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战国名将李牧曾以一万余骑兵,十万步兵围歼匈奴十万战骑,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其后十馀岁,匈奴不敢近赵边城。”
荀攸说着看向于禁,“这些年我和文则苦思破唐国骑兵之策,思来想去唯有效仿李牧,今已打造战车一千多辆,训练弓手六万之众,未必不可与之争!”
曹操也知道这些年兖州的军事操练多以战车、弓弩为主,就是为了在平原上克制唐国骑兵,然而事情远没有荀攸说的这般乐观。
“彼时的匈奴无铁无甲,多以兽骨为箭簇,李牧以此办法战胜是不难,然而唐军装甲齐整,不说人马俱甲,至少每个骑士皆穿有铁甲,加之锋利无比的兵刃,此法对其未必管用。”曹操蹙眉说道。
“匈奴是无法与唐军比,若单论军备差距,我军确实没有李牧那十成十的把握。”
荀攸依旧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引得曹操再一次侧目,“公达还有其他办法?”
荀攸道,“主公可能有所不知,当年李牧之所以能赢得如此干脆,除了战术克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先示弱于敌,彼时精壮的赵国士兵虽然甲光向日气势恢宏,但每逢匈奴来犯时,他们只防守而无一人敢出击杀敌,以至于在匈奴人看来赵国军队就是华丽的摆设,匈奴人甚至嘲笑李牧胆小如鼠。
今唐国也一样,上到吕布,下到士卒,只怕没有一人将我兖州将士放在眼里,自吕布占领并州以来,所经大小战役上百场,并州军几乎没有败过,全军上下骄傲之气必然极重,俗话说骄兵必败,这一点才是我军最大的胜算。
再者,我军本土作战,后勤补给方便,情报收集方便,对地形、天气、人文更为熟悉,只要主公敢战,击败吕布并非不可能之事。”
鲁肃跟着站起来表态,“只要曹公敢战,我东吴必全力支持!”
“战!”
曹操听完,面上再无半分犹豫之色,他站起来环视座下众人,扬声道,“吕布害死献帝,狼子野心,今日我曹孟德奉汉帝之名,兴兵讨贼,汉室兴废在此一战,望诸位与我同仇敌忾,共同进退,吕贼不灭,誓不后退!”Χiυmъ.cοΜ
主帅坚定了决心,众文武决战的激情和勇气也被点燃,当日曹操在昌邑发布了一系列调令,将兖州、徐州兵马皆调往济阴郡。
他本人亲率留在昌邑的五万主力,合并定陶曹昂的两万人,先于空旷处扎下营寨,修建营垒,等吕布军来决战。
当然,这时候他也要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除了一直支持他的孙策,曹操又派人往石泉县和荆州去游说刘备和刘表。
…………
汉中,定军山走马谷,许攸火急火燎找到正在饭后散步的张茉,拱手禀道,“王妃,曹操的使者今日到达石泉县了!”
“那又如何?”张茉沿着小溪缓步而行,一脸的漫不经心。
“万一他又投去那边呢?大王正欲和曹操决战,刘备这五万军力不可小觑啊!”
目前看来刘备已经彻底放弃了和张茉争夺益州的念头,但这么多日过去,他没有任何要投降的意思,许攸觉得他是在观望形势,看哪边占上风他就站在哪边。
这些时日唐军虽然慢慢恢复了元气,但蜀中还没搞定,旁边还有一个刘表未表明立场,未免夜长梦多,唐军要尽早进入蜀中,这时候难以腾出太多兵力去支援东面的战事,所以刘备的立场对唐国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他不会去投曹操的!”张茉十分笃定地说道。
“为何不会?”许攸不解,难道因为一个张飞就能让他放弃复兴汉室的想法?
“三哥的临终遗言是一个原因,再就是他已经失去益州,没有了立足之地,此时去投奔曹操就不是盟友,而是从属关系了,再说了,曹孟德是什么样的人物你比我清楚,如果不是因为我……乱入……”
她停顿了一下,后面这两个字低声卡在喉咙里,转而道,“这天下最后必然是他的,我师兄在他那里讨不得半点机会,所以他不会去。”
许攸点了点头,“王妃说得是,曹阿瞒确实非易与之辈,不过……王妃比他更不好糊弄,刘备不去曹营,那也不会降唐啊!”
“我知道,我也没真的想招降他!”
“这又是为何?”许攸越发不解,如果能招降刘备那五万人,不说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吧,但这一股助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她居然不想招降?
张茉停下脚步,指着不远处崖缝中的一株小树说道,“我师兄就如这株小树,没有任何泥土和养份,太阳暴晒,生长条件如此恶劣,但它就是不甘认命,哪怕只有一点雨露,它也要拼尽全力生长,别看它弱小,它的根系却可以把坚硬的石头给撑出一条缝隙。”
许攸问道,“王妃是怕他来日在唐国搞事情?”
张茉道,“他这人出身虽然低,人缘还是很不错的,加之长了一对异于常人的大耳朵,搞起事情会更加得心应手。我唐国文武之中全是认同改革之人吗?大汉几百年的威德说消失就能消失吗?他们现在之所以安安分分,是因为没有引头之人,不说刘玄德,这一次征伐兖州的战事一旦遭遇败迹,这些人便会一个个跳出来。”
唐国一直是以强大的军事力量来震慑世人,不说现在天下还没有统一,即便统一了,那些反动势力都还有可能再一次萌芽,而刘备这个一直心怀复汉之心的刘皇叔无疑是反动势力的催化剂。
她继续缓步而行,“如果是当初刚从徐州逃难来的师兄,我是很愿意接纳收容他的,但现在的他已经做过一方诸侯,携五万士卒归降,我总不能给个虚职把他凉在一旁,怎么着也得是一郡太守,那便等于是借了地盘给他翻身的机会。”
张茉之所以不想招降刘备,还有一个原因是历史上这家伙投靠谁,谁倒霉。
“那他会去何处?”
“荆州!”张茉毫不迟疑回答道。
许攸点头,“那确实是个好去处,运气好点熬两年把刘景升熬死,他或许就捡个大便宜了,不过最终也是垂死挣扎而已,大王这一战击败曹孟德,再顺势南下灭了孙伯符,剩他一个荆州又能翻天不成?”
张茉脚步微顿,眉头微锁,“子远觉得这一战我军必胜?”
许攸有些奇怪地看了她一眼,“那不然呢?曹孟德已然被大王逼出来决战,试问当今天下有何人能在野战中击败大王?这天下最后必然归于唐。”
张茉从前也如此觉得,甚至于刚取冀州那会儿她就生出了天下最后必然归唐的想法,然而恩师卢植临终前的劝告警醒了她,在汉末这一出舞台上,每个人心里都觉得自己是主角,不到最后一刻任何让人意想不到的意外都有可能发生,骄兵必败,何况骄傲的将领?尤其这一次唐军又以如此迅雷之势夺取了益州,想必唐国上下文武更会视天下英雄如无物。
想到这里,她当即转身往回走,“回营,我要给大王写信!”
许攸在后面跟上,撇了撇嘴,“三天两头写,有必要喊这么大声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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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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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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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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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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