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凌我发现你一天天挺闲的哈,这还有半个多小时才下班呢,你就来这摸鱼了。”秦宇打趣道。
“哎呀,秦宇哥哥你又不是不知道,编辑这份工作又不是那种死板的工作,说规定你要在多长时间做多少活;编辑这份工作得看作者。”心凌摇头晃脑的开始给秦宇普及编辑这个工种的知识。
“我同事说编辑的工作就是每天祈祷,祈祷手底下的作者们灵感爆棚,文思泉涌,且不拖更!”
这番话成功的逗笑了秦宇。
“所以你是在这里开导……呸,祈祷?”
“没有啊,我在这里摸鱼。”心凌理直气壮:“我业绩完成啦!”
反正一想到今天秦宇哥哥要搬过来跟她一起住了,她就无心工作了。
翘首以盼某人快快搬过来。
“秦宇哥哥别在这里跟我说话了,你快去酒店收拾东西,今晚我有惊喜给你哦。”心凌催促道。
“对对对,差点忘了这事。”脑力几乎用尽的秦宇一拍额头。
“那我现在就去?今天你自己下班?”
“嗯嗯嗯。”
“可是外面雨下的蛮大的,你骑个小电驴回家不安全吧?”秦宇迟疑道。
“哎呀,谁说我现在还在骑小电驴啊?我早换上四个轮子的啦。”心凌一翻白眼,纠正道。
秦宇听到这话则心里直犯嘀咕,有钱买车养车,却没钱交公寓房租?
秦宇狐疑的看了心凌一眼。
“秦宇哥哥答应我了的,难道是想反悔吗?”心凌见状,泫然欲泣。
心凌这份工作的基本工资的确不高,但是架不住她拿提成的呀,一本大热小说在她手里出世,怎么也得拿几个点哈。
不然怎么买纪梵希的西装、买minicooper、交双份房租?
是的,自从张婷书搬出去之后,心凌就把那整个套间都租下来了,她可不想某天下班回家发现房东塞了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住了进来。
那多恐怖?
其实房东也挺乐意这样的,房东也知道心凌,是个精致且规矩的女孩,她租房子房东也放心。所以说心凌虽然要交两人份房租,但还是有一定的折扣的。
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贵。
“没有要反悔的意思。”秦宇最受不了女人的眼泪攻势了。
“好好好,我现在就去。”
.
五点。
“小心凌又要准点下班是吧?真的一点都不为公司奉献一下吗?”同事刘姐喊住准备跑路的心凌。
“哎嘿嘿。”心凌还给她一个嫌弃的笑容。
真是的,身为打工人怎么可以有“为公司奉献”这样的工贼想法?
“哎,不过说真的,今天秦股东来公司是做什么呀?平时想见到他一次可是比见菩萨还难呢。”刘姐八卦的问道。
这才是她真正想问的问题!
八卦!就是人类的生命之源!
“我不知道呀,那是他们大人物的事,我一个小小的副主编知道什么呀。”心凌双手一摊,说实话,她也好奇!
“得得得,你走吧。”刘姐也嫌弃起来了。
嗯,大家都有两幅面孔。
“哼~女人。”
心凌·萝卜附体。
·
心凌开着自己四个轮子的宝马minicooper,慢吞吞的在马路上前行。由于雨很大,倒也没有司机在她车后边疯狂按喇叭催她。
狂风吹刮着道路两旁的绿化树,大雨则斜着倾盆而下。
可是心凌并不怕,小时候每个有台风雨的天,她都会窝在自己的小被子里,秦宇哥哥就会坐在她的床前,安慰她那不过是天上的仙人吹了口气,顺带着喷了点口水出来……
原来仙人也会不讲卫生。
院里的老嬷嬷说不讲卫生的都不是好孩子,是坏孩子。
坏孩子就会被秦宇哥哥揍,所以心凌不怕坏孩子,同理可证,心凌不怕台风天。
虽然逻辑链条略显生草,但这是小小的秦宇能做到的极致了。
他让一个被父母抛弃、被疾病缠身的小女孩没有过分的害怕外界的事物,他为她撑起了小小的一片天。
·
心凌开车来到了永辉超市门口。
没错,她嘴里说的惊喜其实就是要亲手给秦宇做一顿大餐!
“雪花牛肉、乌鱼片、百叶、千张、豆腐、娃娃菜……”
心凌目标明确,快速拿好了火锅配菜。
然后来到了结账区排队,准备结账回家处理食材。
然而……
超市另一边。
“诺澜,你今天怎么了?突然就来逛超市买菜啊?我印象中你来超市可不会买这些东西。”
一位身姿丰满,长相明艳的女人站在一个身材高挑,但脸蛋冷若冰霜的女人身边喋喋不休。
“怎么?我来买菜是犯了什么天条吗?这么值得惊讶?”
“哼哼,反正你自己心里有谱,值不值得惊讶你自己心里知道。”秦羽墨哼哼唧唧。
季诺澜在挑选黄瓜的手用力抓紧了一下,手背上青筋尽显。
“呀,你还掐黄瓜呀。”秦羽墨见状吐槽道。“都有印子了,作为一个有道德的公民,我可得监督你买下这根黄瓜。”
诺澜被气得太阳穴一突一突的。
“买买买,插不死你。”咳,某人嘟囔了一句。
“去结账吧。”诺澜招呼秦羽墨走人。
然后,喜闻乐见的情节来了。
诺澜跟秦羽墨刚好就站在心凌的后面排队。
诺澜眼光扫过前面女人的背影,只觉得十分眼熟。
刚好这时,心凌侧过身来整理自己购物车里的东西。
两人目光相撞。
“季……嫂子。”
“心凌……妹妹。”
两人同时开口,又都及时改口。
本来心凌准备直呼其名的,但想着,好像秦宇哥哥跟她也还没离婚,目前只是分居,还是讲点礼貌比较好。
而诺澜呢,一直看心凌不顺眼,刚才同样准备直呼其名,但想着她始终是秦宇认下的义妹,出于某种心理,诺澜还是加上了妹妹两个字。
“嫂子也来逛超市吗?”心凌开口找了个话题。
“对,我老公,也就是你秦宇哥哥这两天心情不太好,我正准备买菜回去给他做饭呢。”诺澜嘴里没有一句实话。
“你呢?你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
听到诺澜的话,心凌脑子还宕机了一会,秦宇哥哥是在我那吧?这两天难道是梦?
后面心凌才反应过来这是诺澜在她跟前强撑面子呢。诺澜对她总是有着莫名其妙的敌意。
虽然这敌意也没错就是了,心凌这样想着。
“啊对,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最近胃口很大,这点菜还好了。”心凌并没有在诺澜面前耀武扬威,自曝秦宇在她那里的话。
她承认,她其实很怕季诺澜,因为在心凌心里,诺澜蛮横的霸占了她的东西十年之久。
她现在只想把她的秦宇哥哥好好的藏起来,让谁都找不到他,尤其是诺澜。
她生怕不小心,诺澜又把秦宇抢回去了。
那她就哭都没地方哭了。
“嫂子有空再聊哈,我要去结账了。”
“嗯,拜拜。”诺澜得体的说了声再见。
心凌则想着最好再也不见。
“雪花牛肉、乌鱼片、百叶、娃娃菜……”秦羽墨在诺澜身后的小声念叨着心凌买的菜。
“怎么,你觉得她买的菜比我的好?”诺澜不高兴的问。
“额,你有没有发现,这都是你家老秦……额,秦宇爱吃的菜?秦宇是不是在?”
诺澜瞬间目光如炬,打量着心凌摆在结账台上的菜。
“怎么可能呢。”诺澜不愿意接受这种蛛丝马迹式的、无端的推测。
“你想多了。”她这样对秦羽墨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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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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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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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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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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