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半信半疑,一度怀疑吕布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但是旁敲侧击好几回也没看出任何端倪,还特地请了心理学专家来试探,确定是真失忆后,老曹不由想起吕布刚醒来时询问的仙普大学,什么都忘了,却唯独记着这个名字,老曹暗想,难道这个学校里也藏有黑社会团伙的成员?
一个月后,吕布伤势痊愈,老曹的意思是让他带李芳玉去老曹在西北大山中的老家躲避一段时间,吕布知道那里离此地十分遥远,坐阿茉说的那种飞机都要五个多小时,还要再辗转换几趟车,他现在只想离阿茉再近一点,哪里肯跑去那么远的地方?
再者,吕布在古代称王称霸惯了,战场上向来只有别人躲着他,何时轮到他躲别人?而且这么躲躲藏藏也不是办法,要放心地去见阿茉,他必须把这个潜在威胁解决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老曹说如果能顺利把这个大团伙连根拔起,会有一比很丰厚的奖金,他一直记得阿茉在这一世还是个学生,平时都要在图书馆兼职赚生活费。
上一世他靠阿茉起家,这一世换他来养她,让她无忧无虑,快快乐乐过完一生!
“儿子,你就听上头的安排,随妈去外头避一避,妈已经失去一个儿子,你若再有个三长两短,叫妈怎么活?”
宾馆里,李芳玉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苦口劝着。
吕布已经从老曹那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爷爷是革命老兵,爸爸也是名军人,似乎还当着不小的官,不过前几年突发心梗去世了。
自己还有一个大二十三岁的哥哥,军校毕业后去边境驻防部队实习,不料刚过去没多久就在一次边境冲突中不幸中弹身亡,母亲满头青丝便是在那时变白的。
因为太过想念儿子,母亲在四十七岁高龄的时候通过试管又怀了二胎,原本她是不想让二儿子继续从事危险职业,但架不住他喜欢,母亲说他从小就爱收集各类冷兵器,什么长矛、长戈、弓箭等等,三岁的时候看了三国演义的电视剧,又做了一把方天画戟,不过都是没开刃的。
吕布知道这时代和古代不一样,除了砍菜切瓜的刀具,其他兵器是不能随意携带的,而枪支这种热武器更不能私购私藏。
“妈……”
吕布有些别扭地叫了李芳玉一声,“您放心,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事,老曹说已经找到一些线索,可能很快就能寻到那伙人的贼窝,等儿子彻底端了他们便去接您回来,到时候还有惊喜等着您呢!”
“你连马桶怎么冲,电梯怎么坐,手机怎么用都忘了,还会用枪吗?让妈怎么放心?”
吕布道,“我眼力和准头还在,回头去队里让老曹教一教便会了。”
李芳玉放下手上叠了一半的衣服,握住他的手又开始哭,“上头既然让你退出,好好过日子不好吗?咱家付出的已经够多了,妈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你就可怜可怜妈这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老太婆,跟妈走吧!”
吕布自己也是当父亲的,内心十分能理解这位母亲,也很同情她,但对他来说,这个老妇人只是自己刚认识没多久的“母亲”,虽然有血缘关系,但没有什么深厚的亲情,跟她比,阿茉才是他的亲人、爱人,她还在等着自己。
“妈,我真不想走,最多只能答应你,等那伙人消灭后,我不干这一行了,如果上头不让我跟去剿贼窝,我也可以不去。”
老太太抹眼泪的手一顿,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说的是真的,这一次事情解决完就辞职?”
吕布点头,“我向来言出必行,不会坑骗您,这事过后我便娶妻生子!”
老太太立即欢欣鼓舞起来,“那好!那好啊!你再答应妈妈,在匪徒抓完之前,不许随便离开队里。”
“好!”
吕布帮她提上行李箱,送她去了机场,他也终于见识到阿茉口中那种能日行数万里的飞机,那般笨重的铁鸟,竟然能飞上天空,不得不感叹,这个时代真的太神奇了。
送走了老妈,吕布便搬到特警部队里,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老曹教他用枪。
“知道你爱国爱人民,但是这又是何必呢?上次差点去见了阎王,这伤才刚好呢!”老曹有点不理解地看着他。
如果是没失忆的韩信,老曹还能理解他的这种坚持,因为这小子从小就是个不服输的,从哪里跌倒就一定要从哪里爬起。
“匪徒差点把我打死,这个仇必须报回来。”
听他这样回答,老曹顿时无语,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他认命地给吕布讲解枪支的拆卸和弹药的组装,又跟他说了手枪、机关枪、冲锋枪和狙击枪的用法,吕布听一遍就明白了,他先拿起手枪放几发试了试手感,开始准头不是很好,第五发的时候才精准无误地打中了最中间的靶心。
“不错啊,失忆了技术活还在。”老曹有点意外地夸赞道。
找到感觉,吕布又连发了三枪,全打在同一个枪眼里,分毫不差,惊得老曹目瞪口呆。
“你从前的枪法虽然也很准,却没有如此精准,这要去参加奥运会射击比赛,准拿冠军啊!”老曹跑过去摸着靶心回头一脸兴奋地说道。
吕布不懂什么是奥运会,他耸了耸肩,表示这只是小意思,然后又拿起射程最远的狙击枪,并不用瞄准镜,只是以肉眼瞄了一下便打中了三百米外的红心,这下老曹彻底看傻眼了。
吕布掂了掂手中的枪,说道,“这玩意好是好,不过我还是用不太习惯,若是有弓箭就好了。”
老曹回过神,叹道,“虽然失忆了,可你刻在骨子里的习惯还是难以忘记,从前你的业余爱好就是射箭,技术几乎到了百步穿杨的境界,队里差点就要让你去参加奥运会了!”
“何为奥运会?”听他两次提起这个词,吕布好奇问道。
老曹顿时又是一阵无语,“我怎么感觉你根本不像失忆,之前车门不会开,钢笔不会握,很多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东西你都忘记了,如果不是记着仙普大学,我都怀疑真正的阿信已经死了,你是穿越过来的古人!”
吕布一脸淡定道,“这是选择性失忆!”
“选择性失忆也不是这么选择的吧!”
“这又不是我能选择的!”
怕老曹又纠结失忆问题,吕布转移话题道,“那团伙总部位置和各联系网到底摸清楚了没有?”
老曹道,“你住院那段时间我们把当日你逃跑的沿途路线仔细搜索了几遍,在一棵树下面找到了你留下的磁盘,已经有眉目了,这伙人的总部在南海海域的一个小岛上,从事的勾当除了拐卖妇女卖淫,背后之人还和越南的大毒枭有关系。”
吕布正要问大毒枭是什么,南海在何处,老曹看了眼他不解的眼神,自动为他把几个名词都解释了一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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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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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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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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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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