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团宠农门女将军又凶又萌番茄>第70章、想抢别人的东西,被S了活该
  朱大喜面色大变,他其实早猜测过这是个陷阱,不然怎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这边外地来的富家小公子要找失散多年的妹妹,另一边就多了一个到处找叔叔的小孤女,又恰好那么相似!

  但那三颗上等元气丸的诱惑太大了,错过这次机会,朱大喜下半辈子都不一定还有机会遇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朱大喜一咬牙,决定铤而走险,碰碰运气。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不知道明樱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怎么来的,他一个一品巅峰马上要进入二品的武师居然没有半点察觉,这让他意识到了严重的危机!

  朱大喜毫不犹豫,十成内力运于双腿,像风一样飞跑离开。

  蓬!

  不知哪里来的一记无形的拳,击中朱大喜的丹田,朱大喜整个身子像虾米一样弓起,倒飞二十米倒在地上,呕血不止。

  那一拳,居然直接打碎了朱大喜的丹田!

  好厉害的拳!

  明樱眼睛发亮,那个林耀,果真不简单!

  朱大喜可是一品巅峰要进入二品的武师,林耀居然一拳将他搞定,最起码三品以上了!

  “小月儿,看够了?”身边传来林小公子无奈又宠溺的声音。

  “看够了。”明樱扭头嘻嘻一笑,张开双臂,让林小公子抱她下去。

  刚才就是林小公子抱她上来的,姿势有些僵硬,但很温柔。

  在哥哥们的训练下,她已经习惯了小孩子的身份,抱来抱去,背来背去。

  小丫头眼睛黑亮黑亮的,伸着双手要抱抱的样子实在让人无法拒绝,林小公子抿唇一笑,伸手将她抱在怀里,从墙头跳了下来。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林小公子抱得熟练多了。

  “谢谢小哥哥。”明樱拉着林小公子的手,“我们去看看那个朱大喜。”

  朱大喜躺在地上已呈昏迷状,明樱伸手在他腰间摸了摸,摸到一个玉瓶和一个钱袋子。

  银子不多,只有五两,倒是那个玉瓶里,很可能装的是中等元气丸。

  明樱没见过中等元气丸,她将瓶子打开,“小哥哥,这是中等元气丸吗?”

  林小公子嗅了嗅,“没错。”

  太好了!明樱眼珠子一转,假装客气道:“要不这个归我,银子归你怎么样?”

  林小公子一眼看穿她心思,忍不住笑起来,“之前说好的,我不要,都归你。”

  “朱大喜也归你,明天和你叔叔去衙门领赏。”

  “谢谢小哥哥!”明樱笑弯了眼,一点不客气,“人先放在你这里,我和叔叔明早再来拿人可以吗?”

  “好,”林小公子道:“你叔叔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在衙门附近。”

  几人去到的时候,衙门正要关门了,明樱在附近与林小公子挥手告别,然后悄悄从后门进去与胡风汇合。

  胡风松口气,“明樱小姐,你再不回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正常衙门的人半个时辰前就该走了,只有接任务的这里会晚一些。

  明樱担心暗中跟踪他们的东吴内奸会把胡风抓走,便让他待在这里不要离开等她回来,顺便问问余自得的案子。

  两人边往外走边聊,“余自得这边的案子有什么消息?”

  “据那些捕手得来的消息,曾有疑似余自得的人,七天前曾在大运赌坊、好吃牛肉面馆、李氏药铺......出现过。”

  胡风道:“不过最近七天好像销声匿迹了一般,没人再发现过任何可疑行踪,捕手们猜测,他应该是找到地方躲起来了。”

  余自得是半个月前犯的案,犯案不到半个时辰就被人发现,衙门这边行动迅速,立马发了通缉令,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余自得肯定没有离开青城。

  “李氏药铺?”明樱微微皱眉,她记得中午遇到朱天和三人的时候,他们进去的药铺,好像也是李氏药铺。

  她声音小,胡风没听到,“哦对了,听说内院来了两个丁级的天才学生,也加入了抓余自得的行列,据说都是二品中期武师。”

  内院一般学习五年,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戊级,丁级即是在内院学习了近四年的学生。

  “其他捕手都说,这余自得肯定跑不掉了。”

  一般情况下,内院学生愿意降两级接任务的情况极少,除了刚开始没有经验会降一级外,一般最少是平级,多数会越级接任务,否则就失去了历练的意义。

  不能越级而战的天才算什么天才?天才们都很自傲,天才们竞争更大。

  “明樱小姐,”胡风看了一眼明樱,小心翼翼建议,“要不余自得这边先别理了,专心朱大喜的案子怎么样?”

  “朱大喜已经搞定了。”

  胡风还在自顾自说,“据说那两名内院天才有越级战三品初期的实力,追踪方面也相当有经验,所以我们还是专心......啥?搞定了!?”

  胡风楞住了,这才大半天,搞定了!?

  “嗯,搞定了,”明樱淡淡道:“人放在别处,明早我带你去拿人。”

  即使胡风早知明樱的妖孽,可总是一次次被刷新认知!

  “我就出谋划策而已,出手的是别人,一拳废了朱大喜的丹田。”明樱道。

  “一拳!?”胡风倒抽口气。

  一品巅峰武师的丹田内力有多多,胡风想都无不想像,居然被人一拳废了,那废他的人,又是什么厉害的妖孽?

  “一拳,很厉害。”明樱回想了一下,“而且极有可能未发挥全部实力!”

  不是极有可能,是一定!明樱觉得林耀那一拳相当轻松,就像随随便便挥出的一样。

  胡风羡慕不已,他连化气都还没领悟,而别人已经能一拳打碎一品巅峰武师的丹田!

  “走吧,找个地方住下。”

  两人这次没有去上次住的地方,而是住在了徐冲等大多数捕手住的云来客栈附近的民宅。

  主要是为了吊着那些东吴内奸,让他们不方便动手。

  两人就近吃了些东西后,胡风被林耀的实力刺激到,主动表明要求明樱加强训练。

  明樱这次用了十五分之一的精神力,胡风坚持了三息,比起上次又是一大进步。

  精神力训练完后,胡风坐在窗边吐纳,明樱则拿出今天从衙门领的奖赏:那颗下等元气丸。

  现在手上有一颗中等元气丸、二十五两银子、明天又可以得一颗下等元气丸。

  一颗中等元气丸可以换十颗下等元气丸,二十两五银子可以买五颗,加上奖赏的就有十六颗,明樱算了算,够支持哥哥们和罗石头这三个月的需求。

  她看了看手中那颗下等元气丸,决定自己服用一颗,感受一下有何神奇之处。

  药丸顺着食道一路下滑,很快,一缕热力向丹田涌去,正中那比鸡蛋大点的内力,不断旋转,将那热力吸收。

  大约过了两刻钟后,明樱明显感觉那内力比之前大了近一成!

  现在她要修炼这么多内力,起码要七天时间,一颗药能节省几十倍的时间,怪不得修炼的人都要服用。

  药效并未完全吸收,不过明樱觉得有点撑了,暂时停止吸收。

  看到还在打坐的胡风,明樱想自己也该锻炼一下精神力了。

  勾勒野鸡是个不错的锻炼方法,但野鸡没有杀伤力,只能用来吸引真实的野鸡,明樱更希望提升自己的战斗力。

  她想了想,决定试着用精神力勾勒一把匕首,真要在阵中具现了,说不定能用来战斗。

  她闭上眼,开始在意识里用精神力勾勒匕首,匕首面积小,比野鸡容易得多,明樱没怎么费力就勾勒好了。

  不过当她用意识感受那个匕首的时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没什么杀伤力的感觉。

  难道是因为她只是如速写一样,勾了个外形的缘故?

  那要不要试着用精神力填满?像素描或油画那样,一点点填充,把它变成更加真实的匕首?

  明樱果断决定:填充!

  她将精神力一点点往匕身填,被填充的部位,由原本的虚无慢慢光亮起来,好像真的匕首一样散发着寒光。

  填到三分之一时,明樱发现自己的精神力不够用了。

  她想起了胡风说的精神力瓶子的话,大概算了一下她勾勒的匕首体积。

  长约17厘米左右,宽约3厘米左右,厚约0.4厘米左右,减掉匕身有薄有厚,算下来就按18立方厘米算,现在才填了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她的精神力才6立方厘米?

  6立方厘米,就是六颗小色子摆在一起的体积!

  原来我的精神力,才这么一点?明樱有点汗颜,亏她一直以为自己的精神力很多!

  按这个算法的话,胡风的精神力大概是她的十五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也就是0.3到0.4立方厘米。

  他说感觉摸到了化气的方向,还差一点,那就是说,当精神力达到0.5立方厘米左右的时候,大概就能领悟化气了。

  有了标准,她就方便制定训练哥哥们精神力的计划了。

  虽然有点受打击,也不是一无所获!

  明樱想起山上那个木阵里的幻像,虽然并不是填充的,可能勾勒出天空、森林、草地、河流等,那精神力绝对比她多多了!

  明樱将匕首存在意识里,将它当成储存精神力的载体,有了精神力就往里面放,看什么时候能将匕首填满。

  ——

  第二天一大早,明樱和胡风用了早膳后,去了青城客栈找林小公子。

  明樱去了林小公子房间,胡风站在外面等。

  林耀将昏迷的朱大喜扔过来,胡风用敬佩且激动的眼神看着他,这就是那个一拳打碎一品巅峰武师的高手!

  “小哥哥,谢谢你,有缘再见哦~”

  这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明樱猜想。

  这好看的小哥哥一看就出身顶级权贵,来这里大概就是来历练的,历练完了就会离开。

  明樱虽然极喜欢他的颜,但也仅此而已。

  她内里毕竟是二十二的灵魂,看到符合她喜好的好看小男孩,忍不住就近欣赏一下,也就这样了。

  生活,还是要继续。

  比起她的洒脱,年幼的林小公子反而才是舍不得的那个,他神色略有些激动,“小月儿,我......”

  他想说出他的真实姓名,他想告诉她他的真实身份,他想继续看到这个乖巧爱笑、聪明慧黠、有着一双漂亮黑眼睛的小丫头。

  林耀在外面喊了一声,“公子!”

  林小公子眸光顿时暗下来,他有责任在身,他来青龙府是带着任务来的,何必将她拖进来呢?

  “小月儿,后会有期,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想你的,小哥哥~”

  明樱笑得没心没肺,在林小公子怅然若失的眼神里,和胡风离开了。

  为了来拿人,明樱和胡风天没亮就起来了,等他们从青城客栈离开后,民宅里的徐冲等捕手才刚起来。

  几人去到外面,买了两个粗面馒头,蹲在街角啃。没办法,大半个月没完成一单任务,都穷得很。

  徐冲道:“几位兄台,听小弟一声劝,别在朱大喜身上浪费时间了,接两个别的案子。”

  朱大喜身上有中等元气丸,这点确实很吸引人,可胡风接了这个案子,徐冲觉得最后多半是胡风抓到人。

  他是真心相劝,那些捕手却听不进去,其中一个叫张贵的不以为然道:“那胡风抓白火不过是运气,谁都知道只要挑衅白火,白火定会出来,所以算不得真本事。”

  “我要不是因为接了三个任务都没完成,抓到白火的人说不定是我。”

  “朱大喜就不同了,他要突破二品,定会藏在暗处不轻易现身,可不是碰运气能抓到......”

  他话没说完,徐冲突然站起来惊呼一声,“胡风兄,你抓到朱大喜了!?”

  明明昨天胡风一天都在衙门,怎么一晚上就抓到人了!?

  “抓到了。”胡风边走边道,衙门就在前面不远。

  几个捕手哗啦围上去,“胡风兄,朱大喜身上是不是真的有中等元气丸!?”

  “胡风兄,能拿出来让我们见识一下吗?”

  这些独行客,几乎没见过中等元气丸。

  财不外露,胡风含糊其词,“到了衙门再说。”

  之前那个叫张贵的阴阳怪气道:“都到衙门了,谁还敢抢不成?不用这么小气吧?看看都舍不得?”

  明樱扭头看了张贵一眼,只见他眼中嫉妒贪婪之色一闪而过。

  捕手们跟着纷纷起哄,徐冲说了句公道话:“这要是你们拿到了,你们愿意拿出来给别人看吗?将心比心,胡风兄这样做没什么不对。”

  捕手们这才闭了嘴,不过都跟在徐风后面进了衙门。

  “抓到朱大喜了?”于吏书愕然道:“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了不得了不得!”

  胡风有些心虚地笑了笑,心想这跟他可没关系,他就出个头而已。

  “这次还是要下等元气丸吗?”于吏书问道。

  “是。”胡风道:“请问一下,如果有中等元气丸,衙门能帮忙兑换吗?如果有银子,能在这里买元气丸吗?”

  这都是明樱让他问的。

  “中等元气丸可以在这里兑换下等的,”于吏书道,“有银子也可以买,算是衙门给各位捕手的福利。”

  抓一个一品巅峰的犯人五两银子,对于武师们来说真不算多。

  “不过用银子买有限制,当月必须完成任务,或之前累计完成的任务没用完,且每月只可以买两颗。”

  这是为了防止捕手们拿去黑市倒卖挣差价,一个月服用三颗元气丸正好,想卖也没得卖。

  原来衙门还有这样的福利,这还挺不错的!

  “另外,银子来路必须正,否则上了黑名单,不光不能来衙门接任务,以后所有正规药铺都不会卖元气丸给你!”

  胡风连忙道:“保证来路没问题。”

  “风叔叔,我们现在有了这么多下等元气丸,会不会被抢呀?”明樱突然脆声问道。

  于吏书看了后面那些、盯着胡风眼睛发直的捕手们一眼,冷哼一声,“那就杀无赦!”

  “想抢别人的东西,被杀了活该!”

  “衙门每月都会清点接任务的捕手,若超过三个月不出现,衙门会派人去查,若发现意外死亡,衙门会发布任务追究到底!”

  “敢抢之人,除非一辈子不现身,否则必杀!如同余自得一样!”

  至于对方不杀人,却想办法抢了或偷了你的东西,那这个衙门就不好管了,除非你有足够的人证物证指证某人,衙门才会出手,因为武师不是普通百姓,月昭国对武师和普通百姓的治理标准不一样。

  “于吏书,这些下等元气丸能先存在这里吗?”胡风问。

  于吏书道:“可以存几天再来取走,但衙门不是库房。”不可能给你记个数,让你十天取一颗。

  “明白的。”胡风道:“我下次来取,谢谢于吏书。”

  捕手们见状有些失望,很快散开了。

  刚才确实有不少人动了抢的心思,不过于吏书那番话,镇住了不少人。

  明樱和胡风出了衙门,没走多远,明樱便察觉到被人盯上了。

  她跟胡风低语了几句,两人转身往衙门走去。

  跟踪他们的两人不敢靠近衙门,低声交流,“昨天猎物在衙门待了一天,我猜今天也会待一天,要不你留在这,我回去跟统领汇报一下。”

  两人达成共识,一人留下继续监视,另一人回去向斯图报告。

  他混入人群,像个寻常百姓一样,丝毫没察觉,后面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跟踪他。

  明樱跟着东吴内奸走了两条街,突然,那人转入一条巷子,再也没出来。

  看来东吴人的据点就在这附近了!

  明樱四处查看,无意发现一间眼熟的药铺:李氏药铺!

  她微微皱起眉,又是李氏药铺,这是不是太巧了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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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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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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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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