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到王安身旁说:“我想回去找找宋玉他们。”
王安也因为一直没有看到宋玉他们回来,后悔答应让他们去砍竹子做担架。
现在听见覃秋迎说要回去找,万一覃秋迎再出什么事。
后果他根本不敢想。
但宋玉他们这么久都没有跟上来,肯定是出事了!
不去找也不行。
他一咬牙,对覃秋迎说:“我去找他们,你跟大家继续往前走。”
覃秋迎经历过上次野猪袭击,知道这大山里有多危险。
她担心如果宋玉他们真的有事,就算让王安遇见了,也没有办法出力,只会多送人头。
“王主任,我跟你一起去吧!多几个人也好照应。”
没想到其它人听了,也跟着附和:“王主任我也跟你一起去!”
“还有我!!”
王安看着一个个自动请缨,愿意追随他的人,很是感动。
但越是这样,他越是不能让这些人有事。
“把王小明送去医院才是最关键的!你们都留下,这是命令!”
王安从腰间拿出手枪,转身离开。
覃秋迎却根本不听王安的,举着火把跟上去。
王安听见她跟上来的动静,转身,皱眉,“你怎么把我的命令当耳旁风?”
“对于你们来说护送王小明是最关键的,但对于我来说,找到宋玉才是最关键的。”
“宋玉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不能听你的。”
“等找到宋玉之后,你想怎么处罚我都行。”
覃秋迎攥着拳头说完这句话,去寻找宋玉的决心更加坚定。
之前,她还在对要不要跟宋玉谈恋爱犹豫不决。
毕竟宋玉是大反派!
但当她看着手腕上的梅花表,一分一秒地随着指针转动流逝,内心的焦虑煎熬也不断加倍。
也让她逐渐明白,对宋玉的心意。
她喜欢上宋玉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这份突如其来的喜欢,会保持多久。
但她很清楚,她不想宋玉有事!
她此时此刻愿意义无反顾地去寻找宋玉,那怕被送到过河村,她也不怕!
王安刚要说她,突然听见宋玉的声音。
“王主任!迎迎!!”
王主任扭头去看的时候,一道身影已经快速跑了过去。
那道身影正是覃秋迎,她飞奔到宋玉身前,发现宋玉脸上,衣服上都有血,而他背上更是背了一个一脸血的人,瞬间吓了一跳。
砰!
身后突然响起枪神,原本就受到惊吓的众人又是一阵骚动。
王安看向开枪的小不点,怒骂道:“你胡乱开什么枪!”
“不,不是我,是枪走火了。”
小不点明显也吓傻了,一向鸡贼,巧舌如簧的他,说话都不利索了。
惹来众人一阵嫌弃。
王安在心里骂了句怂包,急匆匆走到宋玉跟前,近距离看见宋玉背上血人的伤之后,还有浓重的血腥味,他没忍住,在路边呕起来。
身后传来覃秋迎的问话声:“你跟陶庆松怎么伤成这样?”
“我们砍竹子的时候,遇见野猪袭击了。那野猪被我杀死了,但我要背庆松,没能把野猪扛过来。不过你们放心,我将野猪的尸体藏起来了,应该不会被其它野兽发现。”
众人一听这话都议论起来:
“遇见野猪了!能活着都算运气不错了!!”
“难怪庆松会伤得这么重,宋玉还真是厉害!居然能杀死野猪,背着庆松追上我们。”
“什么时候,城里的姑娘小伙都这么厉害了,人人都能杀野猪。”
“……”
在大家的议论声中,有几个男人过来,主动将宋玉背上的陶庆松,给帮着放下来,由另外一个老乡帮着背。
这时,王安也将肚子里的东西全部都吐干净了,他不敢再多停留,催促着大家赶紧出发。
覃秋迎边跟宋玉并肩走着,边掏出帕子擦拭他脸上的血。
“我就说要跟你们去,你还说你们手脚快得很,要是我去了,你们肯定不会伤成这样。”
宋玉心说,你要是去了,我还怎么对陶庆松下手?面上却露出后悔的表情。
“迎迎,我知道错了。以后,不管去哪儿,我都带着你。”
“好。”
覃秋迎一答应,就察觉出这话有些不对。
这不就变相等于,往后都要跟宋玉一起了吗?
她漂亮的脸烫红。
幸好现在是晚上,她脸红了,也没有人发现。
宋玉看了眼她的脚,“一定很累吧?”
要是换做以前,原本该睡觉的夜晚,却走这么远的路,还担惊受怕的,肯定累了。
但她现在可是有签到系统的人,这些对于她来说,也就跟随便散散步没有什么区别。
她撩了下被晚风吹乱的头发,低调地说:“还行。”
“迎迎,等一下到镇上的卫生院了。我们去招待所开房睡觉,晚点回去。”
开房?!
覃秋迎脑海里浮现出羞羞画面,咽了下口水,“这样会不会太快了?”
“快不了,按照现在的速度,到镇上的医院也要半夜两三点。”
“等天一亮,我就去镇上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单车的零件,我组装一个能在山地上骑行的单车。到时候我骑单车,载你回去。”
覃秋迎听得眸子一亮。
能在山上骑行的单车,她知道啊!
那不就是越野山地自行车吗!!
“宋玉,你要是找到了零件了,能不能也给我组装一辆啊?”
“行!我送你。”
覃秋迎听的心里一甜,但想到宋玉的伤,“单车的事先不急,等你伤看好了再说。”
宋玉低头,在她耳边小声说:“那血不是我的。”
覃秋迎一愣,接着看向被人背在背上的陶庆松,瞬间了然。
她转眸赞赏地看了眼宋玉。
“你可真厉害,这次都能一个人杀死野猪了,还将陶庆松活着从小树林带出来。”
血腥味,可是很容易引起野兽攻击的。
宋玉听到了想要从覃秋迎口中听到的夸奖,笑得玉面桃花,妖娆多情。Χiυmъ.cοΜ
覃秋迎看的心中荡起涟漪。
两人有说不完的话,也不觉得时间流逝,很快就到了镇上的医院。
医生看见脸色惨白的王小明,跟血人陶庆松,赶紧围了过来。
宋玉原本打算直接跟覃秋迎去找地方睡,却被覃秋迎硬推到了医生面前。
“您快给他看看,他才刚跟野猪搏斗过。”
医生一听这话,吓了一跳,但检查他伤口的时候,却什么伤都没有检查出来。
宋玉笑着说:“我都讲我没事了,我対相非不信,麻烦你了医生。”
覃秋迎狐疑地盯着宋玉。
宋玉跟她一起走出了医生办公室,看她还在盯,笑着说:“你一直看着我干嘛,是不是发现我比以前更帅了?”
“宋玉,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她来村里路上跟野猪搏斗时,搬大石头,小手臂上的擦伤到现在都没好全。
而宋玉两次跟野猪搏斗,身上竟然连一点擦伤,淤青都没有。
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除非宋玉也跟她一样开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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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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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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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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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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