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在江南水乡,青石板、乌篷船、春雨里总有卖花声、夏雨是过不去的黄梅、秋雨打湿桂花香气满陇、冬雨里夹杂着雪在天地间相融。琇書網
那时我只觉得水最多情,她滋养着我,也滋养了万物,却不知水,也最是无情。
那年雨季,雨水格外丰盈,原本枯瘦的溪流日日暴涨,村里的大人阻止孩子们去后山探险,可这阻拦却比探险本身更加诱人。我还记得是暑汽刚刚冒头的一天,中午放学后我们几个伙伴一起突破了大人的封锁,冲到了后山的溪流中。
初时一切井然有序,可不久天空划过一道闪电,随后雷声轰鸣,豆大的雨珠倾泻而下,溪流早已失了昨日的温顺,露出狂暴狰狞的本性,席卷而来。等我真的被洪水淹没,慌乱中忘记了所有技巧的时候,才知道,水也可以无情。
口鼻都封住,我带着绝望在水中昏迷,又在家中温暖的床上醒来,只是那日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母亲,也再没见过父亲的笑。
父亲最终选择离开,他走的那日,我拉着他的衣角苦苦挽留,大雨倾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些日子的,如今再回忆那一切,就像二十八岁的我站在浴室里,扒在水汽弥漫的玻璃前,看着玻璃里那个童年时的我。我努力想擦去玻璃上凝结的雾气,却越擦越模糊。但也好,因为隔着这一层玻璃,我终于得以忘记恐惧,重新讲述我的一生。
我无法接受自己,村里人也无法接受我——一个害死母亲,逼走父亲的讨债鬼。
不详的阴影笼罩了我的人生,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世界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随时可以吞没我。
于是我奶奶,一个将近70的老人,带我离开了家乡。她说,求死容易,可既然活下来了,就好好活下去。
现在想来,不知是小孩子的适应能力很强,还是因为我本性也如水一般,看似多情,实则无情。经历了那一切,我竟然重新成长起来,我结识了新的朋友,遇到新的师长,拥有新的天地。我终于被时间推着长大,逐渐忘记母亲的容颜,逐渐和父亲和解。回头看时,阴影仍在,但我已经成长的比阴影更加茂盛而丰满。
我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遇到了你——姜淮。
离开家乡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听不得雷声。
幸好我搬去的城市四季干燥,可即使是沙漠,总也避免不了雨落。我记得那是夏日的午后,原本阳光炽烈的天空突然挂上一丝阴霾,乌云来的很快,亮晃晃的白天瞬间进入黑夜。一丝光亮划开了漆黑的幕布,雷声排山倒海,从天边滚到眼前,炸响在我的耳边。
原来越是缺雨的地方,下起雨来越是惊天动地,而我只能蹲在路边,捂住耳朵,任由记忆中狂暴狰狞的溪流再次将我淹没。
有什么东西将我拉起,拖着我奔跑,在我摔倒后又将我背到背上,一路狂奔进了凉亭。
是母亲吧,我想,过了这么久,终究还是她救了我。
“喂,小妹妹,你没事吧?”
这声音时远时近,夹杂在轰隆不绝的雷声里,我过了很久才重新找回自己的视线,焦距在眼前的少年身上。
他和我穿着一样的校服,浑身上下已经湿透,漆黑的头发柔顺地趴伏在脑袋上。见我没事,他脱下衣服,用力绞了绞,又罩在头上胡乱连头带脸一起抹了一把,柔顺的头发竖了起来,乱糟糟地像倔强的野草。
他长得真好看,而他似乎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好看。
脆弱、坚韧、易碎、倔强……放到现在,我有无数截然相反的形容词可以描绘他,可在当时,我只有沉默。
“你没事吧,打雷的时候千万不能躲在树下。”
那双被睫毛遮住的眼睛看了过来,我才发现,原来漫画画得没错,他的瞳孔,是琥珀色的。
离开家乡时,我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了,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冷雨中,可那一刻,有阳光重新进入了我的生活。
你哼歌时自得的神态,辩论时绅士般的笑容,思考时轻轻曲成三角抵在微皱眉心上的手指,犯困时心满意足趴在一摞书所形成的阴影里偷睡的睡颜,甚至是你体育课上拉伸的线条,大幅度晃动的衣摆和在阳光下不经意间就荡漾出一片涟漪的发丝……
我唾弃自己像一个跟踪狂,可你是我的久违的阳光啊。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追过你的每一场篮球赛。看过你在三分线投射,在三秒区强吃,看过你偶尔神来的妙传和以假乱真的晃动,当然,最最喜欢你稳定的后仰跳投,光线把你的影子拉成匪夷所思的弧度,一直到我触手可及的空间。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听过你在音像店买下的每一张专辑,只为了熟悉你的听觉。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碟片店里,两只手同时伸向同一张专辑,双手相碰。你的左手,我的右手。然后互相微笑着同时说,咦,原来你也喜欢他。
你不会知道,后来,在你离开学校,去了你想去的大学后,我选择了你曾经选择的学科。理科一直是我的软肋,我讨厌莫名其妙的火焰与气泡,讨厌千篇一律的现象与规定,讨厌把左手右手扭曲成诡异的样子。那种压抑而痛苦的生活中,还能见到你,成了我最大的动力。是啊,如果能天天看见你,就算天天做化学题都不怕的。
你也不会知道,重新见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么狼狈,又有多么欣喜。
那日我好闺蜜在景区游玩,遇到一个小混混骚扰偷拍,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领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无忌惮地打量我的身体,污言秽语一泄如注。
“算了欢欢。”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闺蜜拉着我就要走,片区的协管员先到了。他呵斥了两句嚣张跋扈的混混,然后拉过了我的手。
“闺女,算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为什么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吗?我不知道,可指指点点的路人却都看着我,有人拿起了手机,想要拍下这狼狈又荒唐的一幕,那混混扬长而去时还回过头狠狠啐了我一口。
我站在大街上,因着这句话和周围的视线,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剥光了,不着寸缕。
你就是在这时出现的,像天神降临,一把抓住了那个混混。你为我挡住拍摄者的视线,你说,我不怕麻烦,我陪你去警局。你还说,我最讨厌这种欺软怕硬的人。
和那年午后一样,你总在我最狼狈的时候拯救我,而这一次,我鼓起勇气加了你的联络方式。
再后来,你进了娱乐圈,我转去了传媒专业。
我想,即使你不记得我,或许我也可以尝试做你的太阳,一直陪在你身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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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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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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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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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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