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功的五人小组还在虎威军。
周沧岳觉得,一定是他们告诉何苒的。
“好啊,这是暗中向苒军通风报信啊。”
转念一想,周沧岳又高兴起来。
苒姐关心我啊!
苒姐不但写信慰问,还送来了这么多药。
这些不是药材,而是已经制好的药丸。
不用按方煎药,拿起药丸直接就能吃了。
每个药匣子里都附着一张字条,详细写了这药的用途和用量。
这些字条虽然不是苒姐亲笔写的,但也一定是苒姐吩咐下去让人写的。
苒姐对他太好了。
周沧岳晃着脚,美得想要吐泡泡。
这时,白狗一脸贱笑跑了进来:“吴知县又给你送女儿来了,人已经到了。”
周沧岳皱眉:“不是说了我不要,把人退回去了吗?”
白狗:“这次送来的不是上次的那个,比上次的更漂亮,而且一送就是三个让你挑,要是全都喜欢,那就都留下。”
周沧岳下意识地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问道:“人在哪儿?”
白狗:“啊,你已经迫不及待了?”
周沧岳朝着他脑袋就是一巴掌:“狗屁的迫不及待,我问你人在哪儿?”
“就,就在前面的花厅里。”白狗摸着自己那可怜的脑袋。
“怎么把他们带到花厅里了?”周沧岳不高兴。
“不用带啊,人家原本就住在这里,这地方,他们比咱们还熟呢。”
这里是县衙,他们住进来之后,吴知县一家就搬了出去,吴知县还在考查期,考查期通过就继续做他的知县,若是不能通过,那就哪来的回哪去。
这也是效仿的何苒,苒军每打下一座城池,便是这样操作的。
那位吴知县,嫡女庶女干女儿,加起来有好几个,前几天送来一个,说要给周沧岳当丫鬟,周沧岳没收,今天索性送来三个。
周沧岳声音压得更低:“张世功他们几个呢?”
白狗:“就张世功在衙门里,其他几个全都到街上安抚百姓去了。”
白狗话音刚落,脑袋上又挨了一记:“还不快把那三个妖精轰出去,快,快去!”
四下看看,一眼就看到靠在桌边放着的打狗棒。
前阵子中毒,刚能下地时接连几天走路打晃,周大元帅不忘初心,这打狗棒就成了拐杖。
“拿上这个,把人赶出去,快!”
白狗怔了怔,娇滴滴的小姑娘,用打狗棒往外赶,万一不小心把人打坏了怎么办?
可是白狗来不及再问,就被周沧岳推了出去。
张世功从书房里出来,就看到白狗和几个当兵的,每人手里一根打狗棒,正把几个人往外赶。
其中三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嘤嘤哭泣,别提多可怜了。
“这是怎么回事?”张世功拉着过来看热闹的黄豆说道。
黄豆:“给大元帅送来的,大元帅看不上,这不正往外赶嘛。”
“看不上?”张世功问道。
黄豆:“是啊,你看这三个,下巴尖得能戳死人,腰细得能勒死人,大元帅当然看不上了,张先生你还不知道吧,咱们大元帅就喜欢虎背熊腰,一拳打死一头熊的。”
张世功的嘴巴越张越大,这位大元帅,有性格!
京城,何苒在研究那只金归蛊,她用小镊子夹起一条虫子,送到金归蛊面前,金归蛊一动不动。
是不是这种虫子不合口味?
虫子是让冬瓜捉来的,冬瓜还以为是拿来喂小八的,捉的都是又肥又大的,一条虫子足有金归蛊三倍那么大,也难怪金归蛊不肯吃。
何苒又换了一条小一点的,可金归蛊显然还是没有食欲。
木玲还说金归蛊好养活,可这摆明很挑食啊。
可惜木玲已经离开京城返回桂地了,想问问她也不行了。
何苒索性把几条虫子全都放进匣子里,爱吃就吃,不爱吃就饿着,她不惯着。
这时,小梨在外面叫她,何苒把匣子收好,便出去了。
又有一堆公事在等着她。
何苒暂时把金归蛊抛到脑后了。
晚上,她回到老磨房胡同,小八便和她告状,状告冬瓜,因为小八又看到冬瓜捉麻雀了。
八爷不能忍。
听到冬瓜的名字,何苒这才想起那只金归蛊。
那么小的金归蛊,可别让那些大虫子给吃了,那不就白费了侬六娘的一番心意了。
何苒小跑着跑进书房,打开那只匣子,看到金归蛊和那些虫子全都好好的,何苒松了口气。
这个挑食的小家伙,果然连一条虫子也没吃不对!
她用镊子碰了碰其中一条虫子,很轻很薄,稍一用力,虫子的外壳便破了。
她把那些虫子挨个检查,全都一样。
这些虫子都已经是空壳了,里面的肉和内脏全都被掏空了。
何苒惊讶地看着那只金归蛊,小小的一只,竟然把这些虫子全都吃了。
次日,何苒把一条小蛇放进去,晚上回来,匣子里只有蛇皮。
换了一个大箱子,何苒又把一条大蛇放进去,眨眼的功夫,金归蛊就被大蛇用芯子卷进腹中,何苒吓了一跳,金归蛊,就这么被吃掉了?
可是下一刻,那条大蛇便痛苦地翻滚起来,何苒连忙跳到三丈以外,还能听到蛇尾拍打在地上发出的响声。
足足用了小半个时辰,大蛇终于没有动静了,何苒走近一看,只见原本平滑的蛇身上起了一个小包,那小包四处游移。
何苒不错眼珠地盯着那个小包,那小包和金归蛊差不多大小,想来里面就是金归蛊。
何苒松了口气,金归蛊还活着。
这是何苒三辈子以来第一次亲眼见到蛊虫的威力,虽然这只是体现在蛇身上,就已经足够震憾了,试想如果这不是蛇,而是人呢。
何苒想用竹棍把大蛇挑起来,可刚触到蛇身,蛇身便又动了,原来这蛇还没有死。
何苒嘴角抽了抽,她能猜到这条蛇现在有多么痛苦了。
足足又过了半个时辰,金归蛊才吃饱喝足,餍足地从大蛇身体里爬了出来。
金归蛊吃了整整五天,才把那条大蛇吃干抹净。
何苒觉得以后还是喂虫子吧,捉虫子的工作交给冬瓜。
天气一天凉过一天,京城里的虫子不容易捉了,元小冬在宫里待过,他就御花园里肯定有虫子。
冬瓜虽然还没有成年,可也不便进宫,何苒就让元小冬趁着给干爹元英请安的时候顺便捉点虫子。
现在元小冬不在宫里当差,虽然同在京城,可也不能经常到元英身边服侍,因此,今天他起个大早,特意买了几样干爹喜欢的吃食。
元英看到元小冬很高兴,他那么多干儿子干孙子,真没想到,最孝顺的居然是最后认的这个。
父子俩聊了一会儿,听说元小冬要找虫子给大当家喂鸟,元英叫来一名内侍,说道:“你带他去湖边桥那边,那里有虫子,前天老胡还找灭虫子的药呢,多亏没找到,否则就没了。”
所谓湖边桥,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那座桥没在湖上,而是在湖边,原本是一个很独特的景致,但是迁都之后,御花园里欠缺打理,那座湖边桥也因年久失修断了几根木头,看上去一片萧瑟,平时也没人往那里去。
老胡原本是负责清理湖面脏污的老内侍,迁都之后,宫里没有正儿八经的主子,余下的妃嫔们也没有心思去湖上泛舟,老胡很闲。
那时宫里坐吃山空,元英没办法,就在御花园里僻出一块地方种菜,多多少少也能省下买菜的钱。
老胡就是负责种菜的几名内侍之一,湖边桥周围现在都是菜地。
何苒进京后,元英对何苒说了,他们在宫里种菜,何苒还夸奖了几句,从那以后,种菜的事就算是过了明路,菜地又扩了几块,就连昭王吃的菜,也是宫里自己种出来的。
元小冬跟着那名内侍来到湖边桥,便看到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内侍正撅着屁股在捉虫子。
“那就是老胡,你在宫里时可能没见过他,他以前是管湖面的。”带路的内侍介绍。
元小冬虽然在宫里待过,可他是闵熳身边的人,像老胡这种做粗活的内侍,他是不认识的。
元小冬和老胡打个招呼,便弯下腰,帮老胡捉虫。
没过一会儿,一老一少就混熟了。
老胡对元小冬说道:“以前宫里的这些崽子,就属你的命最好了。以前服侍皇上,现在服侍大当家,你说,还有谁比你命好?”
元小冬连忙纠正:“不是皇上,那是闵熳,您老要改口了。”
在金陵的新帝一早就颁下诏书,代表祖宗废了闵熳的帝位。
那是闵家子,不是周家的,不配当皇帝。
因此,世人称呼闵熳都是直呼其名,没人再用皇帝或者先帝来称呼他。
老胡叹了口气:“是啊,要改口,都要改口,等到宫里这位登基以后,就要再改口。”
元小冬笑着岔开话题,说起了这些菜。
老胡说道:“其实这虫子捉不捉的都一样,天冷了,这是最后一茬菜了。”
元小冬就夸老胡把菜种得好,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老胡忽然四下看了看,见那个带路的内侍早就不知道去哪里偷懒了,菜地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老胡压低声音:“你老家有啥好去处?”
元小冬一怔,绷紧身体:“老家有座惊鸿楼,四方亲友共相聚。”
老胡苦笑一声:“难怪你小子这么好命,原来是自己人。”
当年,元小冬进宫时有三个人,都是差不多大的孩子,李锦绣对他们说,宫里有自己人,有难时会有人照应他们。
元小冬进宫后一直顺风顺水,后来又去了金陵,也就没有见到过惊鸿楼放进来的钉子。
老胡头发都花白了,在宫里已经很多年了。
“你在这里多少年了?”元小冬问道。
老胡有些得意,冲着元小冬伸出四根手指:“四十二年零十个月又八天。”
元小冬问道:“我之前也进过宫,您为何没来和我相认?”
老胡翻翻眼皮:“相认个屁,你当走亲戚呢。小子,我可告诉你,别看你现在跟着大当家,不当钉子了,可也要记着,哪怕你知道谁是钉子,也不能说出去,有时候,你多一句嘴,就能废掉人家多年的心血。”
元小冬连连点头,他当然知道,当年李锦绣从一堆孤儿里挑出他们三人,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是惊鸿楼的人。
“那您今天找我是有事?”元小冬问道。
老胡的声音压得更低:“这个月,昭王和冯才人在御花园里遇到过三次,其中有两次,昭王都是一个人,春旺没有跟在他身边。
这事不寻常,你务必要告诉大当家。”
元小冬不知道谁是冯才人,但是昭王没有大婚,在宫里能够称做冯才人的,应该就是那两院子先帝嫔妃中的一个。
元小冬拿着一罐子虫子,高高兴兴地离开御花园,去向元英告辞。
他走出御花园时,刚好遇到了迎面走来的昭王和春旺。
昭王一身淡青色的锦袍,手里拿了一柄折扇,天凉了,折扇就是做样子用的。
何苒带元小冬进过宫,昭王记得他。
看着元小冬的背影,昭王对春旺说道:“你去问问,他怎么进宫来了。”
春旺很快就打听回来了,笑着对昭王说道:“王爷,您还记得大当家养的那只鹦鹉吧,元小冬是来给鹦鹉捉虫的。”
昭王眉头微动:“进宫捉虫子?真的吗?”
春旺笑道:“是真的,小的问过了,菜地里有虫子,刚好元小冬要捉虫喂鹦鹉,元大总管就让人带他去捉虫了,听说捉了一大罐子呢。”
昭王点点头,打开折扇摇了几下,对春旺说道:“走吧,去看看那几盆菊花开了没有。”
春旺心下一沉,不就是捉虫子吗?难道王爷不相信?
他跟在昭王身边几年了,自从学会拿扇子以后,每当昭王说谎或者想要掩饰心中想法时,就会摇几下扇子。
这几年来,尤其是最近这一两年,昭王的心思越发多了,也越来越难猜测了。
找个机会,要给大当家递个话了。
若是柏先生还在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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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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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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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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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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