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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6章月黑风高,杀人放火

  倘若把谭殊换成余琛。

  在实力不够自保的情况下,他可能不会第一时间站出来揭露真相,或许会在事后想法设法去向灵吏揭穿那金家分家的金公子的恶行。

  而不会像谭殊一般仗义执言,最后落得个凄惨下场。

  可即便如此,余琛也不认为谭殊的做法是错的。

  恪守本心,恪守公道。

  这本就是无比正确之事。

  错的从来不是他,是金公子,是这个世道。

  谭殊的鬼魂听罢,抬起头来,喃喃自语:“是吗……我没有做错吗……”

  余琛点头。

  “可是……我死了……死在云罗道场前……

  如果我没错……为什么我会死……金公子……却能好好活着……

  还有……爹娘……他们再也见不到我了……他们很老了……也很苦……他们会被金家报复……”

  少年鬼魂充满了无助和不解,继续低声呢喃。

  “你没有错,错的是他。”余琛出声,打断了他的话,“所以,他会遭受到报应。”

  谭殊的鬼魂一怔,低下头去,不说话了。

  望着他,余琛叹了口气,手一招,将谭殊的鬼魂摄进度人经里。

  收了度人经,回到屋里。

  时辰已深夜。

  深秋的夜萧瑟而寒冷,阴沉的云掩盖了天穹,厚重的黑暗笼罩了整个天葬渊。

  余琛进到屋里,见了正在吐纳修行的石头,没有打搅,只是取了一些黄纸竹条,十指翻飞之间,扎出一个自己的纸人儿。

  吹口气儿。

  立时,一身穿黑白戏袍,头戴判官脸谱的身影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没有更多言语,单薄的纸人转身走进黑夜里,好似融入了无尽的黑暗。

  恍惚间,似有抑扬顿挫的戏曲声,唱在无人丧道上。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怀玉城。

  上京八方下城之一,地处上京城东北方向,有整个上京最大的灵衣制坊“补天阁”,几乎整个上京城九成以上的法衣,都是初自补天阁之手。

  同时,怀玉城也是承接了整个羽化上京“衣食住行”之“衣”一重任的城区。

  它占地辽阔,一城分三百坊,一坊合十二街,哪怕只算其中常驻人口也超千万之巨,除了无数凡人和混迹底层的散修以外,便主要是一些宗门的分部道场和一些世家的分宗。

  这些道场和世家分宗,在怀玉府的制约下,几乎掌控了整个怀玉城。

  而谭殊所居住的云锦坊,就是怀玉三百坊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坊市。

  纸人下了山,行走在黑夜里,好似完全融入。

  走过丧道,直朝那怀玉城而去。

  和大夏京城不一样,羽化上京没有宵禁的说法,所以走出丧道以后,络绎人声,不绝响彻。

  虽说怀玉城的炼炁士们,道行没有主城的那些天骄人杰高深,但毕竟也是炼炁士,早已无需如常人那般规律睡眠。

  宽阔街巷上灯火通明,随处可见身穿道袍,结伴而行,谈笑风生的修行者们。

  而大抵因为万族共生,大伙儿的模样和装扮也是千奇百怪。

  余琛这一身判官装扮,在里边儿显得一点儿也不惹眼。

  虽说路过的炼炁士也会多看两眼,但没人会去深究,擦肩而过罢了。

  “稀土!上好稀土!太虚山产的稀土!炼金炼器画符刻阵不可或缺的夜光珠!来看看哟!”

  “卖九阳草了!家传百年份的九阳草!有眼光的来!”

  “九宵山万蛛穴洞天探险差一人!要求灵相以上道行,有意者来!”

  “……”

  穿街过巷,误入夜市,余琛耳边响起络绎不绝的叫卖,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除了都是与炼炁修道有关以外,和大夏的夜市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若放在平时,余琛可能还会瞎逛一会儿,可这会儿他还赶着有要紧事儿,便直接穿行而过。

  根据那谭殊的走马灯,一路来到金家宅邸。

  除了闹市,周遭安静了不少,除了有偶尔巡逻而过的灵吏以外,四面八方一片静谧。

  金家宅邸,位于怀玉城金石坊金街,一条街都是金家的产业,故而得名金街。

  平日里,这金街虽名义上也属于怀玉城,属于大伙儿。

  但实际上已被默认为金家的地盘儿,除了金家的人以外,白天都没什么人往这儿瞎逛,就更别提这万籁俱寂的深夜了。

  只不过今儿晚上,威严的金街却迎来了位不速之客。

  余琛的纸人走在黑夜里,身形闪烁之间,好似变得透明,再不可见其踪迹。

  坐落两头雄狮雕像的金家主宅门口,俩守卫开海道行,正百无聊赖聊天打屁呢!

  好巧不巧,说的正是今天那事儿。

  “听说少爷的马被杀了?”其中高点的那守卫道。

  “是啊,灵吏大人动的手,据说最后尸首都没还。”矮一些的守卫接茬儿,“听说因为这档子事,老爷还把少爷痛骂了一顿呢!”

  “为啥?因为黑云蹄踩死了人?还是因为云罗道场那个死娃娃?不对啊,他还没加入云罗道场,不过就是凡籍罢了,老爷平日里可是最疼爱少爷了,怎么会因为这种事骂他?”高守卫不解。

  “幸好是没加入云罗道场,要不然这事儿就麻烦了!”矮守卫摇头:

  “虽然陈总管杀人做得隐蔽,但只要灵吏想查,哪儿有他们查不到的?不过就是那小子还没正式加入云罗道场,对方不愿意为了个死人跟咱们杠上而已。”

  “老爷就是怕啊,怕少爷再惹出这样的事儿,给别的势力落下口舌。”矮守卫摇了摇头,“所以这才给公子关在养心宅里,说是要关一个月,依公子的性格,可难熬咯……”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丝毫没有注意到,掩天避世阵下的纸人余琛,已飞身而入,落进了那金家大宅里。

  余琛环顾周遭,发现整个金宅,都笼罩在一个庞大的阵法里。

  只可惜这阵法一般,余琛顶着掩天避世阵走进去,丝毫没有引起任何异动。

  金家宅邸不小,但既然已经晓得了那金公子在那什么“养心宅”,也就相当好找了。

  在偌大的金府里,余琛如入无人之境,闲庭信步,没顿时,就停在一处古朴的院落前。

  院落门口,挂着个牌子,便写着“养心宅”。

  这还没等他进去呢,略带怒意的不忿声便在养心宅里回响不绝。

  “老头子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我做事没分寸吗?这么多年,哪件事是让他擦屁股的?”

  当即,灯火通明,桌上摆着一堆美味佳肴,但桌旁的锦衣公子却丝毫没做动筷的心情,眉头紧皱,脸上颇为烦闷。

  “我当然是晓得那谭殊还没有加入云罗道场,才会让你出手去杀!wWW.ΧìǔΜЬ.CǒΜ

  我的黑云蹄踩死了那个死小娃,跟他有个屁关系?敢当出头鸟!不就是找死?还害得我失了一匹骏马!

  这口气,我当时要是咽下去了,还不成了心魔,日后修行都不畅!”

  锦衣公子一边说,一边砰砰砰拍着桌子。

  面前的老仆人则是低眉垂眸,一言不发。

  老爷,是他的老爷,他得罪不起。

  少爷,是他看着长大的,也不愿责备。

  能咋办?

  就当个受气筒,听他抱怨呗!

  结果这金公子啊,越说越气,“不行!我这越说越感觉血往脑门子上冲!这事儿过不去!”

  他突然转过头,看向老仆人,“那谭殊埋了吗?没埋给我把他挖出来,我要给他大卸八块,剥皮抽筋!”

  老仆人一点头,“少爷,人已送上天葬渊了。”

  金公子一愣,脸上露出一抹遗憾。

  天葬渊,那地儿虽然他也不晓得有什么问题,甚至他爹都不晓得具体啥情况。

  但这么多年来,还没听说过谁敢去天葬渊闹事儿的。

  也就作罢了。

  可……还是气啊!

  不就是不小心踩死了个死娃娃吗?

  不就是杀了个凡籍的谭殊吗?

  那不过只是两条贱命啊!

  但他损失的可是一匹价值连城的黑云蹄,还有一个月的自由啊!

  “老陈,不行,这事儿不行。”

  金公子揉着头发,“这事儿我心头堵得慌,过不去!对了!那谭殊还有个爹娘是吧?”

  突然之间,他抬起头来,眼里闪烁着残忍的光。

  老仆眼睛一瞪,“少爷,您现在是禁足之身……”

  “我晓得!不用伱来提醒我!”金公子哼了一声,“但我禁足,可不是你禁足……

  明天,不,就今晚!你去一趟,把那谭殊的爹娘带过来,我要让他们……子债亲偿!”

  金公子的脸色,狰狞得很,好似恶鬼。

  老仆人一时犹疑。

  金公子便继续道:“你怕什么?那不过是两个凡籍罢了!云罗道场都没为他们那死鬼儿子出手,难不成还会护着两个老不死的不成?”

  老仆人听了,也好似被说动,长久才叹了口气,轻轻一点头,“少爷……您稍等。”

  紧接着,转身就要推门而出。

  金公子见状,垂下眼帘。

  ——是,这怀玉城,这羽化上京,律法严苛,杀人偿命。

  但所谓律法规则,不过是针对那些无权无势的凡籍或散修罢了。

  他们这些灵籍世家想要绕过律法杀人,太简单了。

  何况是杀两个没背景没势力的凡人?

  金公子看了一眼天,眸光一挑。

  且看月黑风高,正是杀人之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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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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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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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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