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吕布,看过董卓毒杀少帝,也已经从阿茉口中知道刘协最后会被曹丕废了,他也不敢往那个方面想。
“既然接来可能是个麻烦,又不能让别人抢去,那便毁了!灵帝的血脉断了,天下就彻底乱了,到时候可能会有人自己称帝,可能会有人去皇室宗亲里找傀儡另立,既然他可以找傀儡,我也可以找,你也可以找,皇帝一多就不值钱了,到时候到底是你听我的还是我听你的?没有正统,也就没谁能指挥得了谁,一切全凭实力说话。”
虽然那个少年很无辜,然而自决定争夺天下开始,张茉就已经做好了手染无辜鲜血的准备,怪只怪他错生帝王家,又被董卓推上了帝位。
“一切全凭实力说话!”吕布轻声念着这一句,唇边勾起一丝微笑,双臂越发将她拥紧,这世上最明白、最了解自己的果然只有一个她!
去他娘的什么天子朝臣,什么家世地位,不服就打服,谁拳头硬谁做主!他汉家天下不也是从秦家抢来的么?!
“不过……这事要让谁去做,如何做得不着痕迹,不留下任何把柄得好好想一想,此事你我知晓就行了,便是张辽、高顺这些你最信赖之人也不能说。”张茉交代道。
“我明白!”
弑杀皇帝,在这时代是比弑父弑母更为大逆不道之事,这里面无关信不信任问题,而是吕布作为一个主君,他必须在臣下面前维持一个良好的形象。
“若是文和他们问起,你就说去迎奉天子,多派些兵马去河东郡候着,让高顺那边也做好准备,我猜曹孟德若得到消息必然也要去抢,加上袁绍,还有李肃等人,届时那边会很乱,让阿飞再派一支飞鹰队去弘农郡,随时汇报消息。”
“嗯!我晓得,你拿主意我去做,现在先睡觉!”
拿到主意,吕布心头放松了下来,至于如何弄死一个没什么人保护的出逃少年,这事基本没难度的,大不了到时候引几方人马大战,战乱中天子被流矢误杀再正常不过。
…………
河内郡。
天色微亮,被追赶了一夜的曹军正准备停下歇口气,却见远处的驿道上,一骑绝尘而来,正是于禁留在后方的斥候。
“报——”
斥候尚未奔过来便在马背上挥手大喊,“将军,后方敌军骑兵又追上来了,离此不足十里。”
“他娘的!这些人都不用休息吗?”
于禁平时为人十分严肃,话也不多,然而断断续续奔逃了两天两夜,身体极度疲惫下,心情实在有点烦躁。
他们一路从野王县逃出来,垫后的一万多人被麹义纠缠住,对方却不知从哪里又冒出一支骑兵紧追不舍,大家都是骑兵,原本他们先行一步是很容易摆脱对方的,然而对方的战马脚力似乎特别好,只是一天一夜时间便赶上他们,于禁又留了一部分人抵挡,不想才过怀县又被追上了。
这两天两夜他们几乎没怎么休息,战马跑不动了就下马牵着走,人走不动了又骑上马,偶尔休息一下却也难抵疲劳。
不是没想过进城躲避,然而自从袁绍退兵后,那些原本投降的县城很多又倒向了吕布那一边,曹操离开怀县准备撤军后,怀县便不再对曹军打开城门。
如此追逃,不单曹军疲劳,追击的金鹰卫也有点疲劳,不过得益于马蹄铁,战马跑得更稳健,他们追的速度也更快一些。m.xiumb.com
百步距离外,太史慈缓缓勒停坐骑,遣一人上去问话。
“于将军,我家将军说,你是要休息一会儿打还是立即开打?”
于禁站在一处地势相对高一些的地方远远观望,对方不过一千多骑,自家有三千骑,要打其实也不是完全没胜算,然而这三千骑兵皆为挑出来的精壮之士,主公下的指令是把他们安然带回兖州,所以他才会一路奔逃,否则早在第一日便停下战斗了。
既然逃不脱,于禁也不想再逃了,而对方看样子并没有想立即作战的打算,他想了想,让人回话,休息半日再战。
于是,双方原地休息,喂马的喂马,啃干粮的啃干粮,到太阳升至中天位置,两边骑兵皆动了起来。
河内郡后面靠着太行山脉,前面临着黄河,此处离黄河不远,地形平坦开阔,正适合骑兵作战。
于禁爱惜自己的兵马,并不想正面对冲,战马奔腾中,他挥动军旗,曹军原本整齐的骑阵分成两股,将金鹰卫左右围在中间。
因为有高桥马鞍和马镫平衡,金鹰卫在触敌的瞬间解放双手,一把把亮得能当镜子照的斩马刀舞得呼呼作响,把奔驰中的曹军斩落下马,血雾在空中弥漫,只是刚一触敌,曹军便被斩落了上百名骑士。
高桥马鞍和马镫的作用除了能让骑士在作战中自由解放双手,在追击敌军的过程中对士兵体力的保持作用也极大,没有马鞍和马镫,士兵只能靠双腿紧夹马腹来保持平衡,极为消耗体力。
故而虽然双方都一样在赶路,实际上金鹰卫士兵的体力保持得更好,太史慈方才之所以询问是否休息再战,主要是要让战马休息。
才刚开打,于禁便又心生退意,自家这些骑士虽然是挑的健壮士兵,然而跟并州军一比,瞬间就会被秒成渣。
不说对方那锋利异常的斩马刀,就单说骑术,人家骑兵是多少年练出来的,自家这些才练了几年?便是体格再健壮,骑术不如人家,在马背上也发挥不出任何优势。
看出自家完全没有胜算后,于禁立即做出了决定,留中间两千骑兵缠住对方,让后方和外围那些人先退,能逃多少算多少。
然而太史慈方才之所以询问是否休息,便是想让战马休息好方便追杀,于禁留下的两千骑士只是一会儿功夫便被杀得四散而逃,太史慈留一千人分散追杀招降,他自带五百人继续去追。
双方一逃一追,跑出二十几里来到黄河边,此时已经是日暮时分了,于禁看了看后方滚滚的烟尘,忍不住又一次骂娘。
“林进,你领五百人先去抵挡,其他人抓紧渡河。”
之所以往黄河边逃,于禁就是想渡河离去,这边已经安排好了渡船,奈何对方追得实在太紧了,他只能再舍弃一些士兵。
然而此时疲惫不堪的曹军已经完全没有斗志了,那个叫林进的军候权衡了一番,带着部下回头,直接对太史慈举起了白旗。
他们本就是黄巾贼寇,只要谁能让他们吃饱饭,能让他们在战场保住命,他们就跟谁,眼下这种状况,还有什么必要再拿命去拼?
而且于禁平时为人太过严肃,不管士兵犯大事还是小事,动不动就军法处置,部下早已对他心生不满,被逼走投无路之下,投降是再正常不过了,不单林进投降,其他人也蠢蠢欲动。
正在岸边准备渡河的于禁见林进居然直接降了,当场傻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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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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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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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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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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