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咋回事?虽说旁边有河,可这地明显没长安的肥啊?”这是他们才开垦出来的生地,哪里比得上长安的熟地,可眼前的麦苗就是长得这么好,大家伙儿都有些纳闷。
“是麦种好,还有大家肯下力气,才有了这么壮实的麦苗,不过也不能放松啊,日后还得施肥除草,这样大家伙儿才吃得饱。”当然不一样了,后世经过科学育苗培育出来的高产良种那是唐代的麦种能比的?
这还是沈隆特意在后世当地所购买的适合当地气候的麦种,放在如今这个年代,那就是大杀器,产量不敢说比关中平原最好的土地翻上一番,多一半儿那是绝对没有问题;另外,除了麦种,沈隆还准备了其它大杀器,这个要是弄好了,翻上一番也不是没希望。
“前段时间大伙儿辛苦了,不过咱们还不能歇啊,接下来我带你们养地龙。”沈隆在后世考察过,这片土地同样有人饲养蚯蚓,用来喂鸡和制造肥料,有了肥料,这些小麦就能取得更高的产量,而有了大量的鸡,就可以让士兵们多吃肉,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的道理,沈隆当然明白。
现在地里已经种下了小麦和土豆,在一些边缘地带,沈隆还让人种了一些辣椒,现在又有蚯蚓可以喂鸡,等将来一收获,大家伙儿就可以美滋滋地吃大盘鸡了,这道名菜大概要提前千余年诞生在西域了。
到时候满满一大盆大盘鸡端上来,先把鸡肉和土豆吃了,再用油汪汪的菜汁拌上一盘拉条子,这味道,啧啧,想想就让人流口水啊?
“守捉,这地龙还能养?养来有啥用?是要配药治病么?”蚯蚓在中药上叫地龙,中医经常用来入药。
“也算是治病吧,不过不是治你们想的那些病,而是治饿病和馋肉病的。”沈隆笑呵呵说道,见士兵们纷纷变了脸色,他赶紧补充道,“养地龙可不是直接给你们吃的,你们在家的时候也挖过地龙喂**?咱们养出大堆地龙来,就能喂上成千上万只鸡了,到时候我等一天一个鸡子也不是不可能,隔三差五还能吃顿鸡肉!”
当然,规模化养殖会面临疫病的危险,不过沈隆在梁山的时候,就专门搞过这个项目,积累了一些经验,基本能利用现有的技术水平来遏制这些问题;养羊需要的时间太长,所以只能先从大盘鸡开始,要想吃上羊肉串和手抓肉估计还得等一阵儿。
挖蚯蚓喂鸡的活儿不少人小时候都干过,只是从来没想过蚯蚓还能养,但看到如今地里那绿油油的麦苗,大家伙儿都对沈隆充满了信心,守捉连这么好的麦苗都种出来了,那他说地龙能养就肯定能养,大家伙儿跟着他干就完了。琇書蛧
这些日子沈隆每次干活都身先士卒,现在又有实例摆在面前,大家伙儿对他极其信任,于是就跟着沈隆干了起来。
先选阴暗潮湿、腐殖层厚的地块,松土混入更多的腐殖,然后将从后世带来的高产蚯蚓苗放进去……刚开始的时候,大家伙儿心里都有些憋屈,因为这活儿实在是有些不舒服,可等到蚯蚓慢慢长出来,大家伙都给吓到了。
“守捉,这地里咋能长出这么多地龙来?”随便挖出一捧泥土,就能看到无数条蚯蚓在土里扭动,再一看蚯蚓田的面积,士卒们都惊呆了,“这么多的地龙,该能养多少鸡呀?”
此刻,他们才真的相信今后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隔三差五就能吃上鸡肉了!一想到这些,士卒们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再看这些蚯蚓也觉得没那么可恶了,反而变得可爱起来。
尽管他们是全天下最为富裕的大唐子民,可在封建时代,普通人想吃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按沈隆先前所说的标准,一般的地主都做不到;看看蚯蚓田,再看看不远处长势喜人的麦苗,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过上这般神仙日子,士卒们都充满了斗志。
“守捉,你让俺们找的东西找到了!”回到城中,又一个好消息传来,沈隆撒出去的队伍带着一些奇奇怪怪的石头回来了,有的如同黑炭一般,有的上面闪着黄荧荧的金光。
“好,有了这些东西,咱们终于可以真正站稳脚跟了!”这些是煤矿和黄铁矿,根据后世的资料,俱六城附近有多种矿藏,煤矿和黄铁矿就是其中比较主要的矿藏,沈隆选了俱六城守捉这个官职,可不仅仅因为附近能种地而已。
有了粮食,将士们才有力气打仗,而有了铁矿和煤矿,他就可以开炉冶铁,将麾下的将士全副武装起来,吃得饱还有更加精锐的武器,到那时候就不是他们担心敌人来进攻,而是要考虑该进攻那个方向敌人的问题了。
数月后,驻守龟兹的郭昕再次和手下亲信聊起了沈隆,“元正到俱六城这么长时间了,不知道他们带的粮食还够吃不够吃,咱们算算自己的粮食,看看能不能给元正挤一些过去?”
“大都护,我们都老了,少吃点也没啥,能让儿郎们吃好咱们饿上一两顿也心甘情愿啊!”粮食对他们来说同样宝贵,可这些白发老兵都把沈隆带来的长安少年当成了自己的子侄,为此他们宁愿自己挨饿,也要让子侄们吃饱。
“只是多少得留些军粮,杨都护传来消息,颉于伽斯最近似乎又有要进攻吐蕃的打算,到时候肯定得拉上咱们。”有人提醒道。
正商议期间,有人兴冲冲跑进来,“大都护,大都护,俱六城派人来了,他们还给咱们送来了粮食!”
嗯?啥情况?他们怎么反倒给我们送粮食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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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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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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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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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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