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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7章,薪火相传

  “为了华夏之崛起而读书.”

  此时此刻的张宇,手里捧着一本《过秦论》,讲述秦国这个强大帝国的陨灭之过。

  他是真的在看书,将书给看进去了,并且在事后总结

  传说他,他嗜书如命,常常就在图书馆里能待上一整日而不出来。

  博览群书,使得他见识广阔,使得他能够做到带领整个时代,在这个国度崛起的时代.

  他看书,嗜书。

  所能做到的事情了吧,只是李云却发现了一件事情,在这个时代,我虽然普通,但这个时代却风起云涌,国家大厦将倾风雨飘摇。

  离婚。

  或者说对他来说,给侵略者写赞歌这件事情比死更加的不能接受。

  梁栖超的火传给了杨老师,杨老师的火传给了孔校长,孔校长的火传给了其他老师,其他老师的火呢?

  李云看着自己的身后,却发现少年们都聚集在了自己的身旁。

  另一边,肖子生的演员徐放也在准备着角色,他没有履历,也没有优秀的成绩,虽然主创最担心的是他的发挥,但能选出他来作为肖子生,却是因为他本身的气质

  这名新人演员,就有着俊俏的容貌,还有法式不羁的浪漫,是整个《恰同学少年》里情感戏篇幅最多的。

  我们都对于上这所学校有着不同的想法。

  原来我们教书匠,还有着这么崇高的意义。

  杨校长用一句激昂慷慨的话语让大家明白了读师范的意义。

  但他们还是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宁死不屈。

  并且和岛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还要求胡楠师范大学的学生们。

  孔校长这样的所作所为注定不被人所接受不被侵略者和卖国贼所接受。

  “怕。”

  为你们侵略者唱赞歌。

  其中就包括那位。

  你们难道不怕吗。

  她,她们。

  同学死了,老师死了。

  天生的气质就在骨子里,所以他就可以,他就能够合适。

  此时,刘群和龚若菲看着的张宇这個岁月静好的感觉

  痴迷图书的感觉,甚至导演去叫他,他也充耳不闻.

  给出了一个结论。

  所以。

  此时此刻,李云感觉自己的心脏有点扑通扑通的狂跳着。

  校长的话很能激昂人心。

  孔校长的替身死在了自己的面前,还有昔日的同窗,也因为不愿意低下头颅而被迫害,一个又一个的人。

  “老师,您不怕吗。”

  恪守着自己的原则,就要将命抛在脑后。

  然后李云就看到了,杨老师,孔校长,甚至更前的梁栖超,康有炜他们,一切为了家国战斗,付出的先烈们

  他们的身上都燃起了一团火。

  为侵略者唱赞歌。

  他想读书,读很多很多很多的书。

  靠着糊柴火为生。

  狗屁。

  行路则通。

  风华正茂。

  李云有抱怨过。

  我不是别人。

  但他不怕。

  但李云此时,看着图书馆周围的学生们,他们有些人在这里安静的看书,有些人在打情骂俏,有些人在小声的聊天,有些人,他们情侣依偎在一起,撒着狗粮。

  实际上,李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些人格,到底是自己分裂出去自然发展的,还是说‘鬼魂’。

  也是狗屁。

  他们,都是胡楠师范大学的学生吧.真好啊,青春

  嗯.

  青春

  李云看着这些少年们。

  袁市凯复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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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一个普通人。

  他们现在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少年罢

  少年

  曾经的我,也是少年.

  时光穿梭,回到一百年前。

  是啊,谁都怕,死亡是本能的恐惧,是人都怕。

  原来在这个时代,当老师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为人师表的老师。

  肖子生想陪着我们,他的性格比较散漫,我们去哪里,他便跟在哪里.不过后来他的家道却也跟着中落了,似乎跟.大清有关?

  作为一个普通人,李云又怎会不被感染了呢。

  我.是‘学生’。

  只是如今这位先生却因为反对侵略者没有的头颅。

  只是遗憾的是,父亲却沾染上了鸦片,又是纳小妾,又是将妹妹许配给同样抽鸦片的人家,美其名曰,门当户对。

  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胡楠第一师范,又是教育界最有名的人。

  我有两个发小。

  就像一团火,而自己的身体就是柴。

  母亲也是一位大才之女。

  挺好的,有这两位发小。

  我丫就是个的普通人

  “我的脑子里,甚至没有‘伟人’的人格原型,可能,就连系统都不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吧”李云自嘲道

  李云有些相信,这些人格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自己的精神里分裂出来的东西了。

  在烽火岁月里的.我,和他们,和所有人,都没有不一样的地方

  蔡森,一个出生在胡楠不普通的地主家里。

  不仅仅是这两位老师,那些死掉的无名老师,还有激愤抵抗侵略者的文人学生们,他们带着死相,伤口,有些人甚至没有脑袋,但李云分明能认得出来他是学校的女先生。

  我.是‘少年’。

  张宇也看书.

  事实上,张宇本人也确实是喜欢看书,从小就是如此,不然也不会以中央戏剧学院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无论是专业课还是文化课,都是其中的翘楚。ωωω.χΙυΜЬ.Cǒm

  全部人。

  过着这样的人生。

  更多的情绪被心疼所取代,所以更加认真的读书。

  1913年.

  还在图书馆里,但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了,自己也穿着民国时期,胡楠第一师范的校服。

  但也正因为自己是一个俗人。

  熟悉的音容笑貌。

  为了家庭,曾经作为地主家大少爷的彬彬,也就是我,辍学去给人擦皮鞋贴补家用当然是偷偷的,因为不想娘亲太过劳累。

  他们一个嗜书如命,他们一个清朗丰俊,和家道中落的自己不同,他们就都有着优渥的家境,有着依然还爱着他们的爹娘。

  而李云则是在图书馆里,思考着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这样自私自利的人.

  导演,天王巨星,他们都不信任我能够做到。

  李云作为少年,作为旁观者,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时代的残酷。

  我呢?

  作为一个俗人,生活从吃穿不愁,还算优渥,沦落到贫穷家境,这怎么都会抱怨的吧。

  一个学术界内都很推崇的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学费全免。

  因为一个人的本性就很难做出改变

  因为李云就知道自己的性格里,作为普通人的部分占据大多数,对于平凡二字,李云认知却是真切。

  一个人,一名坚强的女性在这个时代,独自拉扯着两个孩子。

  校长当然不愿意,我办学办校,为的就是救国家于危难之中。

  他们就只是学生罢。

  “乱以尚武平天下,治以修文凭人心,以今时今日之天下大势,我当认为首要之责,当推教育。”

  为袁市凯做登基大典。

  此时此刻,李云才终于问出这个问题,来到孔校长的办公室,来问他。

  他们未来可能是为人师表,可能是平凡人,可能是各种各样的人。

  我们来到了第一堂课上。

  他接过了火。

  也许我会成为一个好老师。

  但现在,他们的青春,就是学生。

  杨昌济。

  恰同学少年。

  所以才知道,母亲的不容易。

  问苍茫大地。

  为人师表的人生也许挺不错的。

  所有人。

  死去的。

  明明那是炙热的,能烧掉身躯和生命的火,但此时,李云只感觉温暖。

  一位杨昌济老师。

  向景玉和杨开荟,她们三人经常一起吟诗作对呢。

  母亲选择了和地主家的父亲离婚,带着子女离开了这个沾满鸦片的家庭。

  那位先生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偏偏就要教女子学习,也顶开新中华的半边天。

  而读过书的母亲,她并不想自己的子女,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于是乎,做了一个这个时代的女性,堪称大不韪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他免学杂费。

  一个优秀的人,并非自付优秀,而是真正的优秀

  书山似海。

  江大顺老师,刘品仓老师

  带着自己的傲骨死了。

  他就会死。

  “我中华百年积弱,正因为民智未开,只有大兴教育,才能以新文化,新知识,扫除全民族的贫弱愚昧和落后。”

  是啊,在这个时代读得起书的人,他又怎会普通,怎能普通了。

  包括李云自己,身上的火也烧起来了。

  他们都死了。

  我们虽不能舞刀弄枪,但却也能用自己的方式挽救国家于危难之中。

  幸好我的两位发小,他们也去胡楠第一师范。

  死的很惨,但她还是站在了自己的跟前。

  激昂慷慨的陈词。

  还活着的。

  只是单纯的想要读书吧,受到母亲的影响,而去看书读书,这个理由倒也算合适。

  他真的,可以饰演这个人。

  谁主沉浮。

  少年本平凡,但先辈的火,照在了我们身上.

  当那团火照在李云身上的时候。

  那种感觉,就无比的强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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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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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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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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