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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章妖孽一生,以文御炁

  不过也得亏这位三圣之一的文圣絮絮叨叨。

  余琛从他的话里边儿得到了不少信息。

  比如在那某次天地大变,人鬼殊途的变故以后,无论多强大的存在的鬼魂,都无法干涉阳间活人的世界。

  比如哪怕是他文圣死后,魂魄也会被天地的某种规则磨灭,而身怀度人经的余琛能够抵抗这种规则的磨灭——这大概也是诸多鬼魂会自动找上他的原因之一。

  好了,闲话说罢。

  余琛赶紧摆手,打断了这位话痨的文圣。

  问正事儿。

  余琛很清楚,这位文圣能够找上自己,多半是有未遂之愿。

  要不然恐怕没那股不散的执念,早就被天地磨灭了魂魄了去。

  可当他问起的时候。

  这个侃侃而谈的老头儿,突然卡了壳。

  他挠了挠头,无比肯定地说道:“对,老夫的确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好像是有什么事要去做,好像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

  他紧皱着眉头,良久才舒展开来,一笑:“记不得了!”

  余琛:“……?”

  您他娘的,堂堂文圣也有老年痴呆?

  他又问:“您老是怎么故去的?还记得么?”

  文圣想了想,依旧摇头,但表示自个儿应该是被人害死的。

  余琛愣了,问他既然记不得咋死的,为啥还能确定是被人害了的?

  文圣翻了个白眼儿,做出了一个让余琛头皮发麻的动作。

  ——他放下酒壶,双手捧着自个儿的脑袋,摘了下来。

  脖颈切口处,没流下一丝血迹。

  看得余琛头皮发麻!

  他是晓得的,鬼魂的模样和他的死因关系密切。

  比如清河村的庄稼汉被黑水腐蚀而死,所以他的鬼魂全身腐烂。

  比如渭水那被淹死了江三鱼,被淹死的,所以浑身是水,披头散发。

  再比如那王家大公子,被大虫咬断了身子,所以他的鬼魂也只有半截儿。

  ……

  这文圣的鬼魂,既然能把脑袋摘下来,只能证明一件事儿。

  ——有人,砍了他的脑壳。

  这也是让余琛感到头皮发麻的点。

  ——什么人,能把文圣这种存在的脑壳都斩了?

  “也正因如此。”

  文圣鬼魂把自个儿的脑壳安上去后,开口道:“老夫的头被斩下的时候,似乎连带着一些记忆也被斩去了——所以老夫只记得老夫有什么必须要完成的事儿,但却记不得到底是什么,也记不得害死了老夫的究竟是谁……”

  余琛听罢,就还不信这个邪!

  一咬牙,直接掏出度人经卷,金光大放!

  文圣一生的走马灯,跑了起来。

  文圣,真名李寰。

  小时候,是个怪物。

  长大了,是个怪物。

  老了,还是个怪物。

  ……

  余琛大部分在走马灯里看到的,都是这家伙各种人前显圣的场景。

  三岁时引经据典,怼得私塾老师哑口无言。

  十岁时一夜作诗,诗成令金陵万千文人捶胸顿足。

  十五岁以文入道,炼炁天地,一副苍山风雨画,为干旱了大半年的某个县城引来磅礴大雨。

  二十岁时,远去京城,挑战稷下书院,辩得书院无数才子面红耳赤。

  四十岁以文成圣,一言一句,万道相随,于漠北战线一诗引天地末世,荡平十万妖族。

  然后就是八十有余,因为被割去的记忆中的某个原因卸甲归田,回到金陵。

  走马灯,到这里,戛然而止。

  就像洞房花烛夜,巫山云雨时,突然丢盔卸甲,不战而败。

  难受得要死。

  同样,也没映照出他真正的遗愿来。

  “你这手段好生神奇,竟能窥探老夫记忆!”

  文圣仿佛感受到走马灯的被读取,啧啧称奇,又相当郑重地看向余琛:“小家伙,老夫得求你件事儿。”

  余琛眼睛一亮,还以为他老人家想起了自个儿的遗愿,连忙点头。

  “十三岁那年,老夫潜入醉今楼调戏花魁那档子事,你可别到处去说!”文圣道。

  余琛:“……?”

  什么勾八文圣,死去吧您!

  总而言之,文圣最后的得遗愿,以及他究竟是咋死得,一人一鬼纠结了半天,也没搞明白清楚。

  天色入夜,余琛也懒得再搭理这话痨了。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在知晓无论多强大的存在死后的鬼魂都无法干涉阳间世界以后,余琛也不避讳了,直接取出芥子须弥袋里的灵鱼肉,在守陵屋里的灶台上烧来吃了。

  倒是文圣,又搁那儿絮絮叨叨。

  问余琛是否有所师承,要不要试试以文载道。

  余琛听了,心说这文圣嘀嘀咕咕大半天了,终于说了件正事儿,秉着技多不压身的理,想试试。

  文圣也不啰嗦,直接丢出一首引炁诗,让余琛自个儿去悟。

  夜深时分,余琛一遍又一遍念着那拗口的引炁诗,第十多遍的时候,竟真引动了一丝天地之炁!

  漆黑的屋里,光芒闪闪!

  文圣看了,见猎心喜,直言余琛资质妖孽,立刻又扔出一堆诗文,让余琛诵读,以文感炁。

  但文道这玩意儿,本就不是速成,一个晚上下来,自然不可能练出什么大名堂。

  翌日天微微亮,余琛穿上那黑红色的肃穆吏服,取了点银子,下了明山。

  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杂役上山来打扫陵园。

  ——金陵的守陵人,职责便只有守陵一件事儿,而这打扫陵墓的活儿,有钟鼓司下属的杂役去做,同时,杂役也归属守陵人管辖。

  对方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娃,生得清秀,提着水桶和抹布,见了余琛,也是一愣。

  余琛讲了自个儿的身份以后,这杂役女娃也说了她的名儿,她叫青浣,有个兄长,俩人都是孤儿,乃是钟鼓司下属的杂役,负责打扫明山百家陵。

  不幸的是,前些日子她兄长得了病,一命呜呼,只剩下她一个人儿。

  浅浅聊了两句后,余琛下了山,置办了一些衣裳,床单被褥,又买了一些柴米油盐,赶在万家陵开放的时间之前,回了山上。

  途中,那文圣自然是待在度人经里,偶尔出来转转,但一直都跟着余琛。

  离了余琛太远,他便会被天地规则磨灭。

  这位老人直言,在完成那不知道是啥的遗愿之前,他可不想就这样烟消云散了。xǐυmь.℃òm

  可这余琛刚刚回到山上,把东西一放。

  钟鼓司的人就来了。

  找到余琛。

  说从今儿起,余琛暂代万家陵守陵人一职。

  余琛愣了,问那个养病去的曲东川呢?

  对方露出嫌恶之色说——那混账,活该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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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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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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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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