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明也,皦日炯晃于绮疏。好名字,我真是会起名字啊!”
何苒对自己能够起出如此好名而欣喜不已,不管小孩有没有听懂,她是满意了。
何苒站在小孩面前,这个年纪的孩子,若是养得好,已经能到何苒肩膀了。
可这个小孩却还很矮,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何苒能看到他的发顶,那粘在头发上的白色物体是虱子的虫卵吧,前世何苒第一次看到时,浑身不适,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不觉什么了。
她让小梨带小孩去沐浴更衣,小孩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洗过澡了,黑土亲自给他搓澡,中间换了两次水。
搓澡时发现,年仅十岁的孩子,手和脚上都有茧子,手上还有陈年旧疤,那是给客人送热水时烫到的,胳膊上有一道很大的疤,是有一次他偷吃给客人买的糕点,被他娘用烧红的炉钳烫的,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偷吃了。
何苒叫了修脚师傅过来,把小孩手和脚上的茧子一点点仔细去除,抹上加了动物油脂的香膏,用精细的棉布把手脚包裹起来,一个时辰后拆开,用清水洗后,再抹上另一种香膏。
只是伤疤已久,很难祛除了,不过孩子还小,随着他渐渐长大,伤疤会越来越淡。
何苒担心那种十文钱一瓶的虱子药不安全,请了药铺里坐堂的堂医,开方抓药,给小孩用药汤洗了头发,再用大块棉布把头发包起来,半个时辰再用清水清洗,用细齿梳篦把打结的头发一寸寸梳透,梳掉残留的虫卵。
只是小孩头发枯黄,这是营养不良,需要慢慢调养。
三天后,小孩再次站到何苒面前,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年纪小没有插簪,用一颗玉扣把头发束起,脸蛋上还有被风吹皴的痕迹,不过可以看出,皮肤的底子很好。
他的指甲修剪成好看的形状,身上的杭绸直裰剪裁合体,腰间垂着一枚玉扣,与束发用的那枚有着相同的花纹。
脚上的鞋子看上去普普通通,可是识货的会一眼认出,这鞋出自京城广福升,顺德府今年新开的分号,价格昂贵。
沉淀了三天,小孩依然还似在梦中。
“我姓周?”小孩想起来了,他以后叫周炯了。
“是,你叫周炯,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何苒笑咪咪地问道。
周炯心中砰砰直跳,他想起当铺朝奉对他说的话,又有些不敢确定:“我真的是昭王的儿子?”
“不,你当然不是!”何苒打开折扇,摇了摇,一脸高深,“你看到被我轰出去的那几个糟老头了吗?昭王之子就应该是那个年纪,不,比他们年轻一些,他们演得太过了。你是昭王的孙儿。”
说着,何苒起身,走到周炯面前,一揖到地:“何苒参见皇孙。”
皇孙?
他是皇孙吗?
周炯怔怔一刻,一脸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讷讷问道:“我爹,他真的不介意我是”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他长于花街柳巷,从小便知街里街外是两个世界,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什么人,亦知如他这种出身的人,会被世人耻笑。
何苒心中悲悯,她叹了口气,轻抚着他的头:“从你成为周炯开始,过去的一切于你只是磨练,你的祖父和父亲都已经去世,你的母亲已经改嫁,你是太祖血脉,真正的龙子凤孙。”
何苒看向小梨:“将昭王后人已经寻回的消息,传遍天下!”
“是!”小梨转身出去。
何苒低头,便看到周炯正仰头看着她:“我父亲呢,你是我父亲家里的人吗?”
何苒微笑:“我与你曾祖父有些香火之情,不忍看到他的后人流落风尘,你的名字是我起的,我会抚养你,照顾你,培养你,你可以叫我姑姑,也可以叫我姐姐,叫名字也行。”
周炯悬了三天的心在这一刻落到实处:“姐姐,我喜欢叫你姐姐,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姐姐。”
“小机灵鬼,我会多请几位师傅教导你。”何苒说道。
“是要教我读书吗?”周炯见过学堂里的学生,他们穿着蓝布袍子,背着书箱,斜着眼睛看他。
“不仅是读书,还要教你骑马,射箭,做人。”何苒淡淡说道。
周炯的眼睛亮了亮,又黯淡下去,除了吃喝不愁,好像也不比以前好上多少。
次日,何苒见到了小葵,小葵悄悄凑到何苒耳边,低声问道:“姑娘,你想扶持这个孩子?”
何苒点头:“宫里的那个就不用说了,周熠优柔寡断倒也罢了,他无视百姓疾苦,只这一点,就不配去坐那张椅子。其他的我懒得亲眼去看了,这些年你应比我清楚。”
小葵叹了口气:“老桂王死于马上风,当时才三十多岁,现在的桂王是他第三子,暗杀了两位兄长袭位的,我收养过一个女孩,其父母家人皆是因此受到连累而死的,现在这位桂王据说残暴成性,外面传他食人肉,不知真假。至于那个承嗣昭王的齐王,倒是个有生意头脑的,无论是在朝堂还是民间,他的口碑都不错。”
何苒知道齐王的口碑很好,否则当年也不会有人拥立他继承皇位了。
但他是周老二的儿子,周温的孙子,何苒本能地对他就很厌恶。
“可是那个孩子.他还这么小,以后会是什么样呢?还有他的生母,会不会来找他?”小葵有些担忧,她想到了当年的狄夫人。
在儿子年幼之时,狄夫人无法保护他,就连他丢了也不敢去找,只能躲在仇人的羽翼下苟且偷生。
儿子长大成人回来后,她仗着儿子的势力大肆敛财贴补小儿子养虎为患,甚至还因为儿子手刃杀父仇人,而认为儿子凶残。
那时狄夫人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便是:我儿天性纯良,是何惊鸿教坏我儿。
何苒从小葵关切的目光中,便知道她在想什么。
“当年我只想着帮小池子打下天下,我就可以四处逍遥了,所以除了打仗,我对别的全都没有留意。
没留意狄氏嫉妒,周池对我比对她更加亲厚,我也没留意闵兰恨我会抢了她的皇后之位。
哈哈,我把周池当儿子养的,她竟然担心我会去做那劳什子的皇后。
这两个蠢货,一个担心我当太后,另一个担心我当皇后。
闵兰不愧是狄氏给周池选的妻子,婆媳俩一样的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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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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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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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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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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