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衍紧皱眉头,他实在想不出同醇为何要杀一个推官儿。
但同醇的表现,又让他不得不信林晓的推理是很可能是真的。
“同醇绑架钱推肯定有动机,既然跟案发现场有关,那动机就在案发现场,只不过你们没有找到罢了。”
“没找到你就在这里胡说八道?”
“萧尚书,你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我说的是你们没找到罢了,我可没说我没有找到。”
“你找到了,在哪里?”
萧衍有些惊讶,他不认为林晓会说谎。
“动机就是这个。”ωωω.χΙυΜЬ.Cǒm
说着,林晓从怀中掏出一张纸,递给了萧衍,纸上画着一个图案,我们暂且叫他图案。
纸张是折叠着的,萧衍打开,一眼看到图案。
先是迷茫,接着大惊失色。
“这是~”
萧衍手一抖,纸张掉落。
慕容小小眼疾手快,伸手将纸张接住。
看着嘴巴大张,脸色苍白的萧衍。
“看来萧尚书认识这个图案。”
魏无涯有些惊异于萧衍的表现,这位可是礼部尚书,大风大浪经历了不知几凡,就一张纸,怎会如此失态?
上前一步,从慕容小小手中接过纸张,缓缓带来。
“水鬼文?这是~”
魏无涯比萧衍强上一些,拿着纸张的手忍不住发抖,但没有掉落,但并不是因为他比萧衍定力强,而是他有了心理准备。
就这样,还是被惊到了,他感觉浑身发寒。
大殿里的众人一阵疑惑,什么情况?
林晓到底给两位尚书看了什么东西,把两人吓得不轻。
“天,这个,怎么会和王爷的案子有关?”
魏无涯的脸色也不太好看。
“魏尚书,稍安勿躁,我们先从案发现场说起。”
魏无涯盯着林晓看了一会儿,缓缓点头。
“我和永嘉帝姬来到西京府的当晚,就向西京府血刀卫要了忠顺王一案的卷宗,就如之前所说,很是简陋潦草。”
“为获取更多的情况,第二日一早,我们就赶到了案发现场明月楼醉梦阁。我们先向明月楼的楼主槿娘询问了案发当时情况,我就不在这里赘述。”
“我和帝姬进入现场后,所有的痕迹已经全部消失,醉梦阁被打扫的干干净净。但有一一点可以明确,就是醉梦阁里的陈设与王爷遇害前一模一样。”
“只是换了锦被,进行了彻底的洒扫。一番查验,自是没有任何发现。说来也巧,槿娘在得知明月几时有和一剪梅,还有一些当下传唱甚广的曲子,皆是出自我之手之后,非要让我给明月楼写点儿什么。”
大殿内众人表情不一,有些人,特别是西京府府衙的人,表情有些愕然。
诗词听过,林晓知道,但完全没有吧眼前的血刀卫副总管和诗词大家联系到一起。
神京来的诸位,表情不屑,当然不是对林晓不屑,是对明月楼楼主,那个什么槿娘,这还真是本性不改。
“我当时题了一副楹联,内容呢我就不说了,当时~”
苗天凤突然高声打断林晓。
“楹联是: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明月楼楼主闺名白露。”
林晓有些尴尬,摸了摸鼻子,对着苗天凤露出一个笑脸。
其实他还是想显摆显摆的,但又怕别人说子有王婆卖瓜之嫌。
苗天凤可不在乎这些,给林晓扬名她义不容辞。
神京来的诸位,已经摇头晃脑的品鉴起来,其中三味真是妙不可言,如若此时再来上一杯酒那就更好了。
西京府府衙的人,对明月楼那更是了解,对这副楹联所包含的意思,体会更加深刻。
真是见面更胜闻名啊,这林大人真是名不虚传,大才啊。
“咳咳,那个,诸位见笑,言归正传,我当时写这副楹联所用的笔,就是醉梦阁里摆放的一件先帝御赐之物,一支金香玉制作的玉笔。”
“大胆,先帝赏赐给王爷的御用之物,也是你林晓可以用的?”
“额,确实不合规矩,我已经问过帝姬了,罚俸半月。”
说着,林晓从怀中掏出五两银子,直接递给萧衍。
“萧尚书,请收好。”
萧衍被林晓的骚操作整懵了,下意识的接了过来。
“哦,对了别忘了回头给我开个收据。”
收据?
萧衍张了张嘴,下面诘难的话被堵在喉咙里。
大殿内其余众人也是有些不明所以。
这与林晓之前的表现南辕北辙啊,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啊。
林晓转向众人。
“这支玉笔确实金贵,我问了,这笔管是金香玉的,笔斗是象牙的,最金贵的是笔头,是白狼王眉心毫毛所制,据说即便使用百年,这毛色洁白如雪,光亮如新,吐墨均匀,书写流畅。”
“但这还不是最吸引我的,在我观察笔头的时候,发现披毛,也就是笔头根部,里面的狼王眉毫有些许赤黑色的结痂。”
“为此我专门问过一直在王爷身边伺候的花奴,王爷是否有作画的习惯,这些御赐之物是否别人会用,花奴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那么这支玉笔披毛里的赤黑色结痂就不可能是朱砂一类的颜料,那什么东西干了以后会呈现赤黑色呢?”
“血干了以后会呈现赤黑色。”
一直站在林晓旁边,周围几个都是大佬儿,有些尴尬的冯唐突然出声。
“回答正确。”
林晓赞许的看了冯唐一眼。
“在询问过花奴姑娘后,我就想既然不是颜料,那就很有可能是血,那这血是哪里来的呢?”
“难道是王爷遇刺时沾上去的?”
冯唐顺着林晓的思路猜测。
“回答正确。”
林晓露出一个鼓励的眼神。
“那现在我们来想一下,这笔上的血迹是故意弄上去的,还是无意弄上去的?”
冯唐皱眉想了一下。
“额,笔是用来作画写字的,属下看过卷宗,王爷被害是在床榻之上,与书桌相隔有些距离,血喷溅上去的可能性很小,那就应该是故意弄上去的。”
“完全正确。”
林晓伸出大拇指,冯唐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那么最关键的问题来,血是谁弄上去的呢?选项如下:花奴、四名护卫、钱推、同醇、王爷自己。”
嗯?
众人感觉那里不对。
“还有最后一选项,凶手,当然凶手可能是以上几人,也可能另有其人。”
“依属下来看,应该是凶手故意弄上去的。”
“那凶手为何要用玉笔去蘸血呢?”
“是不是要写什么东西?属下遇到过这类案子,一般是仇杀,凶手有的会留下杀人者某某某的血字,不过一般都是用手或者什么丝帛麻布之类的蘸着血,写在墙上。”
林晓立刻想到了血溅鸳鸯楼: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冯推官,业务能力很不错,可惜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啊。”
冯唐:?
“冯推官分析的不错,凶手用这只玉笔蘸了王爷的血,写了,或者说画了这个东西。”
林晓经手中的纸张举起。
众人瞪大了眼睛,仔细观瞧。
这是什么鬼?鬼画符吗?
没一个认识的。
“看来大家都不认识,我提示一下,天涅楼。”
天涅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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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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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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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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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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