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陈扬>第414章 苗疆
  “等一等!”秦林连忙喊道。

  轩辕雅丹立刻戒备的看了一眼秦林,说道:“怎么了?”秦林忙说道:“轩辕姑娘,我绝没有恶意的。只是我也是漫无目的,这山野漫漫的,我可以和你结伴而行吗?”这家伙一急,脸蛋都红了。

  轩辕雅丹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这么容易脸红的。她觉得这样一个男人,绝不会是坏人,当下,她便就说道:“也行。”

  秦林顿时大喜。

  苗疆是一个神奇,充满了神秘的地方。

  苗疆蛊毒,天下一绝。

  而且这里也充满了许多的传奇色彩。

  抗战的时候,岛国鬼子骄横一世,却始终不敢对苗疆进行侵略。也不是说没有侵略过,关键是到这儿来了之后,连人影子都没见到,就死了一大片。

  苗疆位于贵州地界,此处山脉连绵,放眼望去,满是青山。

  就像是无边无际的绿色海洋一般。

  此时此刻,正是下午三点。

  阳光艳丽。

  这时候是五月末,贵州的山上,白天不算太热,但晚上很冷。就算是到了炎夏季节,一到晚上也是凉飕飕的。

  基本上,在贵州市区居住的居民,晚上也很少有需要开空调的。

  而这个时候,一身黑衣的罗峰就来到了贵州群山之下。

  他的修为已经到达了神通九重的地步,他的进步简直就是快得离奇。

  不过这时候,罗峰得修炼速度也缓了下来,凡事都有个度,太快也不好。

  罗峰发现自己不管再怎么吸食人血,他的修为提升都变得缓慢了。

  这就跟一个人得到机遇之后,他的财富会很快增长。但一旦增长到某个程度,速度就会换下来。

  反正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

  要想继续快速增长,那就得有好的投资项目。

  此时此刻,罗峰已经完全不再受天王社的控制。本来,天王社的长老在罗峰脑域里种下了一道精神印记。

  这种精神印记,是非常不好驱除的。一旦罗峰想要炼化,那印记就会自动爆掉。

  而且,天王社的长老,修为已经是很恐怖了。

  罗峰想要摆脱印记基本上是没什么可能的。

  但是恰恰……

  不得不说,人生的际遇太奇妙了。

  罗峰的血脉是血族血脉,他的法力只能化作战斗力,同时强化脑域。

  他的脑域在这种强化下,变的不受精神波攻击,可以抵御一切的印记。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那道精神印记已经是微不足道了。

  就像是那精神印记是一颗子弹,罗峰已经穿上了几层防弹衣了。

  所以说眼下,罗峰是真正的自由了。

  他回到了国内,没有去任何地方,却是来到了这神秘的苗疆。

  至于罗峰为什么要来苗疆呢?

  因为死去的兰姨的家乡就是苗疆。

  罗峰忽然很想到兰姨的家乡来看一看。

  随后,他徒步朝山上走去。

  进入大青山之后,四处都是树林。

  树林之中,葱葱郁郁的。那边有一条山路,罗峰觉得山路绕的太远,干脆就走山里面了。

  他一路前行,速度非常快。

  在下午的时候,罗峰看到前方的景色非常的不错,居然还有瀑布。

  走了一会儿,他才发现前方是个山谷,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景点。里面还有客栈。

  罗峰觉得有些饿了,便朝客栈里走去。

  客栈古色古香,门前有条小溪,背后是一片竹林,再后面就是大青山了。

  罗峰进去的时候刚好看见有个旅游团队也进了客栈。

  那旅游团队大概十来个人,有男有女,都是年轻人,闹哄哄的。

  不过带队的却是个老教授。

  罗峰没有理会,自己进了客栈,找了位置坐下。

  那客栈是苗人开的,前前后后也就两个人。一个是老板娘,一个是服务员。

  她们都穿着苗服,头上裹着布巾。

  那老板娘四十来岁,长的很丑。

  服务员三十来岁,也不漂亮。

  老板娘和服务员很容易就忽略了罗峰这个散客,她们热情的招待旅游团。

  罗峰在一边淡淡的坐着,他也不着急,也不催促。

  反正他来这里是缅怀,是随遇而安。

  服务员很快就给旅游团的人都倒了茶水,并且拿了点心。

  那边热热闹闹的,罗峰一个人坐在那儿,就像是被世界遗忘的人。

  虽然如此,但罗峰毫不在意,他一个人不知道在想什么,想着想着,竟然呆了。

  也许,他根本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出神了。

  便在这时,一个清脆动听的声音传来。

  “嗨,大哥你好,你吃点瓜子吧,这杯茶给你。”

  这个声音就像是明媚的春光照进人的心扉里面。

  可以想象这个声音的主人一定很是美丽,善良。

  罗峰微微一怔,他抬起头便看见了一个穿着白色运动服,扎马尾的女孩儿。

  这女孩儿大约二十来岁,她对着罗峰甜甜的笑着,脸蛋美丽而精致,像是一个不沾染世事尘埃的雪莲一般。

  她的笑容,能让人忘记世间的一切烦恼。

  罗峰还看见女孩儿手上拿了一盘瓜子,还有一杯没有喝过的茶水。

  她接触到罗峰的眼神,便是有些不好意思,脸蛋微微一红。随后,她将瓜子放到了罗峰面前的桌上。

  接着,她要将茶水递给罗峰。

  但这时候,罗峰冷淡的说道:“不用!”

  “啊?”女孩儿呆了一下,她没想到罗峰会拒绝。她叫做叶紫清,是燕京大学的大四学生。她们这次是学校的老教授组织大家来苗疆探索一些课题的。

  叶紫清刚才看见大家在这边热热闹闹的,而罗峰却是冷冷清清。

  她觉得罗峰很孤独,于是心生不忍,就给罗峰送来瓜子和茶水。可以看出来,叶紫清是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

  便也在这时,一个爱慕叶紫清的学长走了过来。这学长叫做刘学东,刘学东过来拉了叶紫清的手,他说道:“都跟你说了,你理这种怪人干什么?快回去坐吧。”

  叶紫清点点头,她是有些小受伤的。

  怎知她刚一转身,罗峰的声音传来。冰冷的不带一丝感情。“把你的东西拿走!”

  叶紫清顿时感到了尴尬。wWW.ΧìǔΜЬ.CǒΜ

  刘学东转身将瓜子盘拿起,狠狠瞪了眼罗峰,道:“不知好歹。”

  罗峰没有理会。

  叶紫清与刘学东回到了座位上,那边还是热热闹闹的,并没有因为这个插曲而不愉快。

  不过罗峰耳朵尖,他还是听到了叶紫清对那服务员说道:“你们那边还有一位客人呀,别忘记了招待。”

  那服务员这才注意到了罗峰。她连忙跑到了罗峰这边,连声说着对不起。

  罗峰没说什么,他虽然性格古怪,但也不是个作威作福的人。“随便给我弄点吃的就行。”罗峰又说道:“顺便准备点干粮。”

  那服务员说声好的。

  半个小时后,罗峰吃完了东西,拿上干粮,然后就一个人上路了。

  那帮旅游团的却没这么快的速度。

  苗疆一向神秘,就算是罗峰也对苗疆只有一个概念。但具体在什么地方,他也不是很清楚。

  所以罗峰一直从白天走到了夜幕降临,他依然没有找到苗疆人,也就是养蛊的那些高手到底在哪里。

  罗峰只依稀听兰姨说过,她是住在通天洞,通天洞的四周有九绝岭,七煞岭,还有撑天峰,那里是一个非常美丽,非常险峻的地方。

  每天早上能看到盘龙云海一般的景色。

  兰姨说,她一直觉得山峰之间的盘龙云海里有神仙居住。那是小时候的一种幻想。

  罗峰便想找个山峰很高的地方,也许那里就接近了通天洞府。

  夜色之中的大山是非常宁静的,但也是非常可怕的。

  越是深入,里面就越多的毒虫猛兽,而且有些地方还会有瘴气。

  苗疆这个地方,绝对不是说你看了几集野外生存的电视就敢胡乱闯进来的。

  赶了一天的路,罗峰觉得有些累了。

  他找了一棵树,然后跳了上去。随后从戒须弥里找出干粮吃了一些,又喝了些水。接着,他躺在树杈上,安然入睡。

  罗峰就是这么个无聊到没趣的人物,谁要是跟他一起,一定会憋的要死,因为太无趣了。

  不过很快,罗峰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的耳力非常好,他隐隐约约听到了狼群嘶吼的声音。同时,他也听见了尖叫声。

  罗峰极目远眺,在丛林之中,他看见了隐隐的火光。

  “难道是他们遇到了狼群?”罗峰暗道。

  不过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罗峰并不打算多管闲事,他觉得这群人一个个的手无缚鸡之力,居然敢闯入苗疆腹地,简直就是找死。

  正所谓,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说的就是这帮人。

  罗峰躺了下去。

  但是很快,罗峰的脑海里浮现出那叫叶紫清的女孩儿,她的笑容那一瞬其实映在了他的心里。

  “算了,就当是还她一个人情。”罗峰突然就跃下了树,朝那狼群方向急速奔去。

  在山林之间,罗峰的速度却是风驰电掣。叶紫清一群人的状况的确很不妙,这群大学生和老教授赵明德第一次碰到这样凶险的状况。四周都是绿油油的眼睛,这些狼群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

  他们第一次感觉到死亡与他们是如此的接近。

  老教授赵明德也是没了办法,他努力沉着,说道:“狼群怕光,大家都将手电筒打开,手机的屏幕也打开。”

  所有的电源都打开了。这些电源的确让狼群觉得不可琢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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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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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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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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