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九的筷子还没伸过去,就被翟神医一个眼神给拦了下来。
“那盘菜的辣呛味那么重,你以为你师父老头闻不见了?”
“师父,我就尝一点点,保证只尝这么一丁点。”
她用手指比划,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可惜师父他不吃这一套,慕容九只得看向君御炎。
君御炎安抚性的拍了拍她的手背,道:“我先尝一尝,若不是特别的辣,阿九应当可以吃一丁点的。”
“你就惯着她吧。”
翟神医啧了一声,动作不慢,先夹点尝了,嚼了几下,就立马捧着手边的汤碗喝了几口。
“辣,丫头,太辣了!这什么番椒,怎么比茱萸还辣?”
“哪有那么夸张,师父您老人家本来就吃不得辣!”
君御炎已经尝了一口,面不改色的咽下,吃了第三口,才觉得有点辣。
其实这道番椒炒蛋里面的番椒放得并不多,切得很碎,算是调味,他给慕容九夹了一小块,对翟神医说:
“翟叔,阿九馋辣,让她尝一尝味道吧,这点辣味,对她来说没什么感觉。”
小文也点头:“真的不算辣,翟爷爷就让王妃尝一尝吧。”
一大一小这样说,还带着一个正满眼可怜的望着她的慕容九,他还能说什么,只能点头答应了,不过就这一口,多的不行,想吃等出了大月子,吃什么都不用管着她。
慕容九虽说只吃到了一点辣味,但整个人却满足得不得了。
这道番椒炒蛋太好吃了,等她以后不用忌口了,一定要在每一道菜里面都放上番椒!
不能吃辣的翟神医不能理解她对番椒的喜爱,摇头道:“我看啊,这个番椒也别叫番椒了,干脆叫辣椒吧,还能和胡椒区分开来,”
“番”和“胡”都是外邦的意思,很多从外面传进来的东西,都喜欢加上这两个字其中的一个,比如胡饼、胡瓜之类的。
慕容九眼睛一亮,觉得师父说得很有道理。
胡椒和番椒,完全是两种东西,但番椒若是叫辣椒,从“辣”一字,就能清晰的知晓这东西的口味了。
君御炎见慕容九意动,便道:“那就听翟叔的,听将来培育出更多的种子,在全大燕开始试种的时候,就命名为辣椒在民间推行。”
翟神医没想到还真听他的,一想到以后大燕所有人都跟着他的叫法叫辣椒,开辟先河,竟是老脸一红,又多吃了几口辣椒炒蛋。
桌上的菜豆也好吃,一道是和肉一起炖的,肉香味浸透了进去,很是香软。另一道是和蒜瓣清炒的,放了几颗干花椒炝锅,脆脆的更好吃。
不过慕容九最喜欢的,还是那道番柿炒鸡蛋,鸡蛋裹上了番柿炒出来的红色汤汁,口感酸甜,吃起来竟和生吃完全不同的味道,拌米饭拌面条都很美味。
这一顿新鲜菜式的尝试,让慕容九对它们的味道有了新的认识,也有了敢于在全国推行的底气。
而就在琉璃棚被用膳的老司农们,更是面露惊喜,万万没想到,这些海外舶来的种子,竟能做出这样惊艳的味道,他们本来只在乎产量,没想到味道,觉得只要产量高,将来灾荒年也不怕饿死人。
真是意外之喜。
静娘也与常崇海还有小琴,他们一家三口在前院的小屋子里用饭。
静娘的心情更加激动,因为这些菜都是她和老司农们每日盯着,亲自浇水施肥,看着它们开花结果,看着它们成为桌上的菜。琇書蛧
想到将来,这些菜也会成为大燕百姓桌上的菜,她就有种参与进去的自豪感。
常崇海也连声夸赞,不仅夸赞静娘,也夸赞王妃眼界长远,竟想到让海外那些船队带来作物的种子,普通人,哪有这样的眼界?
当然也多亏了王爷的支持,否则王妃也没有这般顺利。
这样一对比,其他三个皇子,就显得更像是草包饭袋,只顾着眼前利益,只盯着皇位,不在乎天下百姓。
一开始来王府保护王妃,纯粹只是为了报恩。
而如今,常崇海真心认为只有凌王才担得起天下之主,只有王妃这样的活菩萨,才是一国之母该有的模样。
除了他们,没人配坐上大燕的皇位后位。
有这样想法的,不单单只是常崇海一家,京城的百姓们也是如此想的。
前阵子匈奴使臣前来,送来了匈奴三王子来大燕当质子,还赔偿了数万头牛羊猪马,数百万的黄金白银,以及许多大燕正缺的粮食。最令人雀跃的是,匈奴划出了千亩草原做赔偿,那里是天然的养马场,养羊场。
割地赔款啊,想当初匈奴大军压境,无数百姓恐慌不已,好几个将军战死边关,人们谈火雷而色变,人心惶惶,以为匈奴会高歌猛进,结果被凌王和傅将军打得落花流水,无还手之地,一举让匈奴元气大伤,再次对大燕俯首称臣。
多么令人自豪和骄傲?你们匈奴不是很强吗?到头来,还不是埋尸山谷,败在你们最引以为豪的火雷上?
因此,百姓们更加爱戴凌王傅将军等人,以及诞下双福星的凌王妃。
有百年难遇的七星连珠,还有那些神奇的祥瑞之兆,所有的百姓都认为大燕将来一定会国强民富,越来越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燕越来越多的百姓知道了这些事,于是拥戴凌王的人越来越多了。
在百姓们心中,凌王比皇上还要受人爱戴。
一如数年前,意气风发的君御炎打赢了胜仗,成为了大燕的战神,但不一样的是,这一回,君御炎羽翼已丰,皇上无法再算计他受伤残废了。
残废了又如何?还不是带兵打了胜仗?
再说了,二皇子不也残疾了?听说废的正是写字的那只手,让他当皇帝,怕是奏折都批不好吧。
不少人心中开始嫌弃二皇子三皇子,都纷纷盼着皇上立凌王为太子。
不过今年正月十五元宵节过后,皇上才开始上朝,那些心里想着劝皇上立储的大臣,还得等一等了。
皇宫的这个年,过得比往年都冷清,后宫妃嫔的殿门前都不敢挂大红宫灯,怕惹了皇上不喜。
加上静妃总是哭,偶尔路过的宫女都能听到哭声,许多人都觉得晦气极了,偏偏无人敢说,谁不知道皇上宠极了静妃?
三皇子还在宫里养伤,那情况时好时坏的,听闻烧伤都在其次,重要的是手骨被砸得粉碎,养了这么久,那只手还不能动。
而且,宫里有人暗地里传三皇子不能人道的病治不好了。
许是烧伤加被砸伤吃了许多药的缘故,本来能治好的毛病,反而更严重了。
消息传回凌王府,慕容九听说后,有些担忧:“你呼声渐高,以父皇那样自私又偏心的性子,恐怕更容不下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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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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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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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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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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