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爱情公寓之我前妻叫诺澜>26.魔都心软的神·秦宇
  秦宇连忙抢过心凌手里的酒瓶和杯子。

  然而脸蛋红红的心凌却不依不饶。

  像只树懒一样扒在秦宇身上,爬树似的想抢过被秦宇举高高的酒杯。

  秦宇见状,只能是自己一口气全喝了,酒瓶里的、酒杯里的,都被他喝了。

  “没了,没有了心凌,没有了你看。”秦宇把酒瓶酒杯都倒扣过来,的确一滴不剩。

  “真的没有了~”心凌接过酒瓶,抱在怀里,然后就像看望远镜似的,眯着一只眼,另一只眼则向着瓶口看去。

  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秦宇则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叫什么事。”秦宇已经无力吐槽。

  以前一直以为是个文静妹妹的女人居然是个闹腾鬼!

  你瞅瞅就今晚,发生了多少抓马的事情啊?!

  秦宇心好累!累的他都没有再想着离婚的那档子事了。

  心凌也跟着秦宇坐了下来。

  心凌的小脑袋顺势侧靠在秦宇的胸膛右侧。

  秦宇只是微微抬眼看了一下,就没管了,他已经累的没有所谓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念头了。

  她要靠就让她靠吧,别发酒疯就行。

  一时间,客厅里突然从极闹腾的状态变成了落针可闻的状态。

  心凌靠在秦宇身上,萝卜也靠在秦宇的大腿上。

  “秦宇哥哥今晚不走好不好?”心凌轻声说道。

  “好。”

  “秦宇哥哥明天早上送我去上班好不好?我的车子还停在公司楼下呢。”

  “好。”

  “秦宇哥哥我给你买的衣服还合身吗?”

  “好,合身。”

  “秦宇哥哥要不别住酒店了,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好。”

  “等等等等!!!”秦宇从复读机的状态清醒过来。

  立马扶正心凌。

  “心凌你真的喝醉了?”秦宇看着心凌的眼睛。

  “嗯。”心凌肯定的点了点头。

  还有点婴儿肥的脸蛋让人看了情不自禁的想掐一把。

  秦宇感觉自己头好疼。

  “你不是说这衣服是张婷书买的吗?怎么成你买的了?”

  “就是我买的就是我买的!!!我觉得秦宇哥哥穿着会很好看,所以我就买了。别人才不会买,是我心凌买的。”心凌情绪激动道。

  “秦宇哥哥是笨蛋,为什么要和季诺澜结婚,我之前去秦宇哥哥家,发现你还在穿三年前的衣服,你自己不买衣服,你老婆也不给你买,我不开心。”

  心凌说到这红了眼眶。

  “我们都是没有爸妈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有一身像样的新衣服。我本来以为秦宇哥哥有了家庭,总会好一点,可是我发现,根本没有变化!

  没有人会真的关心秦宇哥哥,除了我。呜呜呜呜呜~”

  “哦哦哦~别哭了别哭了,多大点事。”秦宇把正在啪嗒啪嗒掉眼泪的心凌轻抱在怀里安慰。

  亦如多年前,八岁的他抱着那个五岁就被父母扔在孤儿院门口的小女孩那样轻声的哄着……

  “我怎么会过的不好呢?那天你只是碰巧撞见我穿那件衣服罢了,你想想,你秦宇哥现在多有钱啊,衣服我多的是。”

  “那季诺澜给你买衣服了吗?她爸爸妈妈也给你买衣服了吗?”心凌闷闷的问道。

  秦宇轻拍心凌后背的手顿了一下。

  “买了。”

  “骗人。”

  “真的买了。”

  “哼~”

  真的买了,但是很少,结婚五年的时光里,他们给秦宇买衣服的次数少得可怜。

  人和人之间是不同的,女人和女人之间也是不同的。

  就像诺澜和心凌,你不能说诺澜不爱秦宇,可她就是很少这样细腻的关心秦宇;

  心凌则不同,由于从小到大的特殊经历,让她超级敏感,其实有时候秦宇想想,所谓林黛玉二字,放到现在其实可以读作心凌了……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心凌这一番话总能勾起秦宇心底里的柔软和酸楚。也总是能让秦宇感慨,这个妹妹没白认。

  所以本来准备说教心凌一番乱花钱的话语,也只是变成了下次别买纪梵希的西装了,哥穿不惯……

  “噗嗤。”心凌破涕为笑。

  “讨厌!西装贵死了,买一件西装,我那一个月就得吃土了。”

  秦宇则松了一口气,别哭了就好。

  秦宇从茶几上抽过几张抽纸,给心凌擦了擦眼泪。

  “怎么这么大个人了也还是动不动就哭啊?真是个哭包。”秦宇边擦边吐槽。

  心凌则小脸一垮,底气不足道:“才没有。”

  “好好好,没有没有。”秦宇顺着驴毛捋。

  “衣服的事咱们就不说了,你后面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秦宇问道。

  “秦宇哥哥,我是认真的,你看啊,你现在分居搬出来了,但是我猜你现在也没有再买一套房的现金了,你总得租房先住下来吧?”心凌掰着手指头认真说道。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搬过来跟心凌住在一起?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秦宇就会想起诺澜的话。

  什么心凌是他女朋友之类的话,太鬼扯了!

  可联想到心凌的一些行为,秦宇就总是心里莫名发虚怎么办?

  如果心凌知道了这个,那估计她会更恨季诺澜了,这女人就算跟秦宇离婚分居了也要给她设置一道障碍,心凌保不齐会怒骂一声:不干人事!

  诺澜没说这种话,那么秦宇搬过来那他觉得也没什么,就是好哥哥好妹妹嘛。

  但是诺澜说了那句话,就相当于是在秦宇心里扎了根刺,秦宇搬过来跟心凌住就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不对劲。

  真是哥哥妹妹的关系吗?不是干哥哥干妹妹的关系吗?

  “秦宇哥哥你可能不知道,那再好的酒店都是不干净的,被褥上的螨虫啊,还有保洁物业总是在你房间里进进去去,万一秦宇哥哥的一些未发表的手稿被人偷了怎么办?”

  心凌不知道秦宇在犹豫什么,反正这小妮子现在就是想把外面的环境给描述成不适宜秦宇生存就对了。

  “这……,你说的有点道理。”总是住酒店的确不是个事,没有一点家的味道,秦宇也的确是不喜欢。

  “秦宇哥哥就搬过来跟我住嘛,婷书搬走了,就没人跟我分摊水电煤气费了,好贵的。

  再说了,要是哪天房东突然让那些不干不净的人跟我合租,那我又要换地方了,但是这里离我公司真的很近,再换地方我都不知道去哪里好了。”

  心凌讲的可怜兮兮的。

  “你就可怜可怜妹妹嘛。”

  嗯,妹妹,大家都听到了啊!

  是她自己说的哈!只是妹妹哈!

  “好吧,大哥就心软帮你这一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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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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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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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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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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