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纷纷从晚上开始就没有断过,一大早地上已经完全湿透了。
“王妃,很多百姓自发要给爷送行,已经站在路边好久了。”夜启来禀报道。
夜亦宸出殡,慕倾歌的意思是不必大肆举行,就王府的人送行便可,可是百姓们还是打听到了夜亦宸出殡的日子,但是他们不知道时间,生怕错过,所以很早便在路边等着了。
新国建立,百废待兴,周边小国大肆骚扰时,是这位摄政王小小年纪披上战甲,平定了边陲之乱,让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不用东躲西藏,不用朝不保夕,更不用交更多的税。
需要十年才完成的功绩,摄政王花了两年便完成了,四方皆定,国安民安。
这位百姓心中的救世主,景国的战神如今陨落,他们怎能不来相送。
“让他们回去吧,这小雨滴答的,可别生病了。”慕倾歌道。
“已经让他们回去,他们不听。”夜启为难道。
慕倾歌想了想道:“罢了,他们送爷,也是一番心意。”
她看向魏嬷嬷道:“嬷嬷,你吩咐厨房,多熬些姜汤,等也下葬后,让他们来拿姜汤喝。”
“是,王妃。”魏嬷嬷行礼后便下去吩咐了。
出殡时间到,令众人没想到的是,慕倾歌没有披麻戴孝,一身素净,反而穿上了她成亲时的喜服,一身大红在白黑色的队伍里,很是眨眼。
云念禾上前提醒道:“幺幺,娘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但是你如此,怕是会被人骂。”
哪有丈夫出殡,妻子穿一身红的。
这段时间一来,伤害她的话语太多了,云念禾听在耳里,疼在心里,她不想自己的女儿在背着那些莫须有的谣言和谩骂。
“他喜欢我穿喜服,他离开的那天,就是撑着一口气等我穿喜服给他看的,我穿这身送他,她会高兴的。”慕倾歌低声道。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没有红眼眶,只是眼里满是木讷,很是执拗。
云念禾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罢了,就这样吧,那些人要说,便让他们说吧,到时候再让人禁了这些谣言就好。
“摄政王出殡!”
一声高呼,送葬对于从王府正门出去,路边的百姓纷纷下跪,只是当他们看到慕倾歌一身大红喜服时,纷纷小声议论了起来。
慕倾歌走在棺材旁,她耳力好,自然听得见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她没有计较,也没有必要计较。
议论声渐小,最终没哟任何声音,空气中凝结着凝重悲哀的氛围,纸钱混着毛毛雨从天空洒下,落在地上。
摄政王陵墓外,众臣在送葬队伍快到之时,跪下匍匐相送,待他们起身看到已经走过去的一抹红时,眉头皆是紧皱。
慕倾歌不在乎旁人怎么说,怎么能让夜亦宸高兴她便怎么做,况且,将死之人,还会在意这些吗?
再次看到这个墓,慕倾歌的心就像在被虫子钻了一般,疼得她难以呼吸。
第一次见到这个墓,她心疼他小小年纪就被下毒,不得不早早的修缮墓穴。
第二次见到这个墓,是他将死之时,她心里无力无奈。
现在见到这个墓,她心里不觉得苦,也不觉得难过,反而是兴奋,她终于能同她生同衾,死同穴了。
她的视线看了陵墓一圈,突然脑子里像是什么东西断了一般。
等等——
她仔细端详陵墓,又闭着眼仔细的回忆着,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底满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简直一模一样。
她前世有一次和其他基地的杀手联合做任务时,和大部队走散了,因缘巧合发现了一个墓,那个墓和她眼前的这么简直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那个墓没有人打理,再加上时间的侵蚀,比现在的这个看起来有年代很多,也杂乱很多。
还有就是那个墓上的石壁上,像是刻着壁画,但是眼前的墓的石壁上没有,只不过她回想不起来壁画刻的内容是什么了。
她当初也是在那个墓里,第一次遇到了金蚕蛊毒,若非她百毒不侵,早就死了。
后来这个墓碑移交给隔壁考古基地的人去研究,可是他们研究了两年,是谁的墓他们不知道,怎么下墓他们也不知道。
现代的那个墓和她眼前的这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王妃,已经弄好了,可以抬爷的棺椁进去了。”夜启走过来道。
慕倾歌从自己的思绪里走出来,点头道:“走吧。”
按道理是抬棺椁的侍卫进墓里,把棺椁放好,出来以后封棺封墓的,但是摄政王墓结构复杂,机关重重,而知道机关所在并且能避开机关的只有慕倾歌,所以慕倾歌得跟着进去。
她看向慕战风云秦他们,对着他们行了一个礼,又看了一眼在站的众人,便准头带着夜启和侍卫们进了墓穴。
进了墓穴,弯弯绕绕,机关又多还有各种毒交替攻击,夜启在一旁看着,心有余悸,要是不懂机关还不能百毒不侵进来这里面,不是死,而是死的很惨。
加毒这件事是慕倾歌建议的,夜亦宸当初听后,想都没想直接同意了。
夜启他们进来前,也是事先吃了解药的,毕竟这些毒不会像机关一样,按关了便关了,它们会不定时不定量的喷。
抬着棺椁,走得很慢,大约半个时辰后,才到达墓穴的中心位置。
慕倾歌走到放在中间的棺木旁,按了一下机关,棺木的盖子打开。
“把爷抬到这里面来。”她吩咐道。
这是这么久,慕倾歌再次见到夜亦宸的容颜,就这么一瞬间,她再次红了眼眶。
他的模样,明明只是睡着了啊,怎么会死呢?!
他们把夜亦宸放进墓穴的棺木后,慕倾歌实在忍不住,伸手轻抚着夜亦宸的脸庞,眼底满是爱慕与眷恋。
夜启他们站在一旁,也没有催促。
最终,慕倾歌还是再次按住机关,让棺木的盖子合上。
“走吧。”
她带着夜启他们原路返回,在快到墓口时,她停住了脚步,让几个侍卫先出去,把夜启留了下来。
“你出去告诉他们,没有夜亦宸在身边,我生不如死。”
说完,她把一沓信塞进夜启手里,一掌把他拍出了墓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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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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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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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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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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