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吕布:我夫人来自两千年后吕布张茉>第384章 所谓的精锐
  匈奴人当初为什么要反?

  说来说去其实就是一句话,活不下去了!

  黄巾起义爆发那几年,黄巾贼,白波贼,黑山贼;豫州反,凉州反,幽州反,大汉天子手忙脚乱,一年一道诏书发过来,让匈奴派兵南下相助平叛。

  平叛可以啊,给粮给钱给他们的家人一个保障,他们可以出兵,然而灵帝自己穷得都要靠卖官过日子,哪来钱粮给他们。

  想让马跑又不给马吃草,可能吗?

  大家怕自己去大汉打仗了,部落里的老弱妇孺会饿死,于是忍无可忍的匈奴人在准太子于夫罗带兵离开后,干脆反了,先干掉老单于,再发兵去并州劫掠,他们自己当家作主。

  然而当家作主这些年,他们还是活不下去,因为并州出现了一个吕布,还有那个不给他们活路的于夫罗,在争斗不休的大汉呆了这么久非但没有死于战乱,反而混得风生水起。

  “其实我挺羡慕于夫罗的,有唐王给他撑腰,想杀谁便杀谁,还不必担心饿肚子。”

  傍晚时分,匈奴一万精骑停留在恒山山脉的山谷中歇脚,领兵的右大都尉罗湖络坐在干草堆上,啃着手中冰冷发硬的馍馍,突发感概道。

  “听说并州这几年都种水稻,以前难得一见的白大米,他们天天都能吃上。”

  副将金盐艰难地咽下一口馍馍,望着东南方向的双眼带着满满的向往之色,后日就可以抵达马邑县,破城而入后他要最先杀去粮仓,要把里面的大米全抢光,他再也不想吃这混着粗糠的硬馍馍。

  “早知道当初吕布刚来并州时就去投靠他,比于夫罗先一步就好了。”罗湖络羡慕完又后悔,他仰面躺在干草上,仰望着慢慢变得漆黑的天幕沉默了许久,忽然说道,“不然咱们……”

  他话说一半又停住了,金盐却知道他想说什么,恳切言道,“你虽然是被推着造了反,可唐王设立陕州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想着去降,现在他大动干戈出兵了你才想起唐王的好,你觉得他会相信你的忠诚吗?收起那点不切实际的心思,等抢了马邑,咱们就逃去朔方、贺兰山,好好放牧,总还是有活路的。”

  “能躲几年?”罗湖络自嘲笑了笑,“凉州那边早晚也是吕布的,我觉得咱们的路越走越窄了!”

  “不必想那么远,中原还乱得很,吕布没那么多闲心思花在咱们这些小角色上面,至少在十年内无需担心,等于夫罗死了,他儿子即位单于,到时候再回来求赦,时间隔得久,仇恨也就没那么强烈了。”

  “也只能如此了!”

  二人不再言语,挤在干草堆里将就一夜,次日早上继续带队伍往东南而行,走了一日来到武州外的长城关口。

  这里的长城是修在连绵起伏的山岭上,上面的烽火台自吕布占领并州后就一直在使用,见到万骑胡人蜂拥而至,烽火台上的士兵惊呆了,慌慌张张点燃烽火,然后转身就往身后的武州城逃去。

  “你看,他们根本没料到我们会杀来雁门,关口只剩这点人,却是连抵挡也不敢便逃了。”

  金盐指着仓皇而逃的边关士兵笑着说道。

  “赶紧过关,拖延时间越久他们准备得越充分,破城就不容易了。”

  罗湖络翻身下马,指挥大军爬上山岭,又让人在破败不堪的长城上砸出一条通道,匈奴骑兵们牵着马很快便越过长城,又快速冲下山坡,在没有辎重拖累的情况下,一到平地内便可立即上马疾驰。

  “武州县要不要?”金盐问道。

  罗湖络看了看有些破败的城头,摇头,“几年前吕布没来并州时,这里早被匈奴、鲜卑甚至黑山关顾过多次,大户早搬光了,一些平民也没什么好抢,直接快马杀去马邑。”

  于是,在武州县令和郡县兵假装惊慌失措的目光中,这支匈奴精锐却是连停也未停一下,一路奔驰着往东南方向而去。

  第三天,清晨的阳光照耀大地,匈奴大军拖着有些疲乏的身体来到马邑,绕过阻挡在前的两座山丘,坐落于㶟水冲击平原上的马邑城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远远看去,马邑城门紧闭,城头也有士兵严阵以待,不过人数并不多,这情况和他们之前想象的差不多,匈奴骑兵稍稍歇息了马力,纷纷拔出弯刀,亮出弓矛。

  “勇士们,把队伍列起来,大声呼喝起来,吓怂城头那点士兵,里面的粮食财宝就是咱们的了!”罗湖络举起手中弯刀,高声下令。

  “入城后大家动作都麻利点。”金盐跟着叫道。

  马邑南、北、西三面皆环山,并州骑兵一旦从东面堵住,他们就成了瓮中之鳖,所以这群人翻过长城后一路上几乎没怎么休息,就是想趁对方援兵到来前抢完走人。

  匈奴骑士们在各自军官的带领下开始分散列阵,试图以齐整的军阵给城头守军以心理上的震慑。

  南边一处山坡上,兴致勃勃正准备冲出去大杀四方的马超远远看着这群连铠甲也没几件的队伍,不由一脸失望,“这就是所谓的精锐?”

  他撇了撇嘴,“我看就是一群骑着马拿着刀的流民,我一个冲锋就能把他们打得找不着北。”

  “匈奴缺铁,每个人能配一把弯刀一把长矛可以算是精锐队伍了,有的部落甚至只能以骨头做箭簇,况且这批人是来搞突袭,穿太厚重铠甲马也跑不快。”

  吕布解释了两句,看着匈奴队伍完全进入中间盆地,对马超道,“放狼烟!”

  南边山坡上很快燃起一束白烟,紧接着,在匈奴人轰隆的马蹄声和怪吼声中,两支骑兵轰然自南北两边山坳冲出,往匈奴军身后包抄而去。

  跑在后方的匈奴兵最先发现唐军伏兵,在看到他们的一刹那,这群人嘴里的怪吼声戛然而止,甚至在短时间内,他们往后看的脑袋都拧不过来。m.χIùmЬ.CǒM

  实在是因为,这支军队身上的装备太惹眼了,那是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得到的,每个人身上都穿着亮得能反光的铁甲,头上戴着铸有黑熊图案的铁盔,盔上插着黑色羽翎,十分威风帅气,还有那一把把在阳光下却闪着冰冷光芒的刀戟,尚未靠近已经让人心惊肉跳。

  这还不算,还有他们的坐骑,全是清一色黑马,黑马群汇集一起奔驰而来,给人一种喘不上气的窒息感。

  马群前方,一面黑底红字的旌旗,还有一面白底绣着黑熊的军旗,肆意张狂地飞舞着,他们知道了,来的是吕布最精锐的部队——飞熊军!

  匈奴兵回过神,第一反应便是逃窜,他们回过头,哪里还管什么队形,使劲催马朝前冲去,然而要往哪里逃,四周都是山,除了东边那道缺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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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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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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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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