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口传来脚步声,胡彪走了进来。
“大人,都已经安排下去了。车夫问了,什么都不知道,车上的东西还在,不过不知道有没有丢东西,因为车把式也不知道车上到底装了什么。”
“昨晚你检查这间房子的时候,地上有没有这些粉末?”
胡彪低头看去,眼神一凝。
地板上有少量的灰黑色粉末。
“昨晚没有,这……”
“这粉末应该是麻布燃烧留下的,而且麻布上应该沾了不少血迹。”
“阳明子穿的衣服是什么料子?有没有缺少或者被撕掉的痕迹?”
“阳明子身上都搜过了,他的衣服是锦缎料子,不是麻布,他的衣服也没有缺损。”
“那林晓呢?”
“林晓一看就是个富家贵公子,他的衣服更不可能是麻布料子,麻布衣服只有苦力贱民才会穿。”
“那你说这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粉末?”
胡彪略一思索,想到了掌柜之前说的话。
“会不会是掳走林晓的那些人留下的。”
“你觉得这块儿被烧的麻布应该有多大?”
“嗯,看留下的这些粉末,应该比巴掌大不了多少。”wWW.ΧìǔΜЬ.CǒΜ
“掳走林晓的人会多此一举的在这里烧衣服?如果真要掩盖血迹,要么把整件衣服烧了,哪有烧一角的,既然要掩盖血迹,那床幔子上的血迹也应一并销毁。”
听到此处,胡彪顿时脸色难看起来。
“昨晚,林晓身上你有没有检查?”
“当时林晓只穿了一件小衣,藏不了东西。”
“他身上有没有血渍?”
“有,当时阳明子险些将开门的林晓扑倒,所以小衣上手上都沾了不少阳明子的血。”
说到这里,胡彪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立刻顿住。
“你想到了。”
“属下该死。”
胡彪立刻跪倒在地。
“你确实该死,既然涉及到释天教,为什么不把林晓羁押回血刀卫。”
“因为林晓是得了皇帝的旨意进京的。”
“什么?你确定?”
“确定,林晓还给下属看了排票,只是因为在驿站没有拿出银钱孝敬驿丞,便遭了刁难,然后负气离开这才住到了这四海客栈。”
苗天凤始终水波不惊的脸,突然颜色大变。
“糟糕。”
“大人,怎么啦?”
“你记不记得三年前赴延庆府公干的王德发?”
“记得啊,他就是属下的手下。”
“他当年去执行的任务是监视延庆府一家姓林的豪商,这姓林的豪商被查出是前朝皇族后裔。”
“这属下知道,这不是血刀卫例行公事嘛,只要是发现前朝皇族后裔都派人潜伏监视。”
“那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要监视前朝皇族后裔?”
“不是怕他们有不臣之心吗?”
“呵呵,幼稚,如果只是怕他们造反,全杀了岂不一了百了。”
“你升为档头的文书已经下来了,下面这些事说与你也不是坏了规矩。”
“还多亏副总管照拂。”
胡彪站起了身,一拱手。
“当年本朝太祖定鼎天下,前朝皇族突然大批失踪,太祖下令查找前朝皇族,并留下祖训:大乾存在一日,血刀卫就不得终止寻找前朝皇族后裔,发现后只可监视不得杀伤。”
“后来通过被监视的前朝皇族后裔那里得到一条消息,这些留下来的皇族后裔,在寻找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关系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这个秘密你可能也有所耳闻。”
“哦?”胡彪双眉微皱,一脸疑惑。
“还记不记得当年血刀卫两个副总管被大总管给杀了的事情?”
苗天凤的声音有些森冷。
“大人是说,这个,这个秘密和两大副总管的死有关?”
胡彪的声音有些打颤。苗天凤静静地站着,黑纱罩住眼睛,让人无从察觉她的情绪变化。
“缘木求鱼。”
苗天凤吐出了四个字,胡彪立刻想起了当年兄弟们私下里的传言。
“这缘木求鱼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具体是什么本官也不知道,不过可以确定,关乎一个天大的秘密,超乎你的想象。”
“而且,我怀疑陛下下旨宣这个林晓进京面圣,很可能与这个大秘密有关系。”
胡彪脸白如纸,又跪到了地上,冷汗顺着额角淌了下来。
当年两大副总管说杀就杀了,那可是朝廷二品大员,如果苗副总管猜测的是真的,那他一个小小的总旗,哦不,升了一级,档头,也根本不够看得。
他要是杀了释天教的阳明子没遇到林晓也没事,他要是昨晚谨慎一些把林晓带回血刀卫看押也没事,他要是今早早点过来遇到林晓也没事。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胡彪忽然从地上蹦了起来,转身蹬蹬蹬跑下楼去。
“三关,三关,你个兔崽子死哪去啦?”
一个瘦高个,脸色苍白的男子跑了过来。
“大,大人,属下在,在这里。”
“三关,我昨晚让你安排人看着林晓,你安排了没有?”
胡彪脸孔都扭曲起来。
“大人,属下,我我……”
看到三关的样子胡彪登时心凉了半截,怒火升腾。
“你个杀才,定是偷懒又去找女人去了,今天看老子不活劈了你。”
说着,胡彪一把抽出腰间的直刀,挥刀朝三关脑袋劈了过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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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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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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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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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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