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苒说道:“饭菜有点多,我们吃不完,明天就坏了,你帮我们吃一些,免得浪费。”
冬瓜这才不好意思地坐下,和大家一起吃饭。
小梨问道:“你们老大好不容易回来,你们不在一起聚一聚?”
冬瓜叹息:“十七太爷知道岳哥回来了,很生气,发下话来,让岳哥马上离开,岳哥明天就要走了。”
因为十七太爷生气了,各家便拘着自家孩子,不让他们出门了,所以他们想要给周沧岳接风洗尘也不敢,也就是冬瓜这样没有爹娘长辈管着的孩子还能出来。
“十七太爷是谁?”何苒问道。
“十七太爷是如今周家堡辈分最高的,如果当年没有分宗,他和太祖平辈。”冬瓜说道。
“十七太爷不喜欢周沧岳?不让他回来?为什么?因为他被拐,不是在周家堡长大的,还是因为他娘死了,十七太爷认为这是他给克死的?”何苒又问。
冬瓜摇头,他也不知道,他是外姓人,又是个孩子,这些事情,他也只能从其他孩子口中得知。
“我听大胖他哥说过,岳哥第一次回来时,十七太爷晕过去了,病了好几天,可能他认为岳哥克他吧,所以才不让岳哥回来。”冬瓜猜测。
何苒点点头,又问:“大胖不是姓周的吗?为何和你们住在一起?”
冬瓜忙道:“谁说的,大胖住在那边,就是有二层小楼的那个五进大院子,门口雕着荷花的,他家祖上做过官,是官宅,院子比四表婶家还要大。”
三更时分,周家堡褪去了白天的喧闹,整座坞堡全都进入了梦乡。
这是周家堡迄今仍然保留的,为数不多的规矩了。
三更,除了更夫和巡逻部曲,任何人都不得外出,当然,现在没有巡逻部曲了,就只有打更人独自在街道上敲着梆子。
一只夜鸟扑腾着翅膀飞过那雕着荷花的门楼,飞上一角飞檐,与此同时,一条黑影如同狸猫一般跃入高高的围墙。
院子里黑漆漆的,何苒找到第四进院子,才看到西厢房里有一点灯光。
何苒走过去,屋内一灯如豆,透过发黄的窗纸,可以看到有一个人坐在灯下,似是在写字?
何苒用短匕在窗纸上捅出一个小孔,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可是屋内那人却还是向这边看了过来。
昏黄的灯光下,少年十五六岁,晒得黧黑的脸上,星眉剑目,五官分明,只是微不可闻的声音,便引起了他的戒备,浑身透出一股杀伐之气。
难怪清酌没有认出来,如果不是心中已有答案,如果不是近距离细看,何苒也无法将眼前这个名剑藏匣般的少年,与那个嘻嘻哈哈的假小子联系起来。
可事实上,他们是同一个人!
他是黑妹,他也是周沧岳,或者,他还有其他身份。
少年周身凌厉,伸手推开窗户,窗外空空如也。
何苒已经走了,这是她重生以后被打得最惨的一次眼。
眼瞎,眼好疼!
何苒揉揉眼睛,打眼的感觉真的不好。
何大当家的眼神虽说不是百发百中,可是像现在这样,被双倍打眼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男女不分那也罢了,毕竟别人也没有看出来,可是她却真的相信,黑妹就是乞儿出身的捞尸人,这就说不过去了。
毕竟,她还让人去万春县调查过,这都查得啥啊。
不过,这也怪不得去调查的人,毕竟所能查到的,也只有黑妹到达万春县之后的事,至于他是怎么去的,在去万春县之前又发生了什么,便无从查起了。
如果不是今天洽好全都来了周家堡,何大当家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那个假小子一般的黑妹,居然会是周氏子孙!
一个似乎从小就在隐藏行踪的周氏子孙!
是的,聪明绝顶,又力大无穷的孩子,即使是面对熟人,也是很难将他拐走的,更何况,当时他已经六岁。
所以,他是主动让拐子把自己带出周家堡的,离开周家堡,他便不再是周沧岳,他可以是黑妹,也可以是白妹红妹,他可以是男的,也可以是女的,谁又会想到,身份低下又被世人嫌弃的捞尸人会是周氏子孙呢。
何苒想起来了,为何在看到唐姑娘时,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因为唐姑娘像黑妹,黑里透红的皮肤,明亮如星子的眼睛,爽朗明媚的笑容,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所以,周沧岳模仿了唐姑娘,所以,她看到的黑妹,就像是粗糙版的唐姑娘,可惜模仿得不太好,可能是受本身性别影响,把明朗娇俏的原型小姑娘,演成了粗枝大叶的假小子。
何苒爬上一棵树冠茂盛的大树,小八飞过来落在她的肩膀上,何苒摸摸它的小脑袋:“谢谢你,小八。”
第一个认出周沧岳的,是小八。
小八用脑袋蹭了蹭她的脸:“请继续爱我,高质量小鸟很稀缺。”
何苒笑了:“好,继续爱你,明天请你吃小米。”
“小米加蟹肉,越吃越优秀。”
“这里哪来的蟹肉,老陈醋要不要来一壶?”
“喝醋使鸟退步,不喝不喝,惊起一盘酥肉!”
次日,十七太爷的府里,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何苒一袭黑色团花箭袖,头发高高束起,腰间佩剑,短匕在手上转来转去,寒光闪闪,令人胆战心惊。
她翘着二郎腿,脚尖晃来晃去,跟在她身边的五个人,个个带刀,鼻孔朝天,不可一世。
十七太爷一脸厌恶,这是哪里来的二世祖,每一根头发丝都写着“令人生厌”四个字。
“听说小公子要买宅子,可是真的?”
现在的周家堡,哪怕辈分高如十七太爷,也是轻易就能见到的。
就像现在,何小公子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和门房说明来意,她要买宅子,大宅子。
“是啊,不然我巴巴地过来做什么,当然是要买宅子了,不是说你这里有宅子要卖吗?”
何苒一边说,一边把玩着手中短匕,十七太爷则在看着她的手,生怕她一个失手,短匕就会朝着自己飞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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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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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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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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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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