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琛整个人,浑身僵硬了。
说一开始,看到玄天罡的鬼魂的时候。
他只以为是这位天榜第一死了,要么受了天灾,要么被一些不要命的老怪物斩了——虽说是天骄榜第一,但毕竟未曾完全成长起来,面对那些哪怕没那么惊艳的“年长者”,他也如同蝼蚁一般脆弱。
别的不说,哪怕任何一位天尊,倘若不顾一切铁了心要杀玄天罡,也不是任何问题。
所以最开始余琛虽然觉得遗憾,但并不觉得这事儿多么难以置信。
而玄天罡的遗愿呢,莫非也就是报仇雪恨,或者像石头所说的那样,要找他最后一战。
说到底,还是那从小信奉的“金乌”意志,让玄天罡的鬼魂,硬生生扛了十九天,最后来到天葬渊上。
“出海!”
“太阳,只能有一个,不能被任何东西取代。”
天下无双,普照天下。
临死之前,他体内的金乌之血被激发,带着他的魂魄,远远遁去。
同诸多七圣八家的天骄俊杰一般,玄天罡出生于大日圣地内。
余琛却是摇头,“远东自是要去的,但在此之前,我还要去个地儿。”
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大日圣地不仅像世家那样,依靠血脉和神恩相传,也有佛门宗教的色彩——信奉那极为的,正直的古神金乌的意志。
“去哪儿?”石头摸不着头脑。
“石头!”
袁天罡一人一剑,杀进妖魔深处,大日之光普照,无尽圣火沸腾,三天三夜,斩尽所有食人妖魔。
“不急。”
刚从玄天罡的走马灯中,回过神来,平复下来的余琛,心头又是狠狠一跳!
二品!
余琛缓缓摇头,
谁能说得准,当初打碎了轮回和地府的那群“圣人”不会苏醒过来?
而一旦让他们找到余琛,那铁定是不会心慈手软的。
他在大日圣地门口,遇见了另一个他。
所以从刚诞生开始,玄天罡便被整个大日圣地,寄予厚望。
耳濡目染之下,玄天罡的心头,埋下了一颗种子。
余琛倒是想过,苟在天葬渊上,慢慢儿发育,千百年也无所谓。
漫无目的。
那不是勇敢,那是蠢。
要真这样,玄天罡压根儿不可能有和对方打得有来有回的机会。
玄天罡,便是其中佼佼,不仅有金乌神恩庇护,更是生来就拥有古神金乌血脉,出生那日,烈阳当空,十日不落,天生异象。
只能说,这二品遗愿,看起来好似只要把那冒牌货搞定就是了,但背后还蕴藏着无比的恐怖曲折。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余琛深吸一口气,喃喃开口。
【事毕有赏】
那么眼前这枚二品遗愿,既是风险,也是……机遇。
且不说真假。
完成了它所有的任务以后,金乌之血耗尽了去,终于是烟消云散。
“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我要做一些准备。”
——夺回一切。
不大可能。
玄天罡一生的走马灯,闪烁眼前。
他救过的凡人,他帮助的凡人,哪怕仅是看残破的走马灯,不完整的记忆碎片,也完全数不过来。
因为太阳普照天下,所以他也会无私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凡人。
然后,就是他跟余琛所说的事儿了。
玄天罡最终不敌,被斩杀而死。
便转身离去。
但虽说是“圣地”,可按照严格划分来说的话,大日圣地应当属于“世家”的范畴。
那个人,拥有和他相同的容貌,相同的气息,相同的力量。
余琛虽然决定了要接,却也不可能一股脑莽过去送死。
玄天罡看着余琛模样,摆了摆手:“这毕竟只是我自己的事,若非是人鬼殊途,阴阳相隔,我绝不会托付于人,所以倘若余道友为难,我便再寻他法。”
——二品宏愿,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
送上无穷珍宝。
提供了一个信标。
在这个逐渐开始沸腾起来的世道,天灾频发,天魔入侵,古神苏醒,本真动乱,古族复苏……
因为几乎所有大日圣地的人,都或多或少拥有古神“金乌”的神恩加护。
幸亏最后被度人经感知,庇护,方才没有魂飞魄散。
而他从五月初一便以魂魄之身,坚持了整整十六天的原因。
合道之上?
玄天罡听罢,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躬身一拜,“余道友,何时出发?”
而在这个过程中,玄天罡的魂魄,不停被天地规则磨灭,最后失去了一切神智,好似风中残烛,摇摇欲灭。
那大日圣地便是极东之地中,无数被古神金乌赐予了“神恩”的凡人组成的庞大聚合。
因为太阳只有一枚,所以他一定是所有天骄中,最耀眼的存在,他会挑战任何值得挑战的人,击败他们,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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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余琛才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但玄天罡反问他们,“太阳普照天下,可曾索取回报?”
另一个他,和他相同境界,拥有同样的手段,但却有着更加强大和可怕的“金乌之力”。
余琛听了,翻了个白眼儿。
而因为余琛和他演戏的纸人分身失去灵力以后,还残留着余琛的气息,残留着那吸引“鬼魂”的气息,被玄天罡随着带着。
余琛深吸一口气。
倘若说其他世家是以“血脉”为纽带,一代代传下来,开枝散叶,如一棵无比庞大的恐怖古树。
他娘的!
余琛这会儿连合道之上到底是个什么境界都还不晓得!
走马灯看罢,玄天罡缓缓开口。
那时的时间,已是四月底。
但真的有那么多时间吗?
从小被当做未来的大日圣主,极东地域的“圣王”来培养。
“所以,我要夺回一切,从那个虚假的太阳手里。”
难不成杀了玄天罡的另一个他,是那虚无缥缈的“第十境”的可怕存在?
不。
他要做一些……准备。
拥有无上天资,金乌血脉的玄天罡,又有大日圣地的悉心培养,资源倾斜,自然而然,独领头筹。
再比起姜沫的遗愿是告别郑渊,结果他娘的郑渊是被那第二教子盯上的,人家还有堪比合道的香火。
但大日圣地同其他世家不同的是,其中的弟子门徒们,却又没有血缘的关系。
没有血缘关系,但都背负金乌神恩。
他就是“太阳”。
第一次遇见二品遗愿!
那是超越三品的遗愿!
——当初两次三品遗愿,第一次是让余琛去面对那平天王的神魂,第二次直接是让他面对掌控了堪比合道的香火身躯的本真教第二教子。
但“太阳”,怎么能同时有两个呢?
所以玄天罡同另一个他,殊死一战。
再寻他法?
因为太阳无需拱卫,所以他从不曾携带任何护道之人。
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言归正传。
于是,度人经上,烟熏的灰字浮现出来。
就像前两次三品遗愿一样,文齐天的遗愿是救颜玉,结果颜玉是平天王的器灵,还是跳反了的二五仔,要救她就只有把平天王干死。
而就在上次他帮余琛演了一场戏以后,大黄山周遭,一個凡人国度,被妖魔侵袭。
【太阳后嗣】
“老爷!来了!”石头啪一声推开门,先前余琛和玄天罡的对话,他自然是听闻了,所以自然知晓,开口便道:“老爷,您要去远东大黄山?俺为您准备!”
那金乌之血,便顺着这个方向,一路从远东之地而来,最终降落在了天葬渊上。
旋即,他取出度人经来,经卷嗡鸣,金光大放之间。
【时限∶三月】
只不过炼炁界的人们,只看到了他争夺“天下无双”,而那些极东的凡人,却看到了“普照天下”。
“我看一看。”
【二品宏愿】
所以余琛想要活下去,想要滋润地活下去,就只有长本事!
可以说,玄天罡的一生,都秉承着大日圣地所信奉的“金乌”的意志。
你除了我,其他人压根儿都看不到,你寻什么他法?
他摇了摇头,
“不错,我很为难。但我这人,有恩必报。上一次,你帮了我,让我同判官的身份彻底切割。这一次,换我帮你。”
所以余琛可以断定,这一次的二品遗愿,绝对没看起来那么简单。
正因如此,在整个东荒,极东之地的百姓们,都算是这水深火热的世道中,活得相当滋润的。
那么,二品宏愿是什么概念?
要面对什么怪物?
回到大日圣地,正好五月初一。
临走时候,无数凡人,躬身跪拜,好似崇拜太阳。
太阳,一定只有一个,一定是真的,不能被任何取代。
可事实,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看走马灯余琛还不知晓,这个在无数天骄眼里,好似神明一般骄傲恐怖的存在,在他所生活的极东之地,竟被无数凡人称为“太阳”。www.xiumb.com
大多擅长火与正气之道。
长更大的本事!
人家念头一动,他就得魂飞魄散,更别说激发金乌之血,远远遁逃了。
脑海中,浮现出一张苍白的,布满褶皱的,没有双唇的恐怖脸庞。
——既然如今,天地大变,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接连出世。
那么,那个家伙……可挣脱了那天海囚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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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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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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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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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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