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梭,从一开始来这儿时的春暖花开,微风徐徐,到如今的秋高气爽,红叶飘落,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但发生的各种改变却是实打实的,区别于刚来这儿时民众军们表现出来的怯懦,以及不想再回到明代的微妙心情,现在的民众军们一个个精神抖擞,眼神里满是渴望,只恨不得立马回去,救百姓们于水火之中。
堡垒基地内外旗帜飞扬,人声鼎沸,其中紧急武装入伍的归化红毛蛮就有四千人,这些是除去制造火帽、钢铁厂、制硝等等工厂所必须的人员外的所有红毛蛮男人,无论老幼全部配给长枪、标枪、腰刀和盾牌等冷兵器。
所有工矿开采等处使用的顽固派红毛蛮则是被捆绑关押起来,等待时局稳定后再做处理。
归化的女人和孩子们则充作后勤,负责伙食物资的搬运工作,民众会的原则是不浪费任何的劳力,即使是个瘸子也要利用起来去分拣矿物。
刘泽身着黑色布面甲站在观看席的最中间位置,他手握栏杆往下方望,内心充满了自豪,这次赶在进入冬天前将所有人员全部收回堡垒的目的就是举行一场阅兵仪式,然后就回大明。
这是刘泽第一次搞阅兵仪式,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方面是让大伙儿能团结起来做一件事,以便他们回明代后有更强的凝聚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向大伙儿展示这大半年来的劳动研究成果,知道咱们民众军如今的发展水平,增加信心,鼓舞士气。
远处的农田中种植的冬小麦已经破了土,绿油油的一片,煞是喜人,为了储备粮食,收获小麦后,刘泽还专门组织了大批的打猎队伍扫荡了周围所有能捕到的动物作为肉类储备。
“开始吧。”
随着刘泽的命令,身边站立的警卫依次用洪亮的声音传递着命令,不多时,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就传来了,整个堡垒的人群都被那一位位英姿勃发的骑兵所吸引,场内立马鸦雀无声。
最先出场的是王友元和晁中臣带领的骑兵连,他们的兵力已经增加到百骑的规模,主要武器除了传统的马刀以外,全部配备了步枪和炸药包。
其后出场的是三排阵列的步兵方阵,这是一个完整连的兵力,共有108人。
走在最前面的是举着红旗的司务长,后面跟着正、副连长与正、副指导员,依次跟着的是跟随连长的通讯员和搭配指导员的文书,还有炊事班的士兵,他们武装整齐,身背双肩包,右肩还扛着上了刺刀的步枪,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正步前进,后面是三个排长打头的三个排的士兵,迈着整齐的步伐阔步走来,再后面跟着四辆辎重马车。
这是纯步兵连,他们主要随身携带被正式命名为元年步枪的针刺后樘单发步枪加刺刀,一把匕首,工兵铲或者斧头,每个班有三个人各携带一个五斤重的炸药包,取消了火炮和其他杂七杂八的武器装备,就连衣着也换成了现代防弹背心一样的携行具,外面有口袋,可以放置弹药盒和杂物,内侧有夹层,可放置薄钢板。
像这样同样装束的连队现在总共只有两个,另外加一个拥有6门火炮的炮兵连,这些是民众军能拿出手的所有机动部队。
另外的两百余人虽然都拥有同样的装备,但只做防御,因为他们都是各个工厂作坊的主要人员,是民众会这只势力的发展基础。
跟在这个步兵连后面的是六炮制炮兵连的车队,每门炮由四匹马拉动,全部是口径为三寸的轻滑膛炮,其长度为1.68米,有效射程达一千三百米,采用模块化的炮车、弹药箱、瞄具,这些是民众军唯一的野战火炮力量,其他乱七八糟的虎蹲炮和佛朗机炮被全部封存,准备留给未来的民兵队伍。
整个队伍整齐划一的行进在棱堡前的空地上,炮车在马匹的拉动下,前后秩序井然,每门炮都是擦得锃亮,这种被命名为三寸炮的武器,可以发射散弹、实心弹和原始的开花弹,发火方式为拉绳火帽引火结构。
这就是火帽的重要性,有了它整个武器体系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再后面跟着的就是装备着盾牌、长枪、标枪和腰刀的归化红毛蛮士兵了,没有铠甲只有粗重的麻布衣物,他们以百人为连队单位,十人为一班,连长和指导员为民众军派出人员担任,作为辅助战力。m.χIùmЬ.CǒM
唯一的缺点是这些红毛蛮的壮年只有两千来人,其他的老弱也只能防守在棱堡周围了,组织编制完成不代表这些人有足够的战斗能力,外在表现就是他们跟在民众军后面走过却完全没有队形可言,即使经过半个月的训练,也依然是乱七八糟的,不成样子。
“威武!”
“必胜!”
行军队列走过,人群就立马发出欢呼,士气倒是很不错,这次对红毛蛮宣传的是刘泽司令将率领他们去另一个世界,占领那个世界后,战死者将成为神兵,到天上享福,这时候只能用宗教信仰来麻痹他们,以使得他们提高战斗意志。
进行了简单阅兵后,所有人全部安置到最核心的棱堡区域,棱堡上层部署着民众军,炮兵也都将炮拉入炮位准备着,地面上部署着所有的武装红毛蛮。
刘泽站在最中间的位置的高台上,这里正好是半径为299米的圆心,高台为水泥砖木圆形结构,上面放置四门火炮,极为类似炮楼。
“司令,已经准备好了。”杨泽明报告道。
现在棱堡各个角的顶端连接起来呈现一个完整的圆形,工事在其中错落有致的分布着,有着异样的数学几何美感,刘泽点了点头,摸了摸手中的黑石板,点击上面代表着大明的图标。
“同志们,我们回大明!”
刘泽说完这句话,用力按压图标,时间暂停,以他为圆心的299.792458米半径内的所有信息全部被扫描,又一次形成了肥皂泡一样的清澈透明的圆形波动。
整个范围内的一切都包裹在泡泡中,快速上升,泡泡外一片的闪光连成了一条线,蓝色、白色、红色的色带急剧变化着,猛然连成一个圆形,又缩成一个点,终于,猛地一下重回光明。
下午的阳光照着整个堡垒上就像是镀了层金,四周山上的明军旗帜还飘扬在营垒中,山间的路口明军的营垒如城般矗立,营垒间不断奔驰的小股游骑发出的“嘚嘚”声听得清晰分明。
刘泽站在高台上观察着四周的情形,明军还没走?可是之前战死的四百多民兵的战场依然惨烈鲜活。
突然几声惊呼打断了刘泽的思绪。
“俺胡子咋短了?”
“俺也是。”一声声惊呼中,刘泽摸了摸本已经两指长的短胡,竟然又恢复到刚来明代的光洁溜溜的样子了。
难道时间是暂停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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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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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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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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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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