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房是六点钟下班,其实只要没案子,五点半甚至五点钟就可以离开了。
程默是第一天来,自然不能跟那些老油条学,万一被抓到小辫子,那吃亏的是自己。
老老实实的待到六点钟下班,哪怕是案子,他没有早退,别人就是想给他穿小鞋,也没办法。
他得搞辆车了,不是汽车,也不是摩托车,而是脚踏车。
巡捕房的探员骑一辆脚踏车上下班,既不太引人注意,也能省去走路的力气和时间。
租界这街道,汽车的速度不见得比脚踏车快。
这么一算,又是一笔钱。
还可以坐电车,但电车是有时间的,还得等,这对时间宝贵的人来说,并不经济。
……
法租界,辣斐德路上,苏公馆。
宽敞明亮的餐厅。
一家人正在用晚餐,四个菜一个汤,这在上海滩,算是生活水平相当高的了,谁家吃饭也不可能天天整一大桌子菜,吃不完还浪费。
苏沫儿并非家中唯一的孩子,她上面还有一个姐姐,早已出嫁多年了,出嫁从夫,人在美国。
她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弟弟也不小了,十五岁,在中法学堂念书。
“沫儿,听老胡说,你昨天晚上并不是跟谭小姐去看电影的?”苏守安年纪大了,晚餐吃的少,通常一小碗就够了。
苏沫儿本来还准备继续夹菜的,一听这话,筷子不由的缩了回去,顺势放下起身道:“爸,妈,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我回房了……”
“站住。”苏守安喝住了女儿。
“爸,您还有事儿?”苏沫儿脸色讪讪的转过来。
“我刚才问你话呢,伱还没回答呢?”苏守安板起脸来,严肃的问道,对于女儿的婚事,他是真操碎了心,都二十四岁了,还没婆家,说出去,都觉得丢人,这在国外管不了,回来了,那就得管,早知道就不让她出去留学了,还学医。
这是把心给学野了。
这要是长得难看也就罢了,偏偏生的貌美如花的,居然嫁不出去,这就怪了。
不是他不愿意嫁女,而是苏沫儿自己没找到中心意的,这就是送她去国外念书的好处。
“爸,你说谭小雅,她昨晚临时有事,没去成,我就一个人去看了,好不容易买来的电影票,不去的话浪费了!”苏沫儿眼神躲闪道。
“就你一个人吗?”
“两个,还有一个同事。”
“男同事还是女同事?”苏守安显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
“爸,您这是审犯人呀,我不就是看了一场电影,至于跟查户口似的,问东问西?”
“是呀,守安,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社交空间,别总刨根儿问底。”苏夫人帮腔一声,苏夫人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旧式妇女,她跟苏守安都是有在国外待过的。
“她要是带给男朋友回来,把婚结了,我也就不操着心了。”苏守安手一指苏沫儿说道。
“咱家沫儿人长得好看,还这么优秀,还愁嫁不出去,不用担心。”苏夫人说道。
“你说说,给她介绍多少青年才俊,她要么不见,要么就是看不上,你说她想找一个什么样的?”
“至少不能比爸爸您差吧?”
“别拍我马屁,我不吃这一套!”苏守安嘴上说不喜欢,其实嘴角微微翘起的弧度出卖了他的内心。
“二姐谈恋爱了。”小儿子苏昊然抬头道。
“昊然,别瞎说。”
“二姐,这谈恋爱的女人是不一样的,以前大姐跟大姐夫谈恋爱的时候,回家跟你一样,面带笑容,还哼着小曲儿,我都听到了,春天里来百花香,朗里格朗……”
“看,你看,浩然都看出来了。”苏守安指着小儿子说道,“二丫头,你还不承认?”
“沫儿,你是不是谈恋爱了,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苏夫人也好奇了起来。
“妈,我们才刚认识没多久……”
“对方叫什么,是做什么工作的?”苏夫人闻言,瞬间就来了精神,追问一句。
“他叫程默,具体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什么,你连对方做什么的都不知道?”苏守安瞬间嗓音高了八度。
“妈,我是跟他这个人谈恋爱,至于他做什么工作,这有什么关系?”苏沫儿能够说程默上过战场,还杀过鬼子,还是力行社的教官,干特务工作。
父亲最讨厌的就是“特务”了,他要是知道程默是特务的话,肯定不会同意她们在一起的。
“一个男人,没有正经工作,你指望他能有什么出息,以后还能撑起一个家庭?”苏守安严肃道。
“爸,程默他对我很好。”
“女儿,上海滩的白相人,你是知道的,嘴里跟抹了蜜似的,你是没有见识过,你把这个程默的地址给爸爸,爸爸安排人去调查一下,若是他还算本份,哪怕没工作,爸爸也不会棒打鸳鸯,但如果他是个滑头,爸爸是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
“爸!”
“这事儿没得商量,你要是不听,以后老胡每天上下班接送,周末休息让你妈安排相亲!”苏守安斩钉截铁道。
“我也不知道他住哪儿,我们在香港认识的,他说他在上海有个姐姐,我们在上海还是第一次见面。”苏沫儿低着头解释道。
“香港,就是你前一阵子去香港大学进修认识的?”
“嗯。”苏沫儿当然不敢说自己跟程默是在三战区的战地医院认识的,她是瞒着家里的去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的,因为自己展露一些急救的知识,就被分配去了医疗救护站,到了战地医院临时充当了护士,随后又去了青浦班。
“原来是这样,那他今年多大了,身高多少,又是什么学历?”苏夫人立马关心起来。
“妈,您想知道,下次我把人带家里来,您自己问他好了。”苏沫儿顺势道,反正那“小无赖”也总是说要来家里拜见自己父母的,真要来了,看他敢不敢了。
“好,就这周末吧,你休息,把人请到家里来吃饭。”苏守安直接一锤定音下来。
“我得问一下他,万一他有安排呢?”
“能有什么安排,比见未来老丈人更重要?”苏守安十分霸道的说道,“你就跟他这么说,要是不敢来,那就别想娶我女儿!”
……
“阿嚏!”正在台灯下伏案疾书的程默打了一个喷嚏,起来醒一下鼻涕,搓了一下冻的发红的双手。
虽然屋内烧了煤球炉子,但还是很冷,这种湿冷比起北方的干冷要让人受不了。
他想到了南京,报纸上的消息说日军从三面包围了南京城,百万军民都困守在了城中。
他们可能还没意识到,一场浩劫就要来临,可惜,他在这租界内,什么都做不了。
这种没有发生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任何情报显示日军会在南京做下那等人神共愤的事情,这叫他如何示警?
别说高层不信,就是普通老百姓都不相信的。
唯有以后多杀鬼子为他们报仇吧。
手写的速度确实比不上打字,一万字没有五六个小时根本写不完,有时候还需要思考,因此,他每天最多只能写五千字,这还是把所有能用的时间都用上。
好在《鬼丈夫》故事篇幅不长,总共加起来不到十万字的样子,最多用不到一个月就能写出来了。
抠门的戴雨浓,你要是爽快点儿,多给些经费,自己至于还用为钱发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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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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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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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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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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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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