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平日里不喜欢读书练字,此时竟然在神情专注地抄写着什么。
之前在潜邸时,谢可薇言行粗放,脾气暴躁,对下人非常严苛,动不动就惩罚下人,跟其他妃嫔争风吃醋,经常为一点小事跟他大吵大闹。
待他登上帝位后,不知是日益成熟还是被长期冷落,又或是有人暗中提点,谢可薇一改常态,很快转变性格,适应了皇后身份。
她变得端庄矜持,言行得体,喜怒不形于色。依然赏罚分明,但不再苛责,整个人的心思变得深沉了很多。
也许人总是要被迫成长。
两人相敬如宾,戴着厚重的假面,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点头之交,倒也一直相安无事。
今日深夜造访,他对坤宁宫感觉异常陌生。
这是他第一次进皇后的书房。
书房里的空气潮湿冰冷。窗外的雨此时似乎停了,不再噼里啪啦作响,只有夜风吹过时,偶尔树叶的碎响。
皇后的书房没有繁琐的装饰和奢华的用具,布置得简约却不简单。
厚厚的地毯,踩在上面很柔软。
花纹采用中式古典的设计,颜色以暗红色为主,紧密排列的缠枝莲纹与游龙图案交错缠绕。从莲花的花瓣到龙鳞的纹路,精美奢华得很低调。
书桌上,放着一个大花瓶,跟小白喜欢插三支以内的同色花朵不同,瓶里错落地插着好几种花,姹紫嫣红。
主花是一支粉色芍药,很大一朵,半开半合,被一群花拥簇着,地位尊贵。
桌子上的文房四宝,不像江月白那样摆放得整整齐齐,肆意地乱放着。
长长短短的毛笔插在笔筒里。
一沓宣纸随意地叠着放在一旁。其中的一长卷随意地摊开,从桌边垂下来。
皇后头发披散,仅用一根金发钗简单地挽起发顶,有点像道士的装扮,颇具几分英气。
着装宽松闲适,外披一件灰色的羊毛外衫,里面穿着一件长长的暗绿色的锦袍,系着一根亮眼的金色束带。
流畅的曲线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才不觉是个英俊潇洒的翩翩公子。
因着俯身,一枚青色玉佩垂下,悬在半空,不时颤动着,闪着幽幽光芒。
皇后皱着眉头,专注地在抄写,不时停下来专注地盯着眼前的书,似乎在思考,停顿片刻后,方后再在宣纸上落笔。
皇后身边大宫女玉梅最先望见李北辰,又惊又喜,轻声呼道:“皇后娘娘,皇上来看您了!”
说完,玉梅扯了下边上的香菱,立马双双跪下身子,额头贴在地上,嘴都笑得合不拢。
娘娘盼星星,盼月亮,皇上终于肯来看娘娘了!
皇后抬眼望见站在门口的李北辰,一时愣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甚至揉了揉眼眶,才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来,微笑着走向皇帝,优雅地行礼。像是一朵沉静的白莲,无不透露出一股庄严安静。
李北辰看得有些失神。
以前在潜邸,虽然她会大吵大闹,但不吵时,她会放下手中的事情,不顾一切飞奔着跑来见他,主动拉着他的手,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有时候是琐事,有时候是抱怨。都是他不爱听的内容。
如今她变了,成了另一个人。
他这才发现皇后光着脚,没有穿鞋。脚不白,有些偏大。
这一低头的瞬间,领口里露出大片雪白,仿佛雪莲悄悄地张开了花瓣。
“皇上您来了。臣妾参见皇上。皇上突然过来,臣妾都没有准备。不知皇上您是否已用过晚膳?要不要臣妾给您备点汤羹,用作宵夜。”
皇后语气有些促狭急切,没有了平日在外面的从容大气。
她注意到了李北辰的视线,惊慌想要遮住一双大脚,便假装随意地扯着外衫。ωωω.χΙυΜЬ.Cǒm
李北辰面对皇后其实也很局促,有压力。不仅有皇后家中父兄的权势在压着,还有往日因为争吵留下的疏离,长期没有交流的隔阂。
进来之前,他还细细地琢磨过,说话行事的分寸。
皇家的事都不是家事,都跟前朝相连。分寸二字并不那么轻松。
他不是个优柔寡断,没有主见的人,甚至坐上了皇位后,比做亲王和太子时还要果决独断。
但一路上,江月白说他是勤政爱民,广纳贤才的一代明君的话,时常出现在脑里,还有“该杀则杀”的那句不断循环。
他心中的信念更强,想做出一番成绩的愿望愈发的炽热。
今天决定来皇后这,也是因为江月白说的那番话。
他作为皇帝,不属于任何一个人,属于这个位置带来的责任,属于天下人。
他告诉自己,深夜来坤宁宫,就是为了谈剧本。
一切都是为了工作。
把坤宁宫当酒家就可以了。
“皇后免礼,不必如此拘谨。朕就是过来看看你。没有打扰到吧?”
李北辰向前望了望书桌,语气温和如翩翩君子,在平易近人的微笑里,似乎满载着温柔的细腻。
这让皇后受宠若惊,有些晃神。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皇上何时如此和颜悦色地跟她说过话!
皇后一个眼神挥退左右,带着皇上走到书桌前,腼腆地笑着,
“臣妾正在抄写皇上的《偶思集》。下午去桃蕊宫探望了贤雅常在,她送给臣妾的。皇上要不要来看看,教教臣妾。”
皇后的温柔让李北辰晃神,感觉很陌生。
这是他认识的那个整天喊打喊杀、粗枝大叶的皇后吗?
“让朕看看,”李北辰笑着说道,便瞧了一眼皇后的字。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皇后的字一看就是小时候有童子功的,间架结构和运笔都有章可循。
只是字如其人,大大咧咧,龙飞凤舞,跟平日里的端庄颇为不同。
也许字里其中流露出来的个性,才是她本心。
皇后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字写得张牙舞爪,不成规矩,脸红了个透。
“字写得不好,让皇上见笑了。”
跟贤雅常在的字自然更加没法比。唉。皇后心中暗叹。
“不错不错,写得很好,”李北辰随口夸赞道。
他拿起桌子上精致的蓝色封面诗集,随手翻着,心里泛起一股暖流。
这本册子,之前他突击去江月白住处时见过。
这是她的字,簪花小楷。手工线装的诗集裁得整整齐齐,没有一点毛边,连封面都做得非常雅致。
他禁不住拿在手里细细地摩挲着,越看越喜欢。
皇后见李北辰面色愉悦,生怕像上次一样破坏了本来很温馨的气氛不欢而散,便迎合着说道,“贤雅常在的字写得漂亮,手也比常人精巧。臣妾都很喜欢。”
“朕也很喜欢。皇后,你以后要跟贤雅常在多来往。她书法和诗词造诣都很高。聪明伶俐,品行端方,不似宫中很多女子。”
皇后不傻,自然听出来了一把手的弦外之音。
夸了这么半天,总归图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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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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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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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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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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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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