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一惊,被呛住了,直翻白眼儿。
夏荷、冬梅赶紧上前,一个用粉拳翘着林晓的后背,一个用柔荑顺着前胸。
“大少爷,您没事吧,赶紧喝口茶水。”
夏荷又端起一碗茶水递到林晓手中。
林晓端起茶碗,灌了一口,使劲往下咽。
看到兄长难受的样子,林老三一激动,鸡骨头卡到喉咙里,几个呼吸间大胖脸憋得通红。
王管家一看不好,赶紧举起手拍了下去。
“啊~”
林老三一声惨呼,王德发情急之下,直接用铁钩子的右手拍到林老三的后背上。
钩子挂到了肉上,幸亏林老三皮糙肉厚,不过这下也管用,林老三的鸡骨头吐了出来。
鸡骨头正巧掉入慕容小小面前的姜汤里面,溅了慕容小小一脸。
一阵鸡飞狗跳。
……
白蘋像做了错事的孩子,坐在小板凳上,低着头,偶尔偷偷抬头瞄一眼,正前方坐了几个人,虽然已经收拾了一番,但还能看出有些狼狈。
“那个,奴家,奴家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你知不知道食不言寝不语吗?”
林晓感觉自己差点儿被噎死,要真如此,那乐子可就大了。
男一号噎死,完结。
“那个,要不奴家补偿你,你看林公子你有什么要求,只要奴家能做到的,你随便提?”
“真的随便提?”
林晓直勾勾的盯着白蘋。
“只要奴家能做到。”
白蘋有些戏谑看着林晓,内心还有些小期待。
“我要你~”
林晓拉长尾音。
“你要我端茶,还是倒水,亦或缝补衣服?”
白蘋抬起头,直视林晓,就知道林晓有贼心没贼胆儿。
林晓嘴角一勾,开口:
“我要你在我身旁
我要你为我梳妆
这夜的风儿吹
吹的心痒痒
我的情郎我在他乡”
众人:???
这怎么还唱上了。
别说,还挺好听。
白蘋瞪大了眼睛,显然林晓大大出乎她的预料。
哼哼,让你猜到,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你怎么还唱上了,这曲儿还怪好听得,有名字吗?”
“我要你~”
“呸,就会口花花。”
白蘋啐了一口,有些脸红。
林晓满头黑线。
“大姐,我是说我唱的这首曲子叫做《我要你》,你想哪去了?”
“那个,我,奴家,你这是曲儿是写给奴家的吗?”
“你随便,喜欢的话拿走。”
“林公子那首《醉千年》已经在京中传唱开来,尤其是青楼会馆,很的姑娘们稀罕。”
这首《我要你》显然是女儿家口吻,白蘋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林晓给自己写的曲子。
“没想到林公子文章诗词写得好,这曲儿作的更好,奴家,真是被你吹得心痒痒。”
林晓长大了嘴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嗯?
往四下了一看,慕容小小、林老三、老王、夏荷、冬梅等人,都是直勾勾看着自己。
“咳咳,好了别胡闹了,白蘋,你不是说有李意阑的消息了吗?”
“哦,对对对,奴家差点儿把正事给忘了,是有李意阑的消息了。”
“还不快说。”
林晓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林公子,你知道李意阑出城那天经过城门的时候,与城门守卫有过言语交谈吗?”
“知道。”
“你知道那两个城门守卫一个醉酒溺水而亡,一个赌钱起了冲突被人打死?”
“知道。”
“你知道那个醉酒溺水而亡的守卫,当晚在与几个狐朋狗友饮酒时,说了什么吗?”
“我说你能不能别卖关子,一口气把话说完,我被你弄得心痒痒才是真的。”
“啊~”
“啊什么啊,还不快说。”
林晓差点儿被急死。m.χIùmЬ.CǒM
“哦,当晚与醉酒溺水而亡的守卫,共同饮酒的有五人,其中有两人经过仔细回忆,想起了酒桌上,那个守卫大醉之后曾提起青风细语楼,李神女,神仙岛,师父。”
“神仙岛?”
林晓立刻坐直了身子。
“林公子也知道神仙岛?”
“了解一些,还有没有别的消息?”
有了新线索,林晓有些激动。
“没有了,当时这几个人都喝得烂醉如泥,这还是几人不断回想当晚喝酒的经过,觉也没让睡,想的头发都秃了。”
“青风细语楼,李神女,神仙岛,师父。”
林晓摩挲着下巴。
没有听李意阑提起过神仙岛啊,师父指的是谁?如果李意阑留口信,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回到了神京,那这口信就应该是留给白蘋或者罗衾的。
那提到青风细语楼合情合理,李神女,应该是李意阑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这里面还有两个疑点,一是到底是什么事情,李意阑竟然都来不及回青风细语楼一趟,就急急忙出城去?
还有就是如此重要的口信,两个守卫为什么下值后,为什么都没有第一时间去青风细语楼宋口信?
到底是懒散惯了,没当回事儿?还是另有隐情,有人故意为之?
真是迷雾重重啊。
众人看着林晓摸着下巴定定出神,都没有就打扰。
“好了,算是有些进展了,白蘋,你继续让那几个酒鬼继续想,争取能回忆起更多的信息。”
林晓感觉头发沉,昨晚一夜没睡,精神高度紧张,还饿着肚子,刚才吃的有些饱,一阵阵倦意上涌。
“血刀卫这边我在督促一下,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新的发现。”
林晓揉着眉心。
“兄长,你都熬了一天一宿了,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林晚有些心疼的看着自己的大哥。
“你昨晚一宿没睡?”
白蘋这才注意到林晓满脸倦容。
“有点儿事,出城一趟。”
“哦,那奴家就不打扰,告辞。”
“好,老王,替我送送白姑娘。”
“好的,大少。”
白蘋起身,刚走到门口。
“那个,我要你,奴家可不可唱。”
“嗯?不是都送给你了吗?自然可以唱。”
“那就多谢林公子了,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奴家过来找你把整首曲子录下来。”
“好,明天见。”
“明儿见。”
白蘋欢欢喜喜的走了。
……
浴室内,水气蒸腾。
林晓趴在木桶边,冬梅正在用力推拿这林晓的后背。
“少爷,力道怎么样?”
“嗯~”
冬梅瞄了一眼,发现大少爷闭着眼睛,很享受的样子。
少爷的皮肤真好,好多女孩子都比不过。
那奴奴现在算不算和少爷有了肌肤之亲?
嘿嘿,奴奴觉得算。
“冬梅,你傻笑什么?”
夏荷提了桶水走了进来。
“啊~,我哪有。”
“哼,不准偷懒。”
“才没有。”
“少爷,需要加水吗?少爷?”
夏荷抬起头,发现林晓已经睡着了。
轻轻推了林晓两下,没有反应。
“大少爷肯定太累了,不能睡在水里,容易湿邪入体,来,冬梅我们把大少爷抬到榻上去。”
之前林晓每次沐浴,都是冬梅推拿,夏荷加水,之后的事情就不要二人服侍了。
浴桶旁放着一张竹榻,林晓有时沐浴完会躺一下。
夏荷的个子要高一些,双臂伸入林晓腋下,将他轻轻拖出浴桶。
冬梅俯身就要架起林晓的双腿。
一眼看去。
“啊!大少爷好凶残啊!”
夏荷被吓了一跳。
“你个死妮子,瞎叫喊什么,让人听到了,还以为我们姐妹没规矩。”
夏荷要比冬梅大上一些,已经知晓一些男女之事。
顺着冬梅的眼神看了过去,登时也是骚的满脸通红。
大少爷,还真是够凶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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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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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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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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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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