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宇在厨房里清洗刚才吃火锅的碗碟。
而心凌,则在浴室里手洗刚才被她眼泪鼻涕打湿的,秦宇的衬衫。
浴室门没关。
心凌穿着一双藕粉色的拖鞋,挽着裤腿,蹲在地上仔细的洗刷。
从背后看过去,总是让人误以为她是古时江南浣纱的女子,身量苗条,纤细又婀娜。
单是一个背影,就有无限遐想。
心凌嘴里还哼着时下流行的歌曲《爱情买卖》。
“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歌很土,但从她的嘴里哼出来,就别有一番滋味。
“心凌你在唱什么啊?”秦宇忍不住调侃。
“快换首歌,这歌也太是那个了。(东北腔)”
“这是我在电视广告里看到的,我也不喜欢,但是真的好洗脑。”心凌同样跟着吐槽。
“好了,衣服洗好了!”心凌站起来,抖了抖这件白衬衫,得意洋洋。
“碗也洗完了。”秦宇把碗碟分门别类的放好。
“秦宇哥哥明天也会去公司里吗?”
两人继续闲聊。
“明天不会去,明天我要去一个作者朋友的签售会现场。”秦宇想起来了在QQ群里答应的作者线下面基的邀约。
“不去吗?”心凌明显失落了。
“可是秦宇哥哥不是还想说服魏总,想让我们橡树走图书影视路线吗?”
“心凌啊,哥哥今天就告诉你八个字:缓事急办,急事缓办。”
“橡树未来的道路这件事的确很急,也很重要,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行。
况且,你以为我明天是去做一件无关紧要的事,那你可想错了,明天我要见到的人,她可同样是橡树的股东哦。”秦宇卖了个关子。
果然,全天下的哥哥都是这副德性。
“好的吧。”心凌暗暗鼓了鼓包子脸。
秦宇洗干净了手,又跟心凌说起了另一件事情。
“心凌,我现在住到这里来了,那得去找房东签合同了,一个是也好早点把这事定下来,防止房东另外招了租客住了进来,那就不美了。
另一个是,我需要那份合同来证明我已经搬出了那个家,证明我真的跟诺澜已经分居了。”
秦宇的话里就一个重点:租房合同很重要。
心凌则大呼糟糕。
不能让秦宇哥哥去找房东,他一去,那就什么都露陷了!
本来秦宇住进来就是心凌装可怜骗进来的,她说自己“穷”,又不想和陌生人合租,秦宇才心软住进来的。
但要是秦宇哥哥找到房东,然后房东说:那整个套间都已经被心凌租下来了啊。
那就完了!!!
“秦宇哥哥你把身份证给我,我帮你去跟房东说。”心凌急忙拦在秦宇面前。
“这事你能代劳?租房合同签字不用我本人签字吗?”秦宇对于签合同这种事情很敏感。
对于成功人士来说,这是十分正确的,因为有些合同真的是不能乱签的。
反正秦宇听说某个写盗墓题材的作者乱签字,结果把他全系列小说的版权以十万块价格被别人包圆了。
这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秦宇知道,自己可不想有一天成为这种故事的主角。
“我跟房东李姐很熟!我去帮你谈,能有折扣呢,而且我也不会替你签字,我会把文本拿上来给你看的!”心凌继续请求道。
她现在真的很慌!
慌的都快漏尿的那种!
假如被秦宇知道她这件事也是骗他的,那秦宇哥哥住进来的正当性理由就都没了!
“那……行吧,我去拿身份证给你。”秦宇看着心凌急切的小脸,以为她只是想在自己面前露一手,想帮自己砍个价,让自己对她也刮目相看一下。
秦宇并不排斥妹妹的成长。
·
“呼!”心凌手里拿着秦宇的身份证,站在公寓门外,瘫软的身子靠在墙上,长出了一口气。
差点……就暴露自己是个小富婆的身份了!
心凌看着秦宇的身份证,拿在手里翻来覆去。
这张身份证是八年前拍的,那个时候,秦宇二十岁,正是意气风发、风华正茂的时候。
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秦宇哥哥还是一个小鲜肉,帅的令人晃眼。
虽然秦宇哥哥现在也很有魅力,但现在他身上总是有一股老谋深算的大叔味。
“我错过了你那么多美好的时光,往后,我一定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心凌喃喃自语。
然后她把秦宇的身份证举到自己的唇边,对着身份证人像画的那面,亲了一下……
幸好心凌是个美女,要是换个男的对着一张身份证亲亲,那得恶心死。
yue!
然后,她下楼找李姐去咯!
·
另一边。
丽水小区深处的一幢独立别墅里。
“今天在超市里买的那根黄瓜呢?你怎么没把它做成菜?”秦羽墨坐在餐桌边前,跟诺澜打趣道。
彼时,诺澜的父母都还在庭院里散步。
所以诺澜也不怕他们听到她接下来要说的虎狼之词。
“留着吧,留给你晚上夜用。”诺澜翻着白眼说道。
秦羽墨也是个不怕臊的。
“还是留给你吧,过两天我未婚夫就回来了,我自己有,倒是你,你比我更需要。”
闺蜜之间的聊天,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你!”诺澜瞪眼。
“别我我我的了,快去喊伯父伯母们进来吃饭吧,真是的,不知道你今天发什么疯,非要自己做饭,你做的这些菜,能吃吗?”秦羽墨继续毫不留情的吐槽。
“随你,爱吃不吃,不吃就回你自己家去。吃黄瓜。”牙尖嘴利的诺澜。
“好啊,你可真没有良心,我这两天可是寸步不离的陪着你呢,结果我就得到这么一句话?我得告诉伯母去。”秦羽墨作势准备去找辛香兰告状。
“别别别。”诺澜赶忙拉住秦羽墨。
“好姑娘,我错了。”诺澜认怂。
“错哪了?”
“我哪都错了。”
“黄瓜谁的?”
“我的,我现在特需要。”
“这还差不多。”
季诺澜银牙咬紧,拳头都硬了。
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秦羽墨可算是找到撑腰的人了。
季诺澜现在就怕她母亲呢。
“我去喊伯父伯母们进来吃饭了。”秦羽墨笑嘻嘻的说道。
一会儿过去。
四人围坐在餐桌边前。
“我女儿真棒!还会做饭!色香味俱全啊!”老季第一个竖起大拇指。
嘿,这老头!
“这也叫菜啊?一看以前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以前在家都是小秦做的吧。”诺母则毫不留情的讥讽。
老季则在餐桌下边扒拉老伴,让她不要在女儿面前提起这个名字了。
季诺澜无话可说,面无表情。
“吃饭吃饭,羽墨,你也尝尝我家澜澜的手艺。”老季打圆场。
随后他自己一马当先夹了一筷子菜放进了嘴里。
老季·黑蒜姐面具。
“好吃!”好不容易咽下去了,老季立马夸赞道。
老头这一番表情,的确活跃了餐桌上的气氛。
“死老头,平时我多放了点辣椒你也要叽叽歪歪,现在女儿做的菜就怎么样都好吃是吧?”诺母气不过,笑骂道。
诺澜也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是不管怎样都会爱着自己的。
真好。
“老爸~”
老季见状,也笑呵呵了起来。
他最见不得他女儿伤心了。
“吃饭吃饭,我女儿做的菜还是可以的,挺有天赋的。”
四人开始吃饭了。
似乎一切都走上正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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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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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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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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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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