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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1章任重道远,砥砺前行

  越往北行,天气越凉,人烟也越稀少,有时空旷得就像天地间只有萧飞逸一个人。

  他走过荒漠,听到了敲打心坎的阵阵驼铃声。

  他走过农场,一个叫阿瓦伊的姑娘送上了香甜的奶茶和奶酪。

  他走过草原,逐水草而居的蒙族兄弟给他献上了洁白的哈达和爽口的青稞酒,为他举办了篝火晚会,烤了整只的肥牛、肥羊。

  他走过高山,一个打猎的大叔请他吃了一大锅狍子肉,还给他带了两条风干的鹿腿。

  ……

  越往北走,仿佛离江湖越远了,平常那些杀伐也越来越淡了。

  一人,一骑,一剑,孤独地闯着天涯!

  马是老马,剑是铁剑,都是萧飞逸从一个落魄的江湖客手中买来的。

  本只要价七十两的两样东西,萧飞逸给了他足足二百两!

  那江湖客的妻子快要临盆了,可他却身无分文,只有这两样东西能卖。

  和他比,萧飞逸至少还有钱。

  迎来朝阳,送走夕阳,一个个白天就这样过去了。

  每当夜晚降临仰望星空时,萧飞逸总能想起很多很多。

  弯弯河小镇的酒菜、烟花,还有雪中漫步时满头雪花……

  水妙兰当时一听说有情人都会在下雪时一起牵手迎雪,取白头偕老之意,立马照学照做,其用意再明显不过了。

  还有在谷城县的平常客栈,那一夜的独处是那样的让人心旌摇曳!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想到水妙兰自然也就会想到白雪,她神奇地出现,又神奇地消失,也不知现在身在何方?

  朋友、兄弟、红颜都成往事,留下的只是古道、西风、瘦马!

  纵马跃上一高山之巅,萧飞逸抑制不住内心深处的情感,大声呼喊:“妙兰!!白雪!!”

  山谷中传出滚滚的回声:“妙兰!!白雪!!”

  一连喊了几十次,他才压下自己浓浓的思念。

  ……

  玄机洞地处不咸山脉中,不咸山之名来自《山海经》,北魏称不咸山为“徙太山”。

  不咸山南北走向两千多里,东西宽八百多里,处处透着奇、秀、险,主峰素有“千年积雪万年松,直上人间第一峰”的美誉。

  这里有“疑似龙池喷瑞雪”的天池,也有“如同天际挂飞流”的瀑布。天池碧绿清澈,瀑布轰鸣如雷。

  这里虽有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的风景,可对萧飞逸而言,满眼望去却尽是相思离愁。

  一路向北,温度越来越低,路也越来越难走。

  按地图上的标记,走到“杀风口”这个地方时,萧飞逸才停下了脚步。过了杀风口就无人烟了,他必须在杀风口备齐所有东西。

  杀风口是个市集,方圆几十里,由群山环绕而成。由于地势平坦,是群山中难得的一块平地,所以才有人在此定居,以躲山外的刀兵之祸。

  进山打猎的猎人和上山采参的参客也都爱到这补给食物和药品。

  周围的环形山有两个大缺口,一位北,一位南。

  每年一入冬就会从北山口吹入奇冷如冰的风,吹在人脸上似刀割,谓之“冬风斩”,所以这个地方就被叫做杀风口。

  此时正是夏季,没有冬风斩,可吹入的风仍像带着冰碴一般,让人感觉手脚冰凉。

  这个季节算是杀风口人气最旺的时候,因为这个季节正是打猎和采参的大好季节。

  萧飞逸选了一个叫“归去来”的小店入住,里面的人很少,显得冷冷清清。他喜欢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有一种漂泊归来的味道。

  店主姓桂,名人到。姓是好姓,名是好名,他若不开店,都浪费“贵人到”这个名字了。

  归去来虽小,可吃的东西真不错,有山猪肉、狍子肉、野鸡肉,还有泥鳅鱼。由于气候原因,这里水果很少。

  最令萧飞逸感到惊奇的不是肉类,而是野菜!

  这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味,咀嚼几下,满口芳香,味蕾里充斥着说不出的快感,狠狠地刺激着萧飞逸的食欲,使他胃口大开。

  都说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可这山里的野菜与之比起来也绝不落下乘。

  每种小菜都要了一些后,萧飞逸又要了一坛高粱酒。

  一人吃饭太过无聊,萧飞逸向桂掌柜招手道:“桂老板,同饮几杯如何?”

  桂老板平日最爱喝酒,见有人喊他同饮,立刻乐颠颠地跑了过来。

  三杯酒一下肚,两人就好像变成了久别重逢的好友一样。

  萧飞逸虽不好酒,也不善饮,可他内功底子不错,加之又年轻,所以喝上个一两坛是没有问题的。

  两人一坛酒下了肚,桂长柜脸上的麻点儿都透着笑意。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对桂掌柜而言,酒过一坛即知己,这话匣子一打开,可就天南海北高谈阔论起来。

  喝到兴奋处,桂掌柜一拍桌子道:“兄弟,难得咱哥俩喝得如此开心,你在小店所有的费用,老哥全给你免了!老哥我近两个月都没这么痛快了!来,再干三大碗!”

  说完仰脖吞下三碗酒。

  这高粱酒味道虽好,可入口却如吞下烧红的刀子,入腹如燃起熊熊烈火,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萧飞逸不是一般人,忍受能力极强,也连跟了三碗。

  桂掌柜的脸上已冒出颗颗汗珠,可萧飞逸却面不改色。

  桂掌柜拿出一块毛巾擦了一下满头的大汗后说道:“兄弟好酒量,连我这‘不倒王’都不是你的对手,厉害!你这是从哪儿来呀?看你既不像来打猎的,又不像采参的,更不像经商的,老哥我怎么有点儿看不透你啊!”

  萧飞逸叹了一口气道:“老哥,实不相瞒,我是想去玄机洞转转。在中原时,常听人提起玄机洞,止不住好奇,想看看它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闲着无事就来了。”

  一听萧飞逸提起玄机洞,本满面通红的桂掌柜一下子白了脸,一伸手按在了萧飞逸的肩上,急道:“兄弟,去不得,去不得啊!老哥我和你投缘,是绝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前去送命的!”

  “大哥为何这么说?那玄机洞有何去不得?”萧飞逸明知故问道。

  桂掌柜的双手都有些哆嗦,急道:“我太爷的太爷就已经在这儿生活了,听祖上讲,曾有一段时间不知为何会有很多外来的人都想去探玄机洞,都在杀风口做了短暂停留,之后才走,可,哎……真是一言难尽!

  “他们来了一批又一批,走了一批又一批,却从来没有归还者!正因此,祖上干脆将经营的小店儿改名为‘归去来’,以此祝愿所有人都能平安归去的意思。

  “遗憾的是,从小店出发去玄机洞的人竟无一人归来!偶尔听说从其他小店出发的倒还有几个回来的,可那几个回来的人好像都疯了!

  “人们都说谈虎色变,可在这儿,老虎若和玄机洞相比,简直就是一只温柔的家猫了!

  “附近的人虽然都知道玄机洞,可从来没有人会主动提起它,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就算提到它也会带来噩运的。提都不想提,就更别说去了。什么宝藏,什么武功,简直一派胡言!那里简直就是地狱!

  “我们这儿有一个传说,说那里住着一个至阴的鬼王,是被天帝困于玄机洞中的,必须得靠吸食人血才能脱困!

  “所以鬼王施展了法力,在洞口处幻化出一个石碑,用来吸引那些贪婪的人入洞寻宝,这样他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吞食那些主动送上门的人了!

  “据传说,只要他吞食掉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活人就会重现人间了!”

  萧飞逸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道:“人间哪里会有什么鬼王,这些传说只是好事者杜撰出来的而已。人间若真有鬼王,那这个鬼王一定也是那十恶不赦的恶人变的。

  “我风餐露宿,万里迢迢,就是为了一探玄机洞,神魔也阻挡不了我的脚步。”

  桂掌柜一听,扑通一声又坐回木椅,长叹一声道:“兄弟,老哥我有一句话不知该讲不该讲!话虽难听,可话糙理不糙,哥哥万一说得不当你可别生气。”

  萧飞逸呵呵一笑道:“老哥,但说无妨,兄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桂掌柜又站了起来,瞪着大眼珠子道:“常言说得好,好良言难劝该死鬼,大慈悲不度自绝人!又道,听人劝吃饱饭!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老哥我实在不忍心看你前去受死,所以还望弟三思而后行,否则将悔之晚矣!”

  萧飞逸怎能不知桂掌柜的一片好心,可他手握打开玄机洞的两大异宝,怎么可能无功而返呢?

  于是拱手一礼道:“多谢老哥惦念,可弟意已决,断不会半途而废!只是想请问一下老哥,出了杀风口,怎样才能找到玄机洞?我用的地图只标到这里,后面的路没了。”

  桂掌柜瞪了萧飞逸半天后才说道:“兄弟,你是非去不可吗?!”

  “是!非去不可!”萧飞逸斩钉截铁地道。

  桂掌柜无奈地摇了摇头道:“哎,从杀风口到玄机洞的距离虽不近,可并不难找。出了杀风口,一直向北四百里有一座剑形峰,高耸入云,颜色奇特,似有金光发出。

  “外来客皆叫它‘金剑锋’,可我们却叫它‘血剑峰’,因为每到秋末,那山峰似饮饱鲜血一样泛红,就像传说中的鬼王血剑!

  “那玄机洞就在血剑峰下,洞口大得很,是要向下跃入后才能进去的。我们都把那洞口叫做鬼王口,并有传言,一入鬼王口,再也休想走!”

  萧飞逸点了点头,说了声谢谢后,就不再说玄机洞,转而去谈别的事情。

  也许是心情烦闷,桂掌柜也不再打扰萧飞逸,起身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桂人到觉得,给这个年轻人一点儿思考时间,也许他就会回心转意,打消去探玄机洞的念头。

  萧飞逸夜宿归去来,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进入玄机洞。关于玄机洞的凶险,他早就知道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准备充分,以策万全。

  盘算良久后,萧飞逸才迷迷糊糊入睡。

  第二天一早,萧飞逸开始买东西了,得益于弯弯河小镇的刘冠章刘二爷的教诲,所以这次该买啥他心里早就有数了。

  他首先买了八匹马,之后又买了毡房、食物、燃油、火把、烈酒,还有二十捆麻绳,又准备了多个水囊和常用的药物等。把清单上的东西全准备好整整花了一千多两银子。

  萧飞逸知道,现在不多准备点儿东西,等到了以后再想找可就难了。反正银票挺多,留着也没用。

  桂人到见萧飞逸准备了那么多东西,知道留他不住,专门设宴为他践行。

  宴后还把自留的一头腊猪送给了萧飞逸。

  萧飞逸感其真诚,强留下二百两银票后才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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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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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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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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