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肥的三十五文钱一斤,全瘦的三十二文钱一斤,上好的五花肉要三十八文一斤。”满脸横肉的屠户正拿着刀切臊子。
宋三娘想不通为什么全世界卖猪肉的都差不多长一个样,难道肉吃多了就会变成这样?宋三娘脑袋里浮现出自己满脸横肉的样子,打了一个冷颤。
沈屠户不耐烦地盯着在他铺子前发愣的人,宋三娘回过神来,忙说,“要三十斤全肥的。”
“炼猪油的是吧。”沈屠户已经见怪不怪了,买全肥的一般都是买猪板油炼猪油。
宋三娘点点头,把背上的背篓放到案板前,沈屠户切好一大板全肥的肥肉称好装了进去。
宋三娘见这肥肉是厚厚的猪板油,没有一些筋膜,全是洁白的肥肉。这种猪板油炼猪油最好了,厚厚的一层油脂,一点瘦的都看不见。
见案板上还有一些猪筒骨,上面一点儿肉也没带,突然想喝筒骨汤了,就指着问:“这个骨头呢?”
“这个骨头不值钱,你买了那么多肉,这个骨头就送给你,拿去吧!”沈屠户毫不在意地摆摆手,骨头上的肉已经被他剔干净了,平时也就一些贫苦人家买不起肉,就会拿一两文钱跟他买这个骨头回去嘬一嘬。
这位姑娘明显不差钱,为什么还要这些没用的骨头呢?不过别人的事他沈屠户管不了,反正这个姑娘买了那么多肉,把这些骨头送给她也无妨。
“谢谢啦!”宋三娘欢喜地放下背上的背篓,把沈屠户指着的骨头全装进去,道过谢后高兴地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三娘看见有人在卖萝卜,白白胖胖的萝卜看着就让人喜欢。得了,今晚的主菜就是筒骨炖萝卜汤。
回家后,把猪板油放在大盆中,加入一点盐,反复搓洗干净,搓洗好之后加入温水清洗干净,直到水变得清澈,猪油也洗得白白的了,这个方法洗的猪油是真的很干净,还少了猪的腥臭味。
再把猪油切成大块,锅中烧开水,放入生姜片,把猪油放进去焯水,然后捞出来清洗几遍;最后切成小颗粒,越小越快出油。
另起锅,加入一小碗清水,煮开后把猪油倒进去,盖上盖子煮开之后调到最小火,继续慢慢煮;
期间每隔几分钟翻动一下,防止粘锅底,尤其是把水分熬煮完之后,要勤翻动,继续慢慢熬煮,油会越来越多,这个时候需要注意,锅不要滴水进去;全程小火慢慢熬煮,直到油渣变得微微发黄,然后全部漂浮起来,像这个样子就差不多了;再熬的话,猪油就要变黄了。m.χIùmЬ.CǒM
把里面的油渣打捞出来,用糖一拌,香气扑鼻而来,这种好东西当然要喊上宋玉啦,家里就属他最爱吃炸得焦香的猪油渣了。
“三哥,我家熬了猪油,你要吃猪油渣吗?”宋三娘跨上倚在墙边的扶梯,冲着大伯家的院子喊。
“吃!我现在不能动,你先帮我送过来。”这猪油渣可是不可多得好的好东西,宋玉自然不能错过。
宋三娘无奈,拿出一个干净的碗,留出一些炒青菜,剩下的全给三哥送去,让大伯,大伯娘和大哥,二哥也尝尝。
来到大伯家,三娘见宋玉正在帮宋良扶着一块大木头,难怪会说自己走不开。
宋三娘端着碗走了过去:“三哥,猪油渣来了。二哥,你也吃点歇会儿吧。”
“好。”宋良放下手中的刻刀,点头答应了。
“好耶!”宋玉欢呼着放下手中的木头,连蹦带跳的跑到宋三娘身边,见她手上端着一个大碗,里面全是炸的焦香的猪油渣,高兴的对她说,“三娘,你这猪油渣炸得不错嘛。”
说罢,用手捏起一块猪油渣放进嘴里,只听“咔次咔次”的声音,宋玉的瞳孔放大,果然很好吃啊!
宋良也放了一块进嘴里,点头赞叹:“确实不错,又香又脆,若是放点糖就更好吃了。”
“我觉得放点盐更好吃。”宋玉表示不赞同,“猪油渣,本来就应该是甜的。”
宋三娘无奈扶额,没想到古代也有猪油渣的甜咸之争。
最终还是宋玉更胜一筹,因为糖太贵了,他们根本没法选择,所以只好撒点盐了。不过撒完盐的猪油渣确实比没撒的更好吃。
吃完猪油渣后,宋三娘回家将熬好的油倒进干净的碗里,室温放凉,加入一点花椒,再倒入到可以密封的容器里,盖上盖子定型凝固。
最后凝固好的猪油雪白雪白的,闻起来也很香。炒菜的时候加一点点,菜会很香很好吃。
一大块猪板油才熬出那么一罐油,一定要省着点用,很多人家一年半载才用光一罐猪油。
猪油熬好后就要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了,宋三娘先将筒骨焯水洗净,再把它和切成块的萝卜一起放进锅里,加上一小片姜,炖上半个时辰,在出锅前加上一小撮盐,这样一锅鲜美滋补的汤就完成了。
炖汤的工夫,宋三娘又抓了一把大米放进小锅里煮了一人的饭。
光有汤和饭还不够,她又从自家院子的菜地里摘了一些小青菜,用猪油渣炒着吃。
宋三娘就是这么个享乐主义,即使一个人吃饭也绝不糊弄。她美滋滋的盛了一碗饭,在上面浇了一点猪骨汤,这样一碗热气腾腾的汤泡饭就诞生了。每一口米饭都浸泡在汤里,吸足了汤的鲜味,饱腹感又强,真是令人满足啊。
三娘又盛了一块筒骨,她最喜欢吸里面的骨髓。这骨髓吸起来稍微都会有点油腻,但是入口即化,放在嘴里轻轻一抿,骨髓瞬间就化了。萝卜也是,已经炖的软烂,里面全吸满了汤汁,一口咬下去,吃是骨汤的香气。
还有那道油渣炒青菜,那真是一绝!小青菜正是嫩的时候,猪油渣虽然炸得焦香,可是里面还是有不少油的,所以炒这道菜不需要放油,也油香十足。
这样一顿饭,即使没有肉,宋三娘吃起来也是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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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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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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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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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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