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嘹亮的歌声响起,歌词是根据‘团结&力量’修改而成,熟悉的旋律引得王曾纶转头望向窗外,那是群年轻人组成的队伍,其中有一小半是携带唢呐的号手,领头的几个系着牛皮腰带,挂着手枪盒。
“这些都是什么人?”王曾纶对着李克福问道,那些士兵统一着装军服,只不过服装都不是那么合体,基本都大上一两号,袖子甚至可以垂到膝盖,帽子上象征联盟的简易徽章搭配上帽檐,才有一丝军队的气息。
“他们都是训导连,年龄都是比较年轻的。”
“这么年轻能干什么?”王曾纶又问道。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们大多数都是在明朝大营那里整编来的,陕西那地方闹饥荒,穷人家典儿卖女,有做奴婢仆人的被解放了就跟着了,也有是家里太穷主动参军的,现在队伍里做通讯员、勤务员、唢呐手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学习新知识,相当于我们的储备干部,他们比普通成年人更容易教育,是我们未来的种子。”李克福似乎很是羡慕这些孩子,只不过他忘记了他也比这些孩子大不了太多。
这些士兵以班级为单位轮流的唱着歌曲,比着赛等待着午饭。
“我可以过去看看他们吗?”王曾纶问道。
李克福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几人收拾好吃完的餐具迈步而出,“小何。”
听到李克福的喊话,士兵中领头的那个挎枪的立马一个小跑而来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道:“师长好。”
“你小子又长高了,来,这是派来的调查员王教授,他有些问题要问你。”
“是。”小何脊背挺的笔直,那稚嫩的脸庞配合着坚毅的军人气质,却并没有违和感。
“王教授,有什么想问我的吗?”小何一点都不怕生,反而主动的很。
“小何,你多大了?”
“再过一个月就满十五岁。”
“你这么小就加入队伍了?”王曾纶对他的行为有些难以理解,这年龄正是上初中的时候。
“我两年前就参军了,之前在宜君县城外给个地主放羊,正遇上咱们的队伍打了个大胜仗追击残敌,他们说咱们是穷人的队伍,我就带着他们抄了村里地主家,然后就参军了。”
“你给地主放羊?苦吗?”
“苦。”小何陷入回忆之中,嘴里半饷蹦出了一个字,然后接着说道:“家里大旱早就断粮了,粮种都吃没了,家里没地,租子七成多,我在地主家放羊还能混些吃食,爹娘没法子,只能上山挖草根扒扒树皮吃,年年挨饿,弟妹都是打小就没吃饱过。”
王曾纶听着这种真实存在的苦难和看史书的感受完全不同,不深入了解他们的过去,永远无法理解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狂热的追随刘泽,仇恨迫害上层老爷们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都这么苦吗?你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队伍里教我读书识字,我才知道以前为什么受苦,才知道还有这么多人受着苦,才知道世界又有多大,我要跟着去解放他们。”小何说话条理分明,文质彬彬,明显有别于王曾纶之前所遇到的成年人,最显著的一点是,他会用‘我’字,而不是‘俺’字。
“连里都是穷人家出身,习惯了,以前不知道苦,加入队伍才知道,有讨饭逃荒的,有县里学徒仆人,浑浑噩噩的活着,挨饿挨打挨骂都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现在,哼哼。”小何拍了拍他腰间的手枪,瞪大了双眼咬着牙。
“你家人呢?”
“都死了,爹战死在三原县,娘和小弟小妹在后营被乡勇突袭,都死了。”小何紧绷着脸颊,红彤彤的脸庞变得棱角分明,仅有那双明亮的眼睛暴露出他的情感。
“孩子。”王曾纶想要安慰安慰这个触动他心怀的少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你的队伍里有多少人?”
小何听到问话,立马就收回了他流露出的柔软,朗声回道,充满了自豪感:“我们训导连现有一百四十二人,其中七十六人为老兵。”
“老兵?”
“都是参加过宜君县战斗的老兵,我还抓过两个俘虏嘞。”小何分享起他的光辉经历,让王曾纶难以想象的是,在冷兵器时代,这些十几岁的孩子,竟然可以举着三米的长枪追着官军打,完全感受不到他们的恐惧。
不用问,王曾纶也知道为什么,在大明时代的社会中,突然出现刘泽这股力量,让这些人第一次得到平等的待遇,生而为人的尊重,不会被随意欺辱,甚至不再饥饿,是多大的诱惑,甚至连现代社会的男女老少都被吸引而来,更别说这些古人了。
当王曾纶陷入沉思的时候,小何倒是充满好奇心的问道:“王教授,你的世界那面所有人都能吃饱吗?”
“我的世界?你知道我来自哪里?”
“你是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类似于我们世界的几百年后。”
“你怎么知道?”
“第一世界大明没你这样的人,这里的第二世界春秋这面都是红毛蛮,第三世界就是你那,都是你这样打扮的,跟他一样。”小何指着一旁的老周道,老周扶了扶眼镜,那种来自于现代的个人用品,也让身着大明服饰的他暴露了。
“很快这里也会有这种东西了。”老周指着自己鼻梁上的半框镜说道,现代文明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将改变这里的世界,就如同那些LED等和电台网络。
“小何,你的全名叫什么?”王曾纶觉得自己有责任记录下这个少年,这是到达春秋之后最让他感到心疼的孩子。
“我叫何群,王教授,还有什么想问的吗?不然我可要去吃饭了。”何群指了指已经打饭完毕,围在一起吃饭的队伍说道。
“没有了,祝你好运,去吃饭吧。”王曾纶摆了摆手,似乎为耽误他吃午饭而愧疚,从怀中掏出一支黑色签字笔,递了过去,“这是写字的水笔,送给你,谢谢你解答了我的问题。”
何群倒是连忙拒绝坚决不肯收礼物,直到李克福发话,他才接受。
“真是个好孩子。”王曾纶举起一直挂在胸口的微单对着何群抓了个特写,留下了他第一张照片。
王曾纶知道他们以后还会见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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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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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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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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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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