这时候更是单方面的屠杀,待追到袋口位置时,只有跑在最前的几百骑逃脱,其余被尽数斩杀。
从袋口到谷中,十几里的路上到处都是尸体,血腥味充斥着整个山谷。
这一战金鹰卫以二十三人的伤亡换了匈奴四千余条人命,更俘获三千多匹战马和数十车粮草。
看到这个伤亡比,太史慈和徐晃皆被惊住了,知道这群贼兵厉害,却没想到如此厉害,今日虽然有地利优势,有长弓手埋伏,但这群斩马刀卒兵才是这支队伍最可怕的力量,尤其为首几百人,几乎个个能以一当十。
徐晃此时竟然有些庆幸当日被擒来聚义寨,这支山贼兵再扩充三四倍兵力,拿下黑山老大位置也易如反掌。
他想着,目光看向不远处面对满地乱尸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张茉,突然觉得牙根有点酸软,这个女人比他想象中的更可怕更凶残,那日土楼前她若有杀心,自己那三千不久前才凑起来的贼兵根本不是她对手,没有战马的他们想逃都没处逃。
幸好,阿茉似乎对同是汉人的白波军比较友好一点!
整好战利品后,天色已经黑了,众人本想歇息一夜启程回太原,却收到后方探马回报,官兵已整军一万,往望风谷而来。
张茉便派五百辅卒把多余战马和缴获的兵器先送回聚义寨,其他人在此扎下营帐,等官兵来了再一起去西河郡杀敌。
…………
次日,吕布兵马走到半路,同样收到斥候禀报,“昨日匈奴先锋五千骑在望风谷遭遇一群贼兵,除几百骑逃脱,其余被尽数斩杀。”
吕布急急问道,“那支贼兵呢?伤亡如何?可有看见领头之人?”
“具体伤亡小的不知,但观战况,几乎无甚死伤,领头的四员壮汉皆无损伤。”
吕布一脸着急看着士兵,“不是问这个……贼首,贼首可有看见?”
士兵抬头看了一眼吕布,茫然摇头,“小的是从河流对岸探查,只看到这些,至于贼首……小的不知。”
张辽道,“既然无甚死伤,她肯定是没事的,都尉莫要担心。”
吕布点了点头,摆手让士兵退下,他心里急着想见张茉,让张辽和韩来带大部队慢行,他领五百骑先行一步赶去望风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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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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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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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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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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