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还在继续,天通庵车站被日军攻占的噩耗终究还是来了,程默他们很幸运。
若是他们早一点儿接到命令,只怕是就会安排去那边报到了,此刻只怕不是成了鬼子的枪下亡魂,就是俘虏了。
宁死都不愿意当俘虏。
程默不想宣传自己,因此一切拒绝采访,更拒绝拍照。
理由很简单。
他怕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泄露,在战场上会被日军有针对的猎杀,杨瑞福听完这个理由。
他自己也知道,党国的宣传部门经常干猪队友的事情,还极善甩锅,这无话可说。
程默死活不松口,他的想法确实与旁人不同,相当的超前,当他知道程默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的时候,就彻底的死了将他征召入伍的心了。
年轻人比自己更有想法,程默想要的,只怕是他给不了的。
但这样一个人现在在自己麾下与日军搏杀,对他和一营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儿。
但是,最好别死!
只要程默不死,他的事迹一旦披露,必然会成为家喻户晓,享誉全国的抗日英雄。
但程默似乎不想当这个英雄。
一个气血方刚的热血青年,居然在面对成为“大英雄”的诱惑之下,能够冷静的拒绝。
这样的人,说实话,有些可怕。
程默出过风头后,开始收敛起来,在战场上,他不再无差别的射杀目标,而是专挑有价值的目标。
他一个人的力量也有限,控场是肯定做不到的,但是只要在进入他视线四百米内,日军只要进入这个范围,基本上没有能活着回去的。
于是乎。
程默被杨瑞福作为救火队员来使用,哪里出现问题,就调他去哪里,成了一营最忙的人。
这一天战斗下来!
累的跟狗似得。
这老杨就是个“黄世仁”、“南霸天”,哪有这么用人的,简直太特么过分了。
杨瑞福拿到参谋给他的战果统计,愣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一营居然以伤亡不足百人的战损,换去了对面日军近两百五十人的伤亡,1:2.5的伤亡比例,还击毁日军三辆坦克,缴获各式轻重武器一百多件……
“营座,这个战果上报的话,咱们一营可就出名了!”营参谋激动的面色潮红。
“这个战果,咱们报,但不能全报。”杨瑞福闭上眼睛,认真考虑后,说道。
“不全报,为什么,这若是报上去,嘉奖绝对不会少的,您这是糊涂了。”参谋着急道,这多大的战果,说不定能上达天听。
“这战果一旦报上去,我们就成了战场的焦点,日军好面子,到时候,一定会死咬我们报仇,你是不是觉得,我要拿麾下兄弟的鲜血去给我升官发财?”杨瑞福呵斥一声。
“可是,营座,这不报的话,日军接下来就不疯狂报复了?”参谋还是觉得理由牵强了点儿,可营长做决定,往少了报,当事人还没意见,还能怎么办?
“他们的战略目标不是咱们,要是逼得他们以我们防御阵地为主攻方向,你觉得我们营有多少能活下来,等仗打完了再报,难道到时候我再报,上面就不认了?”杨瑞福道,“若是这样,那我们还打这个仗,效忠这个党国做什么?”
程默说的很有道理,枪打出头鸟,现在是这份战果太惊人了,报上去,上头那帮人的尿性,一定会大肆宣扬的。
风头是出了,可这仗还没打完呢,日本人损失如此之大,脸都丢进裤裆里了,那必然是要找回来的,到时候,一营的正面压力将会空前巨大。
当然,现在压力也不小。
程默又不是神仙,以一人之力能稳固一营阵地,万一哪个点被日军攻破,导致全线溃败,那真的是得不偿失。
杨瑞福也打了七八年的仗了,居然没有一个连兵都不是的小年轻看的清楚,真不愧是喝过洋墨水的,就是不一样。
打了一天的仗,程默浑身肌肉酸痛,尤其是右手食指,喝水的时候连水壶都拿不住,他这一天至少扣发扳机两百次。
这就是等于说他打了两百发子弹,而步枪击发是有后坐力的,尽管他提前给肩膀上垫了一块东西,但一整天下来,肩窝还是红肿了,而且整个右手臂放松下来后,都无法正常抬起。
找了一个平整的地方坐了下来,揭开衣领,程默简单的用清水清洗消毒后,再从药箱里取出一瓶红花油,强忍着疼痛涂抹起来,再用一块干净的纱布垫上……
夜幕降临,阵地上一片寂静,战斗了一天的一营官兵们都在抓紧这难得的时间休息。
谁也不知道,这对面的日本鬼子今晚会不会发疯跟他们夜战。
“吃饭了,吃饭了……”炊事班抬着饭菜上来了,每人一大勺白菜炖肉以及白米饭。
战场上,能吃到这样一顿的饭就不错了,可以说,没有人知道自己吃了这一顿还有没有下一顿。
程默一看到白花花的肉就忍不住眼前浮现起那些炸死的同袍,今天一天他到太多的死人和残肢断臂了,于是胃部开始翻江倒海,根本吃不下……
看到程默这幅模样,周围的人都哄笑起来。
倒不是他们麻木不仁,其实是他们早就习惯了,不吃饭,不吃肉如何能够力气继续战斗?
“没事吧?”吴剑锋走过来,伸手轻轻的拍了一下程默的后背,“第一次都这样,我那个时候,也是吃不下肉,尤其是见到这白花花的肥肉,那就犯恶心,后来,没办法,你不吃,就扛不动枪,打不了仗。”
道理程默自然是明白的,不过这生理反应,也不是说控制就能控制的,只能去适应。
“给。”吴剑锋掏出两个铁罐头给他。
程默一见之下,是一罐牛肉罐头和一罐水果罐头,问道:“吴哥,哪来的?”
“伱现在是咱们营的宝贝,得让你保持战斗力,营座特批的。”吴剑锋说道。
“这不合适吧,我跟大家都是一样的,怎么能搞特殊呢?”
“这要是别人,我第一个不服,但是对你,全营上下,有一个算一个,谁敢说你没资格享受这个待遇,老吴我锤死他!”吴剑锋说道,本来程默就救过他,保住了一条腿,如今在战场上,程默一杆枪,多少人因他而活命,包括他吴剑锋,没有程默,他今天少说死了两回了。
“吴哥,鬼子今天吃了亏,明天这仗只怕是不好打了,换位思考一下,他们明天一定会换别的打法。”程默说道,他读了那么多书,有两世为人,自然要比别人想得多了,脑子里那么多的东西,不利用的话,不是白来一趟吗?
“咱们跟东洋人较量这么多天,也没看他们有多少花招,还不是老三样,炮兵打完,步兵冲,再不就是组织敢死队,与我们白刃战,我们若是他们的武器,还能让他们嚣张!”
“除了武器之外,我们的兵员素质要远比鬼子差远了。”程默慨然一叹道。
“兄弟,你不会是怕了吧?”
程默对上吴剑锋的眼神道:“我要是怕的话,就不会跟你们一起过来了,我只是在阐述一个客观事实,我们需要认清自己,才能战胜敌人,你明白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道理吴大哥你不会不懂吧。”
“我不懂这些,但我知道,不打跑东洋人,我们没好日子过。”吴剑锋一摆手说道。
“对,不打跑这些东洋人,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程默点了点头,这个道理很简单,也容易理解。
朴素的道理最容易让人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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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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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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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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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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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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