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府的门槛越是难进,邓芳和吴先生便越是想进,想得抓心挠肝,终于让他们找到了一个机会。
这个机会就是先前想要引荐他们去晋王府却没有成功的那位仁兄告诉他们的。
冯撷英在五台山不辞而别,晋王府出事,晋王没有得用的人,竟然派了袁纲去善后。
袁纲何许人也?
没有真材实学、滥竽充数的江湖骗子。
邓芳和吴先生认为老天爷都在帮他们,从龙之功就在眼前,他们就要发达了。
他们找到先前的那位引荐人,又是送礼又是说好话,那人实在是抹不开面子了,就给他们指了一条路。
同样是晋王府的幕僚,姓郑,在晋王面前虽然比不上冯撷英,但肯定比袁纲要强得多,这人的岳父就是黎城人,当年是岳父供他读书,他对岳父非常尊敬。
刚巧那位岳父遇到一点麻烦事,邓芳和吴先生帮他解决,就这样搭上了郑幕僚。
而这次的事,就是郑幕僚让他们去做的,郑幕僚说了,王爷想看看他们的能力,他们可不能令王爷失望。
而那两名女子,是郑幕僚派来协助他们的,这两名女子很厉害,对他们不假词色,四人当中,吴太太是他们的头儿。
何苒猜得没错,他们此番的任务就是行刺小昭王周坚。
没来平阳之前,邓芳和吴先生都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周坚是个孩子,何苒和她的军队,就是草台班子。
看到这里,何苒笑了,这两个傻缺,郑幕僚看中的就是他们是读书人,且是黎城土生土长,又小有名气,他们的背景禁得起调查。
至于晋王,恐怕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两个人存在。
她拿着这两人的供词去见了冯撷英,问道:“冯先生可认识这位姓郑的幕僚?”
冯撷英眼中闪过一丝厌恶:“郑宣。”
何苒多机灵啊,一看就明白了:“这个郑宣是专门给晋王做脏事的?”
“嗯。”冯撷英点点头。
“他的岳家是黎城人,那他呢,哪里人?”何苒问道。
“他是豫地人氏,十二岁时杀了自己的同窗,逃到黎城,改了名字,假称是逃难来的孤儿,救了落水的魏小公子,因此入了魏老爷的眼,不仅供他读书,后来还将女儿嫁给他。
他将后去的事隐藏得很好,后来还进了晋王府。
不过,没过多久,晋王便将他在豫地杀人的事查了出来,他杀的那位同窗不是寻常百姓家的孩子,而是当地父母官的老来子。
晋王问他时,他毫不犹豫就承认了,并且愿意把自己的这条命交给晋王。
晋王对郑宣此人的评价便是,是个小人,但也是个狠人,用好了就是一把好刀。”
何苒感慨:“原来如此啊,我还真想见见这位郑先生呢。”
冯撷英看她一眼,没有说话,何大当家是有几分变态在身上的。
接着,何苒又做了一件更变态的事。
她让人放出了周坚遇刺身受重伤的消息。
晋王三番两次假装遇袭,她也会啊,只不过人家想要行刺的不是她,她没有机会亲自表演,那就让周坚来吧。
消息通过郑宣在平阳的探子很快便传到了清苑,晋王也知道了。
据说,当时客栈里有人丢了一本价值不菲的孤本,刺客是被当做小偷抓走的。
因为是小偷,所以并没有重视,在廊下候审的时候,周坚小孩心性,听说抓到女小偷,就好奇地跑到前衙看热闹,小偷看到他,当场挣脱绳索,抢过衙役的佩刀,朝着周坚砍过去。
周坚身边有多名护卫,将周坚救下,刺客被当场斩杀。
晋王眉头动了动:“周坚没死?”
郑宣土头灰脸:“是,没死,但是下一次.”
郑宣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晋王打断:“还有下一次?这次已经打草惊蛇了,你还想有下一次?人竟然还能被当做小偷抓走,你不是说找了两个黎城的读书人做掩护吗?怎么这个报告中,连他们的影子都没有,你找的人可不可靠?”
郑宣其实也在怀疑了,这个报告中,通篇没提邓芳和吴先生。
还有就是,明知小昭王住在府衙里,重重保护下,像这种无关紧要的小偷为何还要送去府衙?
而那两名女刺客,又如何会被当成小偷抓走?
只有一个可能,邓芳和吴先生,其中一个叛变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两个人全都叛变,投靠了何苒。
小昭王根本没有受伤,这是假情报!
郑宣能想到的事,晋王当然也想到了。
他自己都假装了好几次被行刺了好吧,这方面,他是行家。
人家这是将计就计,故意耍他们玩的。
这些年来,郑宣替他办了很多事,包括他大婚当晚的那次行刺,若是没有郑宣的安排,就不会那么顺利。
在闵氏女尚未动身来晋阳之前,郑宣便悄悄将两名女刺客安插到她身边。
闵家没落多年,直到太皇太后重新走到人年,闵家方才重又兴旺起来。
而那位准晋王妃,也只是指婚时才封的县主,在此之前,只是闵家的旁支,家里很穷,陪嫁丫鬟都是临时采办的,郑宣没费力气便将两名年纪较小的女杀手安插进去。
这两名女杀手,虽然只有十四岁,可其中有一个叫兰若的,从八九岁时,便借着小孩子的身份在执行任务了,手里都有多条人命,出手狠辣,冷酷无情。
晋王有些惋惜,那个叫兰若的,是那么多杀手中,唯一一个能让他记住名字的。
虽有两名刺客,但却以兰若为主,另一个为附,先动手的是兰若,若她一击不中,才会由另一个接替。
而兰若成功了。
就在他和闵氏女喝交杯酒时,兰若手中的短剑刺向的是他,而他借着与闵氏女手臂相交,让闵氏女为自己挡了一剑。
这便是外面流传的,晋王妃会救晋王香消玉殒。
兰若被护卫当场制住,倒在血泊之中。
做为一位仁慈的王爷,他给兰若留了全尸,让人将她埋到乱葬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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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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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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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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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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