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开始诅咒自己犯贱,最后竟然后悔跟方家岩在长阳宾馆里做那种权色交易,要知道那时她可是拼劲全力的。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可笑。
随着故事的不经意发生,人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看待过去的态度也就有所不同。
朱芳没有心情吃晚饭,简单打扮一番,便离开了家,然后打出租车往古槐村方向去了。
之所以没有开车,是因为古槐村住着不少玖陇农化的同事,她怕到时她把车子停在我家门口被人认出来。
这时候,我正在古槐村方家岩卖给我的那个小洋楼里打扫卫生。
本来我想让潘小兰过来和我一起打扫的,这也是和潘小兰在一起的一个很好的理由,弄不好,我还会趁机向潘小兰求婚,告诉潘小兰,这就是潘小兰未来的家。
怎奈忽然想起了代香草。
虽然我跟潘小兰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滚过的床单也比较多,可是,在香儿阁草原,代香草不也把洁白的身子交给我了嘛。
特别是代香草从白头谷里救了我,那种越过男女私情的生命重塑,过命的恩典,注定我今生难忘。
想到代香草,我犹豫了。
也迷茫了。
甚至分不清在潘小兰和代香草之间,我爱谁更多一些。
回到唐州,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找潘小兰,而是盘算,明天我要去长阳给曾洗月治病,等从长阳回来以后,再和潘小兰见面也不迟。
我打扫房间有自己的想法。
明天去长阳给曾洗月治病,估计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回来以后,我就打算把老妈接过来住,然后用银针治疗母亲的瘫症。
把传世银针送给我时,云水道长也说了,银针可以用来治疗三个人,无论治好还是治不好,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
因为想要促成罗茶花和代铁锁团聚,我在古寨把罗茶花婆婆的腿给治好了,这就等于用了一个名额。
第二个名额,我必须给曾洗月,因为我和曾家的约定明天就要到期了,说过要帮曾家大小姐治好傻症的,我不能食言。
而最后的机会,我想留给老妈。
孝乃众善之冠,这也是对老妈养育之恩的报答。
至于说辞不辞职,还有辞职以后具体干什么,我反而没有什么打算。
我现在只想把曾洗月和老妈的病早一天给治好。
我洗完衣服,又把家具上的灰尘用鸡毛掸子掸干净。
等到把客厅里的地砖拖了一遍,我就不想再动了。
这个时候,我在想,要是娶了个会操持家务的老婆,那该多好。
我上了二楼的书房。
从书柜里拿出那本《代国史录》,站在书柜旁,脸色凝重的翻到代国末代女王画像那一页。
这个时候来看代国末代女王的画像,那个和代香草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我承认。
我的心里装着代香草,也放不下代香草。
特别是现在还处在魏中信治丧期间。
书柜是潘小兰的父亲潘铁力给我做的,没要钱,意思,想让我多读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离书柜不远,是一张实木老板桌。
桌子上摆放一块小马蹄子形状的狗头金,是我在老板娘白丽高速路边滚沟沟那个地方得到的。
狗头金下边是罗茶花所赠祖传宝贝马掌铁,现在,马掌铁和狗头金完全搭配在一起,严丝合缝,看上去浑然天成。
难道,《代国史录》里的记述都是真的,这就是代国国玺及其底座?
真要是那样可就好办了,到时候我也不想当什么君王,就把末代女王的王座让给代香草吧,她高高在上,我愿永远仰视她。
我自言自语。
把一个女人当成女王去仰慕,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男人给予那个女人的至爱。
这时的我极想把代香草推到万人瞩目的权力顶峰。
而我和潘小兰手拉手站在民间的某个巷子里,仰望着代香草身上光环,那或许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莫名其妙的想跟潘小兰手拉手,却又把代香草举到老天顶。
潘小兰离婚了,代香草的男人魏中信也死了,这两个女人都很优秀,又都很善良,无论跟她俩当中的哪一个结婚,我认为,我都会很幸福。
可是,那两个女人对我实在太好了,这让我一时半会不知道该如何去选择了。
忽又想到对我一往情深的艳妇齐小婉。
还有那个在昌源拳知音主题宾馆把初夜献给我的黄雅君。
如果知道我现在萌发想要结婚的想法,不知道齐小婉和黄雅君会伤心吗。
早知道她们都那么好,你秦冲就不该朝三暮四,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她们都是好女人,你怎么可以一点也不专情呢!
我从来没有觉得感情上能这么累。
也从来没有如此优柔寡断,坐到椅子上,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胳膊肘抵在桌子上,我使劲揪着头发,然后用力搓了搓脸。
忽听有人在推院门,不用问,肯定是朱芳,因为刚才朱芳给我打了电话,说是五分钟准时到。
我拿起桌子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五分钟,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个女人,时间观念真强!”
我不无钦佩的念叨一句。
我也知道,朱芳是来讨要内裤的。
当初朱芳到宁省旅游,我一路杏花村的陪伴左右,临分手之前答应过朱芳。
说回来以后,把我在长阳宾馆趁方家岩和朱芳熟睡而盗取朱芳的那两条内裤还给朱芳。
这一点,我必须言而有信。
我慌忙打开抽屉,把狗头金和马掌铁放进去。
又走过去把《代国史录》放回书柜。
等到朱芳挎着单肩包身子忸怩的来到客厅门口,我已经下了楼,正站在客厅门里侧等着。
“你来了?”
望向朱芳不太自然的表情,我知道,上次把这个女人给办了,这个女人肯定持有保留意见。
出于礼貌,我也只是随便客套一句,没叫朱部长,也没叫朱姐,这说明我在虐与不虐之间已经保持了中立。
朱芳把单肩包带子往白皙的脖子挪了挪,轻轻点了点头。
很明显的脸色红润,应该是宁省旅游时她和我的那两场交流起了决定性作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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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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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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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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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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