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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9章夜侠之名,灵吏之怨

  接下去的八卦,他已经不想听了。

  无非就是一些没有由来的市井传言。

  听得发笑。

  耳朵又是一动,换了股风,也换了个地儿。

  正巧就听到了怀玉城里,一座茶楼里,正在谈论昨晚金家发生的事儿。

  “金家出大事了你们晓得吧?”

  “能有什么大事儿?不就是那金公子的黑云蹄踩死了人吗?可怜的女娃娃哦,听说还不满五岁,唉……真是畜生!”

  “不!不是这个!不只是金公子!是金家!昨儿晚上,有人杀进金家去了!”

  “听说是金家家主金雲飞在怀玉城贫民窟捉了一些资质还可以的孤儿,用来觉醒家中小辈的血脉!然后晚上就被‘夜侠’杀进大门,硬生生给抢回去了!”

  “不止呢!听说那夜侠还和金雲飞打了一架,打得金家家主金云飞口吐鲜血,今早上最后一口气散了,直接死了!”

  “痛快!杀得好!杀得妙!这几年夜侠做得事儿当真让人舒坦!”

  “嘘!小声点儿!听说主城的金家本家已经派人下来查了!说一定要抓住那夜侠,剥皮抽筋!”

  “……”

  余琛听罢,眉头一挑。

  所谓夜侠,应当指的就是昨晚他杀完金公子以后,碰上的那个戴面具的好汉了。

  没想到上京城还有这样的人。

  继续听去。

  那几人谈论之间,便从金家谈到了那“夜侠”身上。

  余琛也逐渐了解了关于此人的来龙去脉。

  说这“夜侠”,没人晓得他姓甚名谁,又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一般都在晚上行事,所行又都是斩奸除恶,锄强扶弱的义举,颇有一身侠气,便被上京城的百姓称为“夜侠”。

  而夜侠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是三年前。

  那个时候怀玉城来了一伙儿野道场,借着收徒传法的名号,大肆敛取百姓钱财,最后翻脸不认人,说那些百姓的孩子们资质不够,入不了门。

  当时大伙儿怨声载道,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

  希望破灭,谁能甘心?

  当即就去报官!

  结果那野道场压根儿就没在官府登记,等官府带人杀过去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啥也不剩了。

  结果此时,夜侠横空出世!

  在某个夜晚,将那伙儿野道场一网打尽,一个个揍成猪头,痛哭流涕地被拖回怀玉城来,把大伙儿的钱财都尽数送还。

  自此,夜侠之名,在怀玉城就声名鹊起。

  往后诸多不平事儿,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小到街头流氓欺负老实百姓,大到嗜血魔修杀人害命,夜侠往往都挺身而出,惩奸除恶!

  从不图财,从不图名,只留下一个背影,任人揣测。

  而昨晚,听闻便是金家从怀玉城平民窟抓了些无依无靠的孤儿,用他们的血来觉醒金家后代的血脉。

  本以为这些孤儿无父无母,也无人挂念,结果夜侠不晓得从哪儿晓得了这事儿,挺身而出,直接抢走了人不说,还把那金家家主金雲飞直接打死了去!

  ——这些,都是余琛用那顺风耳听闻城里闲言碎语所听到的故事。

  末了,他不由微微点头,啧啧赞叹。

  “——倒是当得起‘侠’之一字。”

  这般嘀咕着,余琛站起身来,把守门人腰牌交给石头,自个儿下了躺山去。

  他有事儿要办。

  这俗话说得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先前谭殊的遗愿是完成了,金公子也死了,仇是报了。

  可他那年老的可怜爹娘,却是孤孤单单留在史上,孤苦无依。

  余琛没那么大本事,没法再还他们一个儿子,但赠些钱财,让老两口晚年过得好些,却是举手之劳。

  循着谭殊的记忆走去,来到怀玉城云锦坊,余琛却看到谭家门前,已是有人登门拜访。

  他站在门外,听那院儿里交谈,明悟恍然。

  原来来人,正是那天被黑云蹄踩死的女娃娃的家人。

  这女娃娃家里虽然比不得金家富贵势大,却也算是有些钱财。

  他们死了小女儿,却也无比感激谭殊仗义执言,让那头黑云蹄畜生被灵吏打杀了去,于是便前来拜访,送来财物,并想要赡养两位老人。

  谭殊爹娘本不愿接受,但对方态度坚决,不像装模作样,加上谭殊死了,他俩确实在这怀玉城里举目无亲,也便不再推辞,从此两家当一家过了。

  余琛屋外,听闻了一切,便也放弃了帮一把的打算,悄悄离去了。

  只不过他没回天葬渊,反正那儿有石头看着,索性就在怀玉城里逛起来。

  转来转去,转进了一家怀玉城百姓都挺推崇的灵茶铺,点了一灵茶,咕噜咕噜泡着就喝了起来。

  这上京城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带个“灵”字儿。

  无论是茶水,谷物,蔬菜,肉食……都是带着不少的天地之炁的珍物。

  也正因如此,上京城里生活的哪凡籍凡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之间,突破先天之境,寿元过百。

  “果然不是大夏的茶叶可比。”

  余琛喝了一口茶,自言自语感叹道。

  “咱虽然没听过什么大夏,但咱们家这茶,肯定是一等一的!”

  说话之间,茶铺老板走出来,是个模样约二十六七的年轻男人,样貌身高都平平无奇,只是嘴角挂起那一缕笑显得真诚得很,让人如沐春风。

  “确实不错,而且便宜。”余琛笑着点头回应。

  “哈哈哈,你倒是个实在人!”那年轻的茶铺老板回道。

  咚!

  正这时,前柜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脆响,一把算盘落在地上。

  余琛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穿着大号的衣裳,望着算盘,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那茶铺老板哈哈一笑,站起来,“没事儿,亲戚家来的小孩儿,胆子小得很。”

  说罢,便将那小娃娃哄回后院里去了。

  然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余琛眉头一挑。

  ——这个小娃娃,他认得。

  或者说,他见过。

  就是昨儿晚上,那“夜侠”从金家宅邸救出来的其中一个。

  ——余琛当时虽然没有太过刻意去记,但他接近入道圆满的道行,早已能过目不忘了。

  这个小娃娃,怎么会在这茶铺里?

  这茶铺老板怕是……不简单啊……

  但他抬头看向笑呵呵的对方,眼睛一眯,也没戳穿,只是道:“孩子真乖。”

  “是啊!”那茶铺老板点点头,“可惜就是命运弄人……算了,不说了。”

  余琛也没追问,就和些茶铺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会儿。

  等茶喝完了,留下茶钱,走了。

  茶铺老板则望着余琛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短短交谈之间,明明就是单纯的聊天打屁,自个儿却好似被完全看穿了那般。

  回到天葬渊的时候,时辰已是晌午了。

  石头早就把饭菜做好,余琛只管大快朵颐就是。

  饭后,艳阳高照。

  他又坐在葬宫门口,倒了杯茶,端了盘糕点,眼睛一眯,缓缓吐纳修行起来。

  一下午光阴,悄然而过。

  送葬的队伍,络绎不绝。

  但也基本上都是死而瞑目,没留下什么遗愿来。

  直到大日西斜,天气冷了下来,天色暗了下来。

  一股子肃杀的秋意,才随着冷风吹来。

  咚!

  咚!

  咚!

  三声沉闷钟鸣!

  葬宫门口,余琛睁开眼。

  眼见那山下丧道,一队脚踏云靴,黑衣黑袍、腰间挎刀的凌厉身影,抬着一尊棺木,缓缓走来。

  从他们的装扮,余琛一眼就认出来。

  ——灵吏。

  在上京城里,无论是主城还是八方下城,都有“灵吏”。

  他们隶属于官府,在这座庞大的城池里充当了“捕快”和“卫兵”的职责。

  小到鸡鸣狗盗,大到杀人害命,全都归他们管。

  当然,个个也是道行在身,最次的都是“灵相”道行的炼炁士。

  如此,方才能震慑宵小。

  这会儿,一队灵吏,面色肃杀悲戚,将那棺木,恭恭敬敬抬进天葬渊里。

  又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以后,方才站起,起身离去。

  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余琛身旁,传来一个赞叹又欣慰的声音。

  “不错吧?都是一等一的好小子!”

  余琛转过头去。

  就见一条同样身穿灵吏官服的络腮胡中年男人鬼魂,望着那一队灵吏远去的背影,开口叹道。

  ——这鬼魂是跟着那群送葬的灵吏上山来的,不出意外的话,方才那群灵吏葬进天渊的尸首,就是他。

  “是啊。”余琛像个老朋友一样,对这灵吏鬼魂开口。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人……或者说这鬼,他有印象。

  且说先前那金公子的黑云蹄把人家一个小娃娃踩死了吗?

  当时就是眼前这位中年络腮灵吏前来处理的案子,他在查明真相以后,当场就把那黑云蹄处死了,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丝毫没有因为金家的脸面有任何留情。

  当时余琛还在想,这上京城的灵吏还挺厉害。

  只不过没想到,再见面时,已是人鬼殊途。

  “这些小子,一腔热血,为了上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一句怨言。”

  中年灵吏开口说道,

  “只是可悲可恨啊,有些蛀虫,连这些小娃娃的抚恤灵铢,都不肯放过!”

  说到这儿的时候,一股黑气从他身上爆发!

  其中怒怨,宛如烈火,滚滚升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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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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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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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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