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军统,不是不可以,但是去当什么“教官”,他可不太感兴趣,不是不够自信。
而是此时加入,除了混个资历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
戴雨浓在上海办了两个特训班,一个青浦班,一个松江班,这两个班一前一后,其实是差不多是同时开班的。
但两个班的结局却不尽相同。
青浦班稍好一点儿,招了四百多人,最后撤到后方的时候一百多人,而松江班最惨,训练基地距离鬼子登陆的金山卫很近,一战下来,损失八成,五百多人直接牺牲了四百多。
其实这个资历对他来说,根本可有可无,还有比戴雨浓这个便宜姐夫更大的靠山?
还不如直接就潜伏留下来呢。
一来可以在上海继续跟日本人斗一场,二来,也可以等待组织的召唤,一旦离开,那可能真的就彻底失联了。
“姐,我还是想回银行上班。”回到家中,程默直接就对程华表明想法,银行的身份是最合适他隐藏的。
“你不是一直都想有机会报效国家吗?”程华惊讶一声,她有些不明白程默的想法了。
“姐,姐夫好意,我明白,但是,他那个特训班,我确实不想去,一来,许多事情我自己都没弄明白呢,怎么去教那些学员,那不是误人子弟嘛,二来,一旦去了,就身不由己了,我这个人比较自由散漫,性格直来直去的,又不善人际关系,这进入特务组织,只怕玩不过那些人。”程默解释道。
程华点了点头:“但是雨浓都开了这个口,你若是不答应,只怕会得罪于他的。”
“这不是还有姐你嘛,伱跟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我想他应该不会强求的。”程默笑嘻嘻一声。
“少贫嘴,你别忙着拒绝,再考虑,考虑。”程华掏出一支烟,点燃后说道。
“行,我就再考虑考虑。”说完倒头就睡。
……
四行仓库的枪声突然停了下来,这让上海的市民感觉有些不太适应,但看不见的交锋比明面上的战斗更加激烈。
日军似乎不打算强攻了,围绕四行仓库拉了一个封锁线,想困死里面的国军。
工部局方面也关闭了从租界前往四行仓库慰问和送物资的通道。
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没什么意义,四行仓库内,吃的,喝的,应有尽有,就算坚持到年底都没有问题。
就是燃料短缺。
这个确实是个问题,但这个问题至少现在还不是最紧迫的。
这要是让四行仓库这支国军一直盘踞在这里,那日本人可就如鲠在喉了,所以,如果拿不下四行仓库,也得想办法把人给弄走。
三个月灭亡中国已经是个笑话了,三天攻下四行仓库也成了一个笑柄。
现在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给工部局以及英美当局施压了,他们也看出来了,直接让国军撤离,那是不可能的,消灭又做不到,搞不好再跟英军直接干上,把英国人彻底惹怒,为了一个四行仓库这屁股大的地儿不值当。
但是透过“色厉内荏”的英国人给中方施压,这是个解决问题的好办,对欧美列强,中方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心理,这远比自己亲自去做好很多。
日本人真是看透了西方人的虚伪,他们满嘴仁义道德,其实骨子里都是男盗女娼。
……
正做着美梦呢,冷不丁的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姐,我又不上班,用得着这么早叫我起床吗?”程默从被子里爬起来,打着哈欠给开了门。
“要死了,你怎么不穿衣服睡觉?”程华看程默光着身子,当即瞪眼骂道。
“姐,我穿着裤衩呢,再说,你又不是没见过,大惊小怪的干什么?”说完,程默又爬上床,钻进温暖的小被窝。
“起来,今天跟姐去见一个人。”
“又见谁,不会又是我姐夫吧?”程默闭着眼睛嘟囔一声,他还有个姐夫,那就是上海警备司令部杨湖。
“青帮大先生。”
“不去,我才不想跟这帮跑江湖的帮派有啥子关联呢。”程默直接拒绝了,他对青帮真是没啥好感,虽然那他们在抗日中也做过一些贡献,但相比他们做的坏事,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绑架,抢劫,偷盗还有逼良为娼,甚至贩卖大烟,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那抗日打鬼子,是个中国人都该干的事情,那是本份,没啥好说的,普通人抗日的那多了去了!
“小默,在上海滩,在帮和不在帮是两回事儿的,你想要在上海滩混下去,青帮你是躲不过去的。”程华说道。
程默也不傻,程华说的是事实,虽说日本人来了,青帮不如以前了,可有个帮派身份,那在上海滩确实容易很多,起码在解放之前是这样。
如果想要在上海滩潜伏下来,有个灰色身份那绝对是有帮助的。
“姐,你给我介绍的人老头子是谁,不会是杜先生吧?”程默问道,这要是那位的话,倒不是不可以考虑。
“不是,是曹大先生。”
“曹友山?!”程默大吃一惊,这可是青帮现在辈分最高的“大”字辈了,他要是拜了他做老头子,岂不是跟黄锦荣同辈了,杜老板见到他是不是还得喊一声“叔”?
其实,程华是原先想让程默拜“杜”的,可“杜”现在不在上海,人不在,自然拜不了。
而拜“杜”的好处多多,她当然也明白,尤其是杜跟戴雨浓的关系,这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但杜手下人多势众,难出头。
但思来想去,还是拜“曹”更合适一些,曹现在就是个吉祥物,基本上不管下面的人,对不喜欢拘束的程默来说无疑更合适一些。
“姐已经帮你投了拜帖,就差一个仪式,今天咱们就过去,给曹大先生磕头敬茶,这事儿给定下来。”程华说道。
“姐,这事儿你怎么没跟我商量就定下来了?”程默十分不满,自己压根儿都不知道这事儿,程华就这么独断专行的给自己找了个老头子。
程华瞪了他一眼:“我要不是先斩后奏,你会乖乖的听话?”
“姐,我都多大了,您做任何关于我的决定之前,就能不能跟我商量一下?”
“你没结婚,在姐的眼里都是孩子。”
“行,我搬出去住。”程默也是脾气上来了,有些人根深蒂固的东西,改变不了的,她觉得这是对你好的,不管对错,都会去做。
“你敢!”
“姐,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再说一遍,有些决定只有我自己能做,而你不能!”程默重重的道。
“你想干什么?”看到程默真的在收拾东西,程华也有些慌了,她今天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弟弟,关键是,他真翻脸了。
“收拾东西,搬家!”
“你想搬哪儿去,现在租界到处人满为患,旅店都住满了,你想找个落脚的地儿都难!”程华道。
“那我就露宿街头,反正也总比住在你这里强,一点儿都没有自由,憋气!”
“好了,姐这一次是欠考虑,没有询问一下你的意见,但是拜曹大先生对你没坏处,你就听姐这一次,以后的事儿,姐不再给你乱做主了,行不行?”程华终究还是退了一步。
“姐,咱说好了,就这一次,最后一次?”
“是,就这一次,姐错了,还不行,以后你的事儿,你自己拿主意!”程华说道。
“姐,早餐吃什么?”
“你爱吃啥,吃啥,姐管不着……”
“小气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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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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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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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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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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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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