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玄策一时急红了眼,天竺国可以败十次二十次仍然会强于自己,但自己只要败一次,就什么都完了。
“先锋大军难道可以不有主帅令,就能私自出战?”
范闲知道王玄策这话并没别的意思,正规回道:“先锋确实有这个权利,但必须在有胜望的原则下!因为他们担负开路的任务!”
这意思是把多都看作前进的障碍。
王玄策一听,就知道他这是应付回答。
自己也不好说什么,只有下令尽快与先锋会合。
一边命传令官赶到多都,命先锋暂时停止攻击。
所谓先锋官,其实在三千人中并没有先锋一职,只是一个仁勇校尉。
一个校尉领一千人,这个仁通校尉走得最快,他就成了先锋。
一千人一到多都,仁勇校尉王勇听身边人谋划,说后面人来了,会抢了自己功劳,城中财物,就不只是我们的了。
于是王勇也有私心,只想一千人就抢光这个城,当即下令立即攻城,要抢在友军到来之前。
因为前面打茶博罗城实在不要太轻松了,满想着这一次也会差不多。
一千人攻城,一声响令,千骑狂冲去多都!
离城三里,只见前面密密麻麻站着上万士兵。
士兵高大,多有湖子,手持长枪和盾牌,前面更有数百大象,象上有骑兵。
王勇一见,奇道:“他们这是要干嘛?”
身边一高大汉子笑道:“他们想打架呢!哈哈哈……”
众人狂笑,这些人根本没把对面放在眼中。
拿着盾牌还怎么灵活杀人?大象也能打架?
闻所未闻,王勇队里也有弓箭队,一声令下,弓箭手一声呐喊,整齐排列,箭头指空,只等王勇再次下令。
王勇想了一下,道:“点上火!”
弓箭手队长立即在箭队前浇了一线油,火一点,箭队前出现一线火线,箭上包上引火物,一点火,一声令下,全部射出。
空中密密麻麻的火束落下,大象怕火,顿时惊慌掉头就跑。wWW.ΧìǔΜЬ.CǒΜ
前面数百大象一乱,反冲入自己队中,顿时踩死无数,天竺士兵纷纷避让!
王勇大喝道:“兄弟们!打仗十数年,不如抢一城,城中金银财宝,女人全是我们的,只等着我们去拿!就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
众士兵一听,狂呼出声:“杀!”
“杀!”
没有战鼓,只有马蹄声,和娇阳下的闪闪寒刃……
一千人毫无畏惧冲进天竺一万军中,左砍右杀,天竺二兵动作确实不如汉人敏捷,拿着盾牌虽然能档几刀,但事实证明,握着盾牌战力还真不如只拿刀的进攻者。
王勇左砍右杀,上削下刺,一刀砍过去,盾牌根本没那个速度来档。
而天竺士兵首先只想着保护自己,才肯出刀。
王勇冲进人群,如虎入羊群,让天竺人看得目瞪口呆,打仗还有这样的,这人就不怕死吗?
不知是被王勇一千人吓傻还是根本打不过,一万人竟然在一千骑兵的冲突下瞬间大乱。
再加被先前自己大象冲的,天竺将军脸如死灰。
“这是费神下凡,他们是神!”
天竺将军得出结论。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但天竺人单兵战力确实不及唐人。
他们虽然身材平均要高大过大唐士兵,但战略思想相当落后,给大唐士兵的感觉是他们打起仗来,只想靠队友赢。
什么身先士卒,战死成仁的想法根本没有。
他们一遇到生死危险首先想到的是为什么要为那些当官的去死,自己老婆还在家等呢,我死了我的财产全是别人的,包括老婆。
一冲即散,一万天竺士兵竟然毫不经打!
所冲到之处,地上到处是血,全是逃兵的血,没多少人在正面狙击大唐士兵。
是追着杀!
一千人反而越杀越痛快,一直杀到多都城墙下。
后世成吉思汗的蒙古军攻克天竺这个国家,也是不要太舒服,几乎没遇到过象样的抵抗。而蒙古攻下中原,还是在金人手中,而且金人当时已经内乱,蒙古军仍然吃了许多大败仗,这一比,就可以看出天竺人战力相当不行。
他们甚至没有一套象样的战术方法和思想,很多大官只想打仗靠象这种大家伙,或者靠神灵保佑。
王勇冲到城下,见大量天竺人正朝城门涌进去,来不及呼叫部下,自己率队跟随那些逃兵,一样冲进了城。
后面人见到,齐朝这个城门口冲进去,一进城,天竺人就想到大势已去,更没抵抗,全做鸟兽散。
王勇带人追杀,只要碰到是队伍,或是天竺士兵装束就围住杀光。
这一杀,整整持续了一天,齐到半夜,才慢慢停歇。
一天没吃饭他们根本不觉得累,杀光当官的,当士兵的,就开始哄枪,王勇带头抢官库。
士兵只要枪民间。
看到金铺,美女更是分外眼红,一队队结伙相伴,抬箱子的抬箱子,找目标的找目标,成了有纪律有整齐的哄抢。
城中哭喊震天,街道上全是凌乱和血和尸体。
多都成了人间地狱。
建一城要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毁一城就是瞬间。
王勇也有点想法,他觉得只在搞得狠,后面天竺人就不敢在抵抗,于是放出风声,这是多都我抵抗大唐的结果。
有了这个理由,王勇更是下令士兵就是要抢。
万没想到,王玄策还没在天竺成名,王勇成了天竺人心中的湿婆——毁灭之神。
以杀伐狠毒出名于天竺。
第二天天亮等王玄策赶到多都,见这惨状立即下令王勇到中军报到。
王勇竟然明目张胆,带人抬来十箱金子摆到将军府前,杨言是给王大人的。
“这是强盗!”
王玄策大怒。
同时他也明白,这支军队就是征服吐蕃突厥的人,常年在外打杀,早有野性,而且李绩带兵对士兵在方面管理并不严格,所以他的军队也常能战。
李绩有句名言,只有喂饱士兵,他们才会喂饱将军。
这里喂饱将军,是指给将军带来胜利。
但王玄策其实有点书生风气,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心里发酸,决定不允许再这样下去。
“大人!你传王勇来战?是什么原因?”
蒋师仁赶在王勇来之前,急找王玄策。
“别忘了!他们是大人借来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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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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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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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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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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